佛山取消購房入戶!改為積分制!明年1月1日實施

明年1月1日起,佛山將取消購房直接入戶、入學,改為積分制。

據消息,11月2日,佛山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原則上通過新修訂《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辦法》(簡稱“新《辦法》)。新《辦法》將購房類人群納入積分制統籌安排,明確不再執行原購房入戶政策,同時取消購房類政策性借讀生待遇並設置過渡期,將房產情況作為申請入戶、入學的計分指標。

佛山取消購房入戶!改為積分制!明年1月1日實施

辦法增加積分入住公租房內容,規定新市民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可按照積分高低排序分配公租房。此外,辦法結合當前發展實際,提高了居住證和社保的積分分值,增加租房計分項,充分保障新市民公平享受各項基本公共服務。

購房直接入戶改為:

繳納社保連續滿一年方可參加積分入戶

新《辦法》收緊了老《辦法》中購房入戶政策,將購房類人群劃入積分制管理,只有在佛山市已連續按月繳納一年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期間保持參保狀態的新市民,才可申請積分入戶。房產情況只作為申請入戶的一個計分指標,並規定了最高144分的限制(房產每個平方米算一分,最高144分)。

同時明確《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佛山市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中關於市外戶口遷移的購房入戶政策不再執行。

上述政策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取消購房直接就學,改為:

統一參加積分排名入學

新《辦法》取消購房類政策性借讀生待遇,將其納入積分制統籌安排。2012年頒行的《佛山市非戶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實施辦法》規定,購房面積超過80平方米的購房業主,其子女可享受政策性借讀生待遇,直接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

而新《辦法》規定在佛山購買住宅及商業住房的非戶籍人員,統一參加積分排名。同時,該項政策設置了一個過渡期,即本新《辦法》公佈之前,購房面積超過80平方米的購房業主,可繼續享受政策性借讀生待遇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也就是說,該項積分排名入學從2020年1月1日起實施。

新《辦法》增加居住證和社保的分值,強化積分制的引導作用。為了落實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引導新市民辦理居住證,鼓勵新市民在佛山長期工作生活,辦法在修訂中提高了居住證和社保的積分分值,突出居住證和社保的導向作用。

增加新市民積分入住保障性公租房

新《辦法》還增加積分入住保障性公租房的內容,增強新市民在佛山的獲得感和歸屬感。為了確保新市民在佛山申請保障性公租房公平公正,拓展積分制的功能,經與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共同研究,將符合申請保障性公租房條件的新市民納入到積分服務中,改變原來揺珠排名的方式。新市民可按照積分高低排序獲得保障性公租房,讓新市民感受到政府的公開公平公正。

此外,增加租房加分項,體現租購平權的發展方向。辦法對租住佛山市規範租賃房屋的新市民給予加分,鼓勵在佛山長期生活的新市民租住符合條件的房屋,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租購同權。

上述政策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佛山取消購房入戶!改為積分制!明年1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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