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於天子之側、百官之上的諸侯王,經歷了怎樣的演變?

冰劍夜琴


中國的諸侯王制度,大致經過這麼幾個時期:

1.第一個時期是在商周時期實行分封制,當時的諸侯王是有封地,有實權的!他們往往是天子的親信子弟,功臣名將,比如當時的齊王姜子牙等。


2.第二個階段是到了漢朝以後。漢朝實行郡國並行制,所以諸侯國之間的領土面積變得非常小,類似於我們現在的特別行政區!在西周時期分封出去的土地並不是周天子所有的,西周的分封制類似於現在的邦聯制度,周天子只是天下共主,就像堯舜禹那樣,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而在漢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以諸侯王的權利得到了大大的削弱,而且普遍分封的都是劉姓諸侯。


3.第三個階段是漢朝以後清朝之前這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內諸如唐朝,宋朝明朝也有許多諸侯王,不如稱他們為藩王更合適。他們受封之後已經沒有了具體的行政權,他們的封地內會有朝廷直接派官吏進行治理,他們的主要任務就是收取當地的賦稅,自己留一點,還有一部分要上交國家!而這段時間內他們,不具備任何決策權和行政權,更沒有自己的軍隊,也沒有自己製造的貨幣,其自主能力大大降低。(唐朝的藩鎮制度除外,他們並不是分封的王爺,而是地方大員。)

4.第四個階段是清朝。在清朝親王的權利已經基本上被削沒了,可以認真地說清朝的親王是生活的最慘的一個人。清朝親王的一生沒有皇帝的特別允許是不能夠出京城一步的,也就是說,如果皇帝不派他們出去巡查的話,他們一輩子也只能在京城四九城裡轉了!而且清朝以前分封的諸侯王,一般都是以當地地區的名字來封王,比如代王劉恆、昌邑王劉賀、燕王朱棣等。但到了清朝一般是以一個比較吉祥的字來封王,比如恭親王,慶親王等。實際上就是明擺的告訴他們:你們就是個榮譽稱號,並不具有任何實際權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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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名知否


周朝

周朝確立地位之後,大肆分封領土皇親、功臣以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出發點是好的,但是事與願違,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出現了霸主,例如春秋五霸,戰國七雄,周天子權利和封地越來越小,僅限於周王都,也就是京畿地區。而諸侯王的權利達到頂峰,周王只是傀儡。

秦朝

採用郡縣制,並沒有諸侯王。

漢朝

效仿周朝,採用分封制,漢高祖劉邦翦除異姓諸侯王后,大封同姓諸侯王以鎮撫天下。後來諸王封地實際成了獨立王國,與漢廷的矛盾日益激化。漢文帝用賈誼策,將一些諸侯國分小。漢景帝時又採納御史大夫晁錯削藩的建議,將諸侯王的部分封地收歸朝廷管轄。由此觸發了以吳王劉濞為首的七王之亂。

漢景帝即位後針對地方各諸侯割據勢力越來越大而直接威脅到中央權力,景帝採用晁錯之策,著手削藩,削弱各諸侯王的權力,結果引起以吳王劉濞為首的以“請誅晁錯,以清君側”為名的七國之亂。景帝為平息叛亂而殺晁錯,向七國“謝罪”,但七國仍然進攻不止。於是景帝派遣周亞夫率軍抵抗,於公元前154年平定叛亂。之後,下令把諸侯王任免官吏的權力收歸中央,打擊了割據勢力,鞏固了中央集權。

漢武帝時期實行“推恩令”,把諸侯國越分越小,徹底剷除諸侯國勢力,實現了權力的高度集中和統一。

之後的朝代基本沒分封諸侯王了,雖然也會冊封親王、郡王之類的,大多都是收取當地的賦稅,軍事力量並不強,僅限於看家護院,出行儀仗,保護自身安全,無法預中央政府相抗衡,例如唐宋明清都是諸如此類的王爺。

所以說,郡縣制才是有利於統治者治理國家的政治制度,而分封諸侯王只是早期政治制度尚未確定的一種政治探索,並不符合歷史的發展。


樂觀的6


封土建國,藩國有自治權而又受中央政府管轄,而又到列爵不管民,分封不錫土,食祿不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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