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十不”原则──摘自《穷通刍论》 不尽孝道者不交; 贪新弃妻者不交; 忘恩负义者不交; 伤天害理者不交; 心狠手辣者不交; 滥杀生灵者不交; 见死不救者不交; 见利忘义者不交; 恃强凌弱者不交; 奢侈腐化者不交。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哲寓 的文章 關鍵字: 交友 十不 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