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呼玛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大作用,助力实现龙江新呼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12月4日上午,呼玛县委依法治县办、人大、政法委、委宣传部、教育局、县司法局联合林业局、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等20多家单位在广场开展了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政法委书记张远海,县人大副主任李晓晨、张宝文、卜长春、李淑红等领导到现场指导宣传活动。

大兴安岭呼玛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大兴安岭呼玛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各单位和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横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就宪法及各自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对广大群众进行了宣传,现场领取资料的群众络绎不绝,在短短的2个小时内,20个部门和单位就为过往群众发放宪法书籍、法治宣传单、宣传册约1000余份。同时向群众讲解了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大兴安岭呼玛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大兴安岭呼玛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大兴安岭呼玛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本次法治宣传活动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大力宣传宪法法律知识,提高了群众法治意识,对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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