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關注」上海崇明法院出臺專門意見服務保障崇明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重点关注」上海崇明法院出台专门意见服务保障崇明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生態發展 鄉村振興

根據中央和市委、區委部署,上海崇明法院立足崇明島情區情農情,結合法院工作實際,制定《關於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為崇明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成立由院黨組書記、院長朱丹擔任組長的服務保障鄉村振興領導小組,提出25條針對性舉措,努力為推動新時代崇明“三農”工作,高質量推進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一、依法懲治涉農犯罪

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懲治鄉村黑惡勢力犯罪,維護鄉村社會治安。依法審理利用互聯網或其他手段針對農民實施的詐騙、非法集資、傳銷、“套路貸”等犯罪,切實保障農民人身財產權益。加大對惠農補貼、土地徵收等領域職務犯罪的懲治力度,提升鄉村群眾對正風反腐的獲得感。

二、依法審理涉農糾紛案件

完善涉農專業審判機制

結合新型審判團隊建設,聚焦鄉村發展、治理的重點,建立家事糾紛審判團隊、旅遊糾紛審判團隊、鄉村土地糾紛審判團隊、金融案件審判團隊、環境資源審判團隊,整合審判資源,促進管理扁平化、審判專業化,提升涉農糾紛案件的審理水平。

三、加大涉農執行工作力度

及時兌現涉農勝訴權益

健全涉農案件執行“綠色通道”,對涉農案件執行實行快立快執快結。依託執行聯動聯席會議制度,積極協調化解涉及群體性、生態環境保護、重大項目落地的執行案件,確保案件及時妥善得到處理。完善基層協助執行網絡建設,建立鄉村執行聯絡員制度,提高查人、查物的效率。

四、加強人民法庭建設

構建基層司法便民網絡

完善人民法庭窗口規範化、信息化建設,積極探索網上立案、網上送達、網上調解、網上審理等方式,讓鄉村群眾更加方便、快捷、低成本地解決糾紛。設立鄉村法官工作室,派駐法官每週定時定點開展法律諮詢、就地調解等工作,讓鄉村群眾在家門口獲得優質的司法服務。

五、深化鄉村普法工作

推進鄉村法治建設

編寫鄉村普法書籍,挑選鄉村常見、多發糾紛,釋法普法,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建立巡迴審判常態化、全覆蓋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審理一案、教育一片、影響一方”的普法效果。積極探索拍攝普法微視頻、微電影,並藉助“兩微一端”新媒體,提升普法宣傳的實效。

六、完善鄉村糾紛多元化解

構建現代鄉村治理格局

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建立人民法庭列席轄區鄉鎮綜治例會制度,積極構建“村—鄉鎮—派出法庭—院本部”四級鄉村訴調對接網絡,建立特邀調解員制度,促進矛盾糾紛不出村、不出鎮。加強涉農糾紛司法大數據分析,積極建言獻策,提升鄉村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七、加強過硬隊伍建設

夯實服務鄉村振興的人才基礎

開展群眾工作能力建設提升活動,建立新入額法官到人民法庭輪崗鍛鍊機制,提升服務“三農”的意識和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加大鄉村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力度,發揮其知民情、解民意的優勢,促進司法公正。配齊配強人民法庭辦案力量,為人民法庭服務鄉村振興提供堅實的人才保證。

附(全文)

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法院

關於充分發揮司法

職能作用為崇明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大歷史任務,是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為貫徹落實中央戰略部署,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進一步提高崇明法院司法服務保障水平,努力為崇明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結合本院工作實際,現制定本意見。

總體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服務保障鄉村振興的自覺性

崇明是上海的農業大區,是上海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主戰場。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首屆進博會開幕式上的主旨演講和在滬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市委、區委的工作部署上來,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緊緊圍繞“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 立足崇明島情區情農情,找準工作切入點,增強服務的針對性,提升保障的主動性,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努力為推動新時代崇明“三農”工作,高質量推進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務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服務保障各項舉措落地見效

成立由院黨組書記、院長朱丹擔任組長,其他院黨組成員擔任組員的崇明法院服務保障鄉村振興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院服務保障崇明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洪珏擔任主任,由政治部、辦公室、審監庭(審管辦、研究室)、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訴調對接中心)、刑庭、民庭(環資庭)、商事庭、執行局等部門組成,負責組織、協調、檢查、督促相關工作的推進、落實。形成一把手牽頭抓總,班子成員具體抓,各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格局,增強服務保障鄉村振興的協同性。

