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漢卿的名劇《竇娥冤》,原來取材於漢朝的一個真實故事

關漢卿的名劇《竇娥冤》,原來取材於漢朝的一個真實故事

竇娥冤

關漢卿,其名劇《竇娥冤》取材於漢朝時期的一個真實故事。這個故事的梗概是這樣的:

西漢時候,在東海郡,有一個孝順的媳婦,奉養婆婆十分恭謹。但是她越恭敬,那老婆婆越是覺得自己是個拖累,於是說:“媳婦奉養我勤勞辛苦。我已經老了,何必吝惜剩下的年月,長久連累年輕人呢?”

就這樣老人上吊自殺了。但老婆婆的女兒並不知道事情真相,就到官府告狀說:“媳婦殺死我母親。”

官府接受了訴狀,拘捕了這個孝順兒媳,酷刑拷打,孝婦受不住酷刑的折磨,被屈打成招。當時有個姓於的獄吏,按照百科辭典的解釋,就是舊時沒有品級的小公務人員。這個獄吏說:“這個婦人奉養婆婆十多年,因為孝順,名聲傳遍四方,必定會殺害婆婆。”

關漢卿的名劇《竇娥冤》,原來取材於漢朝的一個真實故事

關漢卿

於公多次爭辯,但他的意見還是沒有得到採納,太守堅持原判。隨後孝婦被冤殺。

這位於公抱著定案的文書,從官府哭著離開了。

從此以後,東海郡遭大旱災,三年不下雨。後任太守到職,於公拿來以前的卷宗,對太守說:“孝婦不該死,前任太守冤枉殺了他,災禍應當是從這裡來的。”

新任太守立即親自去祭奠孝婦的墳墓,於是在她的墓上設立標誌作為表彰。天上立刻下起雨來,這一年莊稼大豐收。

當地老年人傳說,孝婦名叫周青。周青即將被殺死時,在車上插著十丈長的竹竿,竹竿上懸掛五色旗幟。她當眾立下誓言說:“我周青如果有罪,情願被殺,我的血就會順著竹竿流下;我周青如果死得冤枉,血就會沿著竹竿倒流上去。”行刑以後,她的血呈青黃色,沿著旗竿倒流上頂端,又順著旗幟流下來。

此故事記載有兩處,一處是《漢書·於定國傳》,一處是《列女傳·東海孝婦》》。

關漢卿的名劇《竇娥冤》,原來取材於漢朝的一個真實故事

孝婦冢

這個故事流傳很廣,到了元朝,大戲劇家關漢卿根據這個故事,創作了元雜劇《竇娥冤》。雖然劇中有浪漫主義色彩,像六月了下雪,晴天打雷,那不過是一種藝術手法,為了烘托氣氛。就像《梁山伯與祝英臺》一樣,倆人後來都化為了蝴蝶掙脫了世俗的羈絆,自由飛翔於大千世界。

故事中為民伸冤的那位於公,後來官位升到郡決曹等,但他判案公平,因觸犯法網而被於公依法判刑的人,沒有因不服而心懷怨恨的。

有一次,這位於公家鄉閭里的大門壞了,同鄉的父老要一起修理,於公就對他們說:“把里門稍微擴建得高大些,使其能通過四匹馬拉的高蓋車。我管理訴訟之事積了很多陰德,從未製造過冤案,因此我的子孫必定有興旺發達的。”

關漢卿的名劇《竇娥冤》,原來取材於漢朝的一個真實故事

於公祠

正因為他做官有著良好的口碑,後來郡中的老百姓為他立了生祠,稱作於公祠。據清朝大學者趙翼考證,西漢欒布為燕相,燕齊之間為其立社,號欒公社;石慶為齊相,齊人為立石相祠。此為立生祠之始。(《陔餘叢考》卷三二),

而於定國父親和這兩個名相是同時代人,所以可稱之為中國最早的生祠之一。

“其父於公為縣獄吏、郡決曹,決獄平,羅文法者於公所決皆不恨。郡中為之生立祠,號曰於公祠。”(《漢書-卷七十一》)

這位於公所說的話果然應驗,他後來有個兒子叫於定國,果然官至丞相。

於定國(?-前40)字曼倩,東海郯縣(山東郯城)人,西漢丞相。

於定國少年時期就跟隨其父親學習法律。因才智出眾辦案有方升為侍御史,又升任御史中丞。正值漢昭帝劉弗陵去世,昌邑王劉賀被徵召繼位,行為淫亂,於定國上書規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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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定國

後來劉賀被廢,漢宣帝劉詢即位,大將軍霍光兼任尚書事,他上書分條奏請皇上,凡是當時曾規諫過劉賀的大臣都破格升官。於定國因此而升任光祿大夫,平尚書事,很受重用。幾年後,又改任水衡都尉,被破格提升為廷尉。

朝廷上下都稱讚他說:“張釋之任廷尉,天下沒有受冤枉的人;於定國任廷尉,百姓都自認為不冤枉。”做了十八年的廷尉,無一冤案,這在當時就是一個傳奇了。

於定國後來擔任御史大夫,最後當了丞相,被封為西平侯。

關漢卿的名劇《竇娥冤》,原來取材於漢朝的一個真實故事

於公祠

在漢元帝朝,皇帝用職責之事逐條責問手下大臣。

“惡吏負賊,妄意良民,至亡辜死。或盜賊發,吏不亟追而反系亡家,後不敢復告,以故浸廣。民多冤結,州郡不理,連上書者交於闕廷。”(《漢書·卷七十一》)

皇帝責問有些地方法律不公現象,說地方上那些狡詐不忠的官吏害怕因捕拿盜賊不力而遭受責罰,任意懷疑加害良民,甚至使無辜之人冤屈而死,有的官吏發現盜賊後,不立即去追捕,卻反而拘禁丟失財物的人家,使得後來百姓再受到盜賊的劫掠也不敢向官府報告,因此使得災禍和惡劣風氣逐漸滋長擴展。老百姓多有冤屈,州郡官吏卻不加處理解決,不斷有上書鳴冤的人來到京城。於定國作為丞相主動承擔了執法不力的責任,正好乘著這股東風,更加加大了執法力度。使得當時的社會環境大有好轉。

關漢卿的名劇《竇娥冤》,原來取材於漢朝的一個真實故事

包青天

結語:現在在我們看來,於定國和其父親是什麼樣的人呢?他們就是後世的包青天。在當時的封建社會里,人的生存權應該是第一位的。但是如果執法不嚴,或者執法不公,就會造成冤假錯案,就會草菅人命。

在我們今天的這個社會里,老百姓不光要有生存權,而且還要活得有尊嚴,加強法制建設,更是一件刻不容緩的大事情。現在,我們的法律雖然在逐漸的完善,但是各種冤案、錯案的報道仍然不絕於耳,說明糊塗判官,草菅人命現象還是存在的,所以,我們呼籲,世間如果能有更多的於定國存在,我們的法治環境一定能有一個大的飛躍,於定國,迴歸吧,於定國,出現吧。這個世界需要你,老百姓需要你,當今社會需要你!

《漢書》東漢·班固

《陔餘叢考》清·趙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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