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精髓是什麼!

【管理的精髓是什麼?】

現代管理是集科學性、藝術性、戰略性、組織性於一體的一門實踐性學科,讓人愉快高效地做正確的事是管理的“精髓”。

一、管理的組織性:讓人做事

管理的組織性,體現為管理是組織、引導、整合有關資源,讓別人做事而不是自己親自去做。表現在具體管理工作中,管理者往往承擔的是計劃、組織、引導、督促的職能。衡量一個管理者是否稱職,往往不是看他親自做了多少事,而是看他有沒有把管理對象組織起來,朝著預定的管理目標努力。牢固樹立組織的觀念是每一個管理者必須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在管理實踐中,我們常常可以看到兩類不同的管理者,一種是組織內目標清晰、分工明確、配合默契、運轉高效,全體人員各負其責、各司其職,配合默契、良性互動,最後高效達成管理目標。第二種管理者,沒有全局觀念,沒有組織意識,不明白管理的職責,不理解管理的精髓,有了事情不是考慮如何調動和組織現有資源,而是一頭埋進具體的事務當中,沒有分工、沒有協作,沒有統籌、沒有整合,事無鉅細、必親躬之,結果是組織內很多資源沒有利用,很多人在看熱鬧,甚至起反的作用,而自己則顧此失彼、丟三落四,整天忙得不可開交,最後工作效果並不理想。這就是管理工作有沒有組織性的差別。

二、管理的科學性:高效做事

管理之所成為科學,就在於通過有效管理能以最小的代價、最短的時間完成任務,高效達成目標。同樣一件事,不同組織不同的人去做,其消耗的資源、花費的時間、取得的效果是不同的,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管理水平的差別。高效是衡量管理成敗的重要標準,失去了高效性就無從科學管理,管理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價值。要實施高效管理,必須做到:

1、科學設定管理目標

管理目標是管理工作的行動方向,是工作團隊的共同指向,是管理工作成敗的重要條件。在具體設定目標過程中要注意。一是必須和組織的總體目標及上級要求相一致。一項具體工作目標必須為組織的總體目標服務,必須和上級組織的要求相一致,必須統一而不是矛盾,必須對實現總體目標有促進而不是阻礙。這就要求管理者要正確理解上級要求和組織戰略目標,理解本次任務的定位和作用,理解上級對本組織的要求,在大局下行動,在系統中謀劃。二是必須充分發揮本組織的優勢。每個組織有其獨特的優勢和核心競爭力,有的組織善謀劃,有的組織技術強,有的組織創意好,有的組織執行實,設定目標要充分考慮這些因素,揚長避短,發揮優勢,做別人沒有做、做不好、不會做的事,做自己最熟悉、最拿手、最擅長的事,做到事半功倍,效率最高。三是要有合適難度。目標定得過低,沒有挑戰性,不能激發工作熱情,組織的潛能得不到發揮,資源效用沒有發揮到極致;目標定得過高,根本無法達到,影響整個組織的效率和士氣,要麼知難而退,達不成目標,要麼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也無法實現,浪費資源和時間。

2、周密細緻制訂計劃

制訂工作計劃是對管理工作全面謀劃和安排的過程,是對管理過程認真思考、仔細分析的過程,也是整合有關資源、科學謀劃的過程,是管理活動的核心環節,從某種意義上決定了管理活動的成敗。工作計劃應包括工作任務、工作標準、工作措施、完成時限、責任區分、獎懲措施等內容。力求做到科學、合理、嚴謹、規範,使之成為管理活動的重要依據。

3、明確安排工作任務

要組織有關人員明確任務、職責、要求、標準、方法及注意事項,對管理過程

提出明確要求,對具體工作進行詳細的佈置。

4、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在管理過程中要隨時掌握情況,及時發現、協調和解決問題,督促各部門、各

環節按預定計劃落實管理任務。

三、管理的藝術性:讓人愉快做事

人是管理工作中最為重要和關鍵的因素,也是最難管理的。讓人愉快地做事,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理念,體現對人的尊重,體現了人力資源是最寶貴和難得的資源的管理原則。同時,只有讓人愉快地做事,才能最充分地調動人的積極性,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激發人的創造性,才能極大地提高工作效率,達成管理目標。

1、充分尊重人

人是有特殊需求的個體,按照需求理論,人在滿足了基本的生存需要後,將追求更高層次的獲得尊重、信任和自我發展的需要,這是人的天性。管理工作順應了這一天性,就能把人管好,否則將導致失敗。

2、放手使用人

要本著“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原則,大膽放權,放手使用,在賦予工作任務、明確工作目標的同時,給予相應的權力,提供必要的條件,解決有關困難。

3、合理調配人

每個人都有各自的特長和優勢,也有相應的短板和弱項,要用人所長,揚長避短,把合適的人用在合適的崗位做合適的事。要儘量根據個人的興趣愛好安排其願意做的事,把做事的過程當作一種享受,一種滿足。

4、適時獎勵人

人是需要激勵的,當態度積極,工作主動,完成任務出色時,要採取表揚、評先、晉級、獎勵等各種方式,給予及時肯定,不斷強化其工作狀態。要根據個人的不同需要,採取適當的方式、方法實施獎勵,使獎勵滿足人的需要,使獎勵的效果最優、最大。

四、管理的戰略性:做正確的事

管理是人們為了實現一定目標、達成一定目的而採取的有計劃、有目的的組織行為,其目的性和指向性是其重要特徵。目標是否正確是衡量管理是否成功的最重要根據。試想,一項管理的目標是錯誤的,其管理再有效,過程再嚴密,執行再有力,也不是我們需要的,有時甚至其負面作用會越大。

1、管理目標要與上級要求和組織的大目標相一致

任何一項管理工作都是在上級的要求下進行的,都是為實現組織的目標服務的,這就要求管理者必須正確理解上級意圖,理解組織的目標,準確定位管理的地位、作用,使部門的管理有效切合上級意圖,有力服務組織戰略目標的實現,才能把事情做對。

2、管理目標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法律法規是全社會必須共同遵守的公共準則,違反了它不但管理目標難以實現,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給組織帶來糾紛和麻煩。所謂正確的事,首先是合法合

規的事,既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也符合行業共同遵守的行規和慣例。

3、管理目標要符合組織特點和優勢

要充分研究和把握組織優勢,本著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堅持做自己能夠做並做得好的事,在同行競爭中贏得比較優勢。要避免貪大求全,避免盲目擴張,造成不必要的浪費,使組織陷於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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