(三)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服務保障鄉村振興的濃厚氛圍

建立由審監庭(審管辦、研究室)牽頭,各部門參與的服務保障鄉村振興法治宣傳工作組,形成專職宣傳幹部為主體,部門聯絡員為輔的法治宣傳網絡,建立健全宣傳素材收集、上報機制,形成法治宣傳的整體合力。

依託電視、報紙、“兩微一端”等媒體,廣泛宣傳服務保障鄉村振興的經驗做法和工作成效,不斷提升崇明法院服務保障鄉村振興工作的影響力,積極為崇明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營造濃厚的氛圍。

具體措施

(一)依法懲治涉農犯罪,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1、嚴懲涉農黑惡犯罪。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懲治村霸、行霸、市霸等鄉村黑惡勢力犯罪,維護鄉村社會治安,增強鄉村群眾安全感。

2、嚴懲涉農網絡犯罪。依法審理利用互聯網或其他手段針對農民實施的詐騙、非法集資、傳銷、“套路貸”等犯罪,切實保障農民人身財產權益。

3、嚴懲涉農職務犯罪。加大對農村合作醫療、惠農補貼、集體資產管理、土地徵收等領域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職務犯罪的懲治力度,提升鄉村群眾對正風反腐的獲得感。

(二)依法審理涉農糾紛案件,完善涉農專業審判機制

4、完善家事審判機制。推進家事審判改革,設立家事糾紛審判團隊,依法妥善審理婚姻家庭、贍養、撫養、繼承等家事糾紛案件,維護家庭和諧,促進鄉村家德家風建設。

5、完善旅遊審判機制。設立旅遊糾紛審判團隊,並在旅遊集聚區設立巡迴辦案點,加強與區旅遊局的工作對接,快速、便捷處理旅遊糾紛,推動崇明全域旅遊、生態旅遊、鄉村旅遊健康發展,為花博會的成功舉辦營造良好的旅遊環境。

6、完善農地審判機制。設立鄉村土地糾紛審判團隊,積極應對涉及特色小鎮、農民集中居住、田園綜合體建設等糾紛案件,引導鄉村土地依法規範有序流轉,促進鄉村土地合理有效利用,保障農民土地權益。積極對接浦東法院行政庭,推進崇明區提升涉農土地行政執法的法治化水平。

7、完善金融審判機制。設立金融案件審判團隊,依法審理涉農金融借款、融資租賃、民間借貸等案件,正確認定新型擔保合同的法律效力,支持鄉村中小微企業多渠道融資,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促進鄉村產業興旺。

8、完善環資審判機制。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團隊,集中審理涉環境資源要素的案件。建立法官駐河長辦工作機制,完善與環境資源保護相關職能部門的聯動機制,形成環境資源保護的合力,促進對鄉村環境資源的全方位保護,推進生態宜居鄉村建設。

(三)加大涉農執行工作力度,及時兌現涉農勝訴權益

9、健全涉農案件執行“綠色通道”。依託涉農執行工作室,對涉農案件執行實行快立快執快結。對於涉及群體性、生態環境保護、重大項目落地的執行案件,依託執行聯動聯席會議制度,積極協調化解,確保案件及時妥善得到處理。

10、建立鄉村執行聯絡員制度。完善基層協助執行網絡建設,加強與鄉鎮、村協調聯動,在每個行政村確定1名執行聯絡員,發揮其熟人熟地的優勢,方便執行幹警及時瞭解被執行人相關情況,提高查人、查物的效率。建立執行聯絡員微信群,提高溝通效率,第一時間轉發失信名單,讓“老賴”切身感受執行壓力。

(四)加強人民法庭建設,構建基層司法便民網絡

11、完善人民法庭窗口建設。充分發揮人民法庭方便群眾訴訟,就近就地化解糾紛的職能作用,針對基層群眾多元化、差異化的司法需求,嚴格一次性告知、完善窗口值班等制度,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搭建涵蓋訴調對接、立案、審判的全方位、一站式、人性化的便民服務平臺。

12、加強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設。堅持服務當事人、服務審判的理念,進一步推進信息化在人民法庭接待、立案、審判等環節的深度運用,積極探索網上立案、網上送達、網上調解、網上審理等方式,在提升辦案效能的同時,讓群眾更加方便、快捷、低成本地解決糾紛。

