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電梯內物業有權安裝廣告麼?

小區電梯內物業有權安裝廣告麼?

首先要搞明白,小區電梯究竟是什麼?小區裡的電梯和小區的外部牆面等均屬於小區的公共空間,相對於業主專有部分,小區裡的電梯等屬於業主共有部分。

小區電梯內物業有權安裝廣告麼?

那麼在小區裡的電梯間裡加裝廣告,物業的做法,對不對?

小區電梯內物業有權安裝廣告麼?

物業的做法不對,是違法行為,其無權處分電梯間的內部空間,加裝液晶電視,投放廣告等屬於對小區內部電梯間的處分行為,其行為違法。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的相關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換而言之,能夠對小區內部共有空間進行處分的只能是小區的相關業主或者業主大會進行處分。物業公司與廣告公司的廣告合同,因為物業公司缺乏適格的主體資格條件,屬於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相關的業主或者業主大會予以授權。此外物業公司利用小區共有部分獲取收益應當對全體業主進行公示。小區業主可以依據物權法,對小區共有部分電梯間內部的廣告牌,液晶投放設備等進行拆除,因此造成的廣告公司的損失由廣告公司基於與物業公司簽署的合同進行求償補償。物業公司的無權處分行為,可以由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相關業主進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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