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人」斯坦·李:當我懷念他時,我懷念什麼

“影人”是一個我早就想開的新欄目,想寫寫自己喜歡的跟電影沾親帶故的人。我也早就想好了多個首期人選,只是因為拖延症和選擇恐懼症始終未能成形。我實在沒有想到,最終促使我下筆的契機,會是斯坦·李(Stan Lee)的離世。

其實在現在的互聯網環境下,是否要寫斯坦·李是很令我猶豫的——我很擔心會被扣上作秀、跟風、蹭熱度、消費死者等種種誅心之論。當信息成為一種資源、當創造信息變得有利可圖的時候,媒體義務性的報道,和粉絲自發的純粹的追憶,都成了一種奢侈,這不得不說是一種諷刺。

唯一稍微能洗清嫌疑的方式,似乎就是證明自己對逝者的瞭解,確實達到了相當高的程度。比如不擺出自己讀金庸原著多少年的資歷,都不好意思在朋友圈給金庸點個蠟。

但我並不認為沒讀過斯坦·李原著的人就沒有資格懷念他了。這麼多年來,斯坦·李早已成為了一種符號、一種象徵。對於漫畫迷來說,他是漫畫業的開拓者;對於電影迷來說,他是影視劇裡愛客串的小老頭;對於中青年“社畜”來說,他可能是自己已逝青春裡的一絲美好回憶……不一而足。懷念的理由有很多,並不是每一個都必須說出來。

於我而言,斯坦·李確實有很多方面值得紀念,遠遠不止一個“符號”那麼簡單。

斯坦·李原名史丹利·馬丁·李柏(Stanley Martin Lieber),正是他的表姐夫馬丁·古德曼(Martin Goodman)創立了漫威漫畫(Marvel Comics)的前身時代漫畫(Timely Comics)。在美漫白銀時代(1956-1970),斯坦·李分別與傑克·科比(Jack Kirby)等漫畫家合作創作了神奇四俠、綠巨人、鋼鐵俠、雷神、蜘蛛俠、夜魔俠、奇異博士、X戰警等一系列經典角色。不同於很多高高在上的超級英雄,這些角色現實而接地氣,在漫畫界掀起了革命。這是斯坦·李值得被紀念的第一個方面。

如果是單獨創作的話,任意一個角色都足以讓作者本人名垂青史——當然,這也是斯坦·李被人詬病的一點,就是這些經典角色沒有一個是由他獨立創作完成的。

但我認為,這正是他值得被紀念的第二個方面。他創立了一種在當時看來有點標新立異的“漫威創作模式”:第一步,編劇和編輯討論故事大綱;第二步,畫家畫出漫畫;第三步,編劇撰寫最終劇本,填寫對話、標題;第四步,漫畫印製工序。顯然,這種創作模式很符合現代化流水線生產的要求:分工明確、首尾銜接,有利於大規模生產,只不過生產出來的不是物理產品,而是文化產品。正是靠這種量產化模式,漫威漫畫才能成為與DC漫畫鼎足而立的漫畫業巨頭。而且這種創作模式至今都有著深遠的影響:我們看到漫威影業創立的漫威電影宇宙(MCU)其實至今還沿用著類似的創作模式:漫威影業負責MCU的總體規劃,而各分集導演負責具體實施。通過這種模式,MCU才能在商業上取得巨大成功。

當然漫威創作模式並非沒有缺點:比如在漫畫創作中,它增加了畫家的工作,容易引發權利爭議;在電影創作中,它又限制了導演的發揮,使各種作品看上去都大同小異。但誰也不能否認漫威創作模式先進的一面,而且,誰也不能否認斯坦·李在創作中的貢獻,舉個例子,為什麼很多漫威超級英雄姓和名的首字母都相同?如蜘蛛俠彼得·帕克(Peter Parker)、綠巨人布魯斯·班納(Bruce Banner)、夜魔俠馬特·默多克(Matt Murdock)?因為斯坦·李寫過的英雄太多,他這麼做可以方便記憶。

我紀念斯坦·李的第三個方面,很私人。從2003年起,我看了他十五年的客串;從根本沒有意識到還有這樣一個人,到去主動了解這個人的故事。他是漫威漫畫的象徵,是漫威電影的象徵,也是我這十五年作為漫迷和影迷時光的象徵。他確實很會營銷漫威、營銷自己,但他也把很多好玩的東西營銷給了我。沒有他,這個公眾號大概會少掉很多(我自認為)有趣的東西吧——這是他對我人生的改變。毫無疑問,我作為漫迷影迷的日子會繼續下去,我寫東西的日子也會繼續下去,但有一些東西確實是隨他而逝了。

斯坦·李的現實生活並不如他所創造的想象世界那麼美好。他和合作者傑克·科比因為作品權利之爭交惡,導致後者轉投DC,輿論對傑克·科比報以同情態度,而最終二人是否重歸於好也無從得知;斯坦·李晚年更是不幸纏身、晚景淒涼——罹患疾病、愛妻去世、創業失敗、遭遇欺詐、女兒不孝。斯坦·李是參與創造了無數超級英雄的人,卻沒有哪個超級英雄來拯救他;最終拯救他的,是死神。

這是我想紀念斯坦·李的第四個方面,紀念他是一個普通人。我想他也許是犯過一些錯誤的,就和其他普通人一樣。最終,隨著他的離去,一切榮譽、愛恨、背叛、糾葛,都埋葬在了過去。除了極少數利益相關方,不會再有人在意,也不會有人提起。

漫威慣例,文末彩蛋:聽說,聽說,斯坦·李生前完成了五部電影的客串:《無敵破壞王2》(疑似)、《驚奇隊長》、《復仇者聯盟4:湮滅》(大概率叫這個名)、《X戰警:黑鳳凰》、《蜘蛛俠:英雄遠征》。也許是真的,也許是假的,但反正我會去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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