13、推進鄉村法官建設。在全區18個鄉鎮設立鄉村法官工作室,派駐法官每週定時定點開展法律諮詢、就地調解等工作,下沉司法資源,讓鄉村群眾在家門口獲得優質的司法服務。建立鄉村法官微信群,對接轄區鎮、村幹部,及時瞭解情況,幫助解決問題。

(五)深化鄉村普法工作,推進鄉村法治建設

14、編寫鄉村普法書籍。挑選鄉村常見、多發糾紛,兼顧老年人、兒童、殘疾人等鄉村不同群眾,編寫鄉村普法書籍,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釋法普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促進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提升鄉村群眾的法治理念,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

15、加強流動法庭建設。建立巡迴審判常態化、全覆蓋工作機制,各民事審判部門每月到轄區鄉村開展巡迴調解、巡迴審理、巡迴宣判,讓鄉村群眾零距離感受司法過程,用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典型案例現場明理釋法,充分發揮“審理一案、教育一片、影響一方”的普法效果。

16、拓展普法的形式和載體。依託機關聯繫基層、幹部聯繫群眾“雙聯繫”工作,繼續開展“送法下鄉月”活動,堅持《崇明報》“瀛洲天平”以案說法專欄陣地,積極探索拍攝普法微視頻、微電影,並藉助“兩微一端”新媒體,以生動鮮活的形式,提升普法宣傳的實效。

(六)完善鄉村糾紛多元化解,構建現代鄉村治理格局

17、完善訴調對接機制。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推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鄉村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積極構建“村—鄉鎮—派出法庭—院本部”四級鄉村訴調對接網絡,進一步整合基層調解組織、轄區派出所、檢察室等其他基層社會管理組織的資源,重視鄉規民約、善良風俗習慣的積極作用,統籌發揮自治、法治、德治功能,共同化解矛盾糾紛,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

18、推動建立人民法庭列席轄區鄉鎮綜治例會制度。人民法庭主動對接轄區鄉鎮,推動建立人民法庭列席轄區鄉鎮綜治例會制度,第一時間瞭解鄉村治理問題、第一時間介入解決矛盾糾紛,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參與鄉村綜合治理的重要作用。

19、建立特邀調解員制度。邀請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熟悉鄉村實際、熱心調解工作並具有一定溝通協調能力的鄉村幹部、群眾、退休法律職業人員作為特邀調解員,參加糾紛調解,促進矛盾化解。

20、加強涉農糾紛司法大數據分析。樹立“大數據”思維,運用“大數據”對鄉村糾紛類型、特點、趨勢進行統計和分析,認真研判審判、執行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矛盾糾紛的集中點、聚集區,及時向區委、區人大報送專項報告,並通過司法建議、審判白皮書等,為崇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積極建言獻策,提升鄉村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七)加強過硬隊伍建設,夯實服務鄉村振興的人才基礎

21、加強群眾工作能力建設。堅持拜群眾為師的理念,邀請鄉村基層幹部來院與一線幹警座談,介紹鄉風民俗,交流鄉村調解的經驗和做法,促使法官辦案綜合考量天理、國法、人情,正確處理法律與鄉規民約的關係,讓司法更接地氣,努力實現辦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22、建立新入額法官到人民法庭輪崗鍛鍊機制。新入額法官必須到人民法庭輪崗鍛鍊,深度瞭解鄉村實際,錘鍊素養能力,提升服務“三農”的意識和做群眾工作的能力。

23、加大鄉村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力度。認真落實新修訂的《人民陪審員法》,加強與區司法局的工作對接,進一步擴大鄉村人民陪審員的覆蓋面,積極從鄉村幹部、鄉賢、退伍軍人等群體選任人民陪審員,發揮其知民情、解民意的優勢,提升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

24、配齊配強人民法庭辦案力量。挑選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幹警,充實到人民法庭隊伍,優化人民法庭隊伍結構,提升隊伍戰鬥力。把人民法庭的工作經歷,作為幹部晉職晉升的重要考量,為人民法庭服務鄉村振興提供堅實的人才保證。

25、加強隊伍廉政建設。堅持嚴格管理、挺紀在前,完善幹部廉政檔案建設,加大案件評查、審務督查力度,對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確保隊伍風清氣正,以公正廉潔高效,樹立法院隊伍的良好形象,不斷提升鄉村群眾的公正司法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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