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經典奇案—于成龍智破強盜案

古代經典奇案—于成龍智破強盜案于成龍(1617年—1684年) ,字北溟,號于山,山西永寧州(今山西省呂梁市方山縣)人。清初名臣、循吏。

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龍被任命為羅城縣知縣,在任上明確保甲制度,百姓安居樂業,全力耕作土地。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龍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後遷任湖廣黃州府的同知和知府,歷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覲見,升任江南江西總督。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于成龍兼管江蘇、安徽兩地巡撫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贈為太子太保,賜諡“清端”。有《於清端政書》八卷等著作傳世。

于成龍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被康熙帝讚譽為“清官第一”。

于成龍到江蘇安徽擔任巡撫時,有次去高郵檢查公務,途中碰上豪紳家準備嫁女兒,但在女兒出嫁前夕,他家的好多嫁妝夜裡卻被盜賊挖穿牆壁給偷光了。刺史無法破案,於是這件案子轉由巡撫辦理。

於公命令把所有城門都關上,只留一個城門放行人出入。與此同時,他派公差守門,嚴格搜查進出的人所攜帶的行李。又出告示通知全城人都回家去,等候第二天全城大搜查,他堅信一定能找到贓物。精明的於公暗中囑咐公差說,看見再三出入城門的人,就抓起來。

剛過中午,公差就發現了兩個人。他們除了身上衣服,並未帶行李。於公說:“他們就是真強盜。”這兩個人詭辯不承認。於公下令解開他們的衣服搜查。只見長袍裡面還穿著兩套女衣,都是那女子嫁妝中的東西。原來,盜賊害怕第二天全城大搜查,急於轉移贓物,但贓物太多難得帶出,所以暗中穿著多次出城。於公對偵破案件很有高招。

於公在當縣令時,有一次到鄰縣去辦事,大清早經過城外,看見兩個人用床抬著一位病人,病人身上蓋著大被子。枕頭上露出病人頭髮,頭髮上插著一隻鳳頭釵,病人側臥在床上。有三四個壯漢子夾在兩邊緊跟著走,不時輪番用手推塞被子,壓在病人身子底下,好像怕風吹了。一會兒,他們放下病人在路邊休息,又換兩個人抬。

於公走過去後,派隨從轉回去問他們,他們說是妹妹病危,要送她回丈夫家去。於公走了兩三里路,又派隨從回去,查看他們進了哪個村子。隨從暗中跟著他們,到一個村子,有兩個男人出來迎接。隨從回來告訴了於公。

於公到縣裡,問這縣的縣令:“貴縣城中有沒有出盜劫案?”縣令說:“沒有。”當時對地方官的政績考查得很嚴,上下各級官員都忌諱出現盜劫案,即使有被盜賊搶劫甚至殺害的,也隱瞞不報。

於公到客館住下,吩咐家人仔細查訪,果然打聽到附近有個有錢人被強盜闖進家裡,用烙鐵燙死了。於公把死者的兒子叫來問情況,他卻堅持不承認有這事。於公說:“我已經替你們縣把大強盜抓來了,並無別的意思。”死者的兒子這才叩頭痛哭,請求為他的父親報仇雪恨。

於公於是連夜去見縣令,縣令派了強健的差役四更天出城,一直到那村中,捉了八個強盜,經過審查都認了罪。盤問那病婦是何人,強盜供認:“作案那夜都在妓院裡,所以與妓女合謀,把金銀放在床上,叫她抱著,抬到窩主家才瓜分。”

大家都佩服於公神明,有人問他怎麼識破這案子的。於公說:“這很容易識破,只是人們不留心罷了。哪裡有年輕婦女躺在床上,而讓別人把手伸進被子裡去的道理?而且,他們不斷換人抬著走,一定很沉重。床兩邊的人交手保護,就明白裡面一定藏有貴重東西了。如果真的是病婦病重抬回家,一定會有婦女出門迎接,但出來接的卻是男人,又沒有問一句病情,因此我判斷這夥人就是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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