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保长做什么的?有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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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甲制度始于北宋王安石变法,以后各朝各代延续类似制度,民国建立后,一度废除。1931年,因“剿共”需要,国民政府在河南、安徽、湖北三省颁布《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每10户为一甲,设甲长,每10甲为一保,设保长,各户相互监督、担保,维护治安,缴纳捐税,并抽取徭役、兵役,后推广至整个国统区。

民国实行村民自制,政府只设到县一级,县以下的仓(敖、乡)、保均属于自制组织。邻里纠纷,一般由族长解决,重大事项,由保、乡逐级上报。保长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地方治安,防“匪”治盗,收取捐税及抽丁派役,故各保均有保丁数名,有的还会购买枪械。

事实上,各“保”没有严格的户数限制,一般大村自成一保,小村几个联成一保。保长、保丁有少量的薪酬,从捐税中提留,或钱或物,但吃、拿、卡、要,在哪个朝代都是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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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可能有所不同,我对本地民国时的保长情况进行调查和搜集,现向大家報告如下,一,保的范围与现在的行政村范围基本一样,如我所在村民国时期叫蒋山保,现在为蒋山村。二,编制全保只有一名保长和一名保丁,保长相当于现在村长,保丁相当于通讯员为保长服务,跑跑腿送送信。三,保长选拨机制,一般由当地先生推选,上级委派,都是有钱的人和有文化的先生,贫下中农確实也沾上边,就是选你也胜任不了。四,保长的工作职责,保长的工作量是很大,並不轻松,保内没有文书保长就代替文书,如催缴公粮,那年代叫完粮,每家每户要发放完粮通知书,由保长算好填写好通知书,由保丁送达到每家每户。又如征兵,那时叫抽壮丁保长要根据三抽一的政策标准计算出本村有多少兵源,这是得受人的差事,年轻人不愿意当兵,要带人去抓。还调解本保的民事纠纷和与外界交往都由保长一人担当。五,工资水平一年为1500斤稻谷,按照14年粮价只有2715元,只有现在村长的十分之一的工资,没有额外收入。六,保长的当年的真实情况由于工资低,又得受人,当地有一句顺口溜不闻公事不劳累。大家都不愿去当,在我地出现抽签和代理保长的情况。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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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咱们先从一部电视剧说起——

相信大家都看过李保田先生主演的《王保长》,剧中王保长人物形象可谓是深入人心,我们也能从中看到民国时期保长的一些掠影。那么真实的民国时期保长是做什么?有无工资?所反映又是什么?

一、产生原因

保甲制度是中国传统的地方基层政治制度,同时也许古老的户籍管理制度。在古代中国它一般是以户为单位,设户长,十户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从传统保甲制度来看,保长是这一基层管理组织的核心,换句话说也就是基层的老大。

民国时期为什么沿用这一古老的管理制度呢?其原因主要有以下:

(1)政治、军事目的

话说1931年6月,蒋介石在进行第三次围剿期间,设立地方自治处,首先在江西修水等43县试行“编查保甲、清查户口”,随后推行江西全省。而后在鄂豫皖三省首先推行保甲制度。从上述这些我们可以看出,民国时期保甲制度的再次实行,与当时的时局有着直接的关联,其根本目的是防范、围剿我党,控制民众。

(2)实现地方自治。除了上述的政治、军事目的外,能在此基础上实现基层地方自治,也是国民政府当初实行这个政策的一个初衷。因此,为实现这些目的,保甲制度的精髓思想是“联保连坐”,在抗战前的国共战争中的几个战区发挥着强有力的作用,因此它被视为地方基层组织的一个保证,先后在全国范围推行。在抗战时期,这一制度得到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二、保长如何产生?

1.保长的资格——以民国龙泉县保长为例

民国时期各地的保长,其如何推选不尽相同。在1937年7月制定的《龙泉县乡镇保甲长人选标准及任免办法》中规定:“本县住民年满二十五岁,能耐劳苦,素孚重望,曾任教职员或小学毕业者、任保长训练及格者、曾办地方公益事务著有成绩者、富有办事能力又通识文字者能为保长或副保长。”从这条规定中我们能够看出在担任保长是需要一些条件的,大体有:(1)籍贯和年龄;(2)个人素质,一般要求能识文断字,吃苦耐劳,具有服务精神;(3)人际交往能力。满足以上条件者,方可有资格担任保长一职。

2.保长产生的方式

保长的产生方式主要分为甲长公推、县政府遴选委任、保民大会选举。

三、保长的职能

根据一些历史资料和研究,可以概括如下:

(1)编组保甲,协定规约。

(2)清查人口,人事登记。

(3)联保连坐,防匪剿匪。

(4)征收经费,拉夫征丁。

相信最后一点,我们大家有很深的的印象,无论是一些小说还是电视剧中,对于抓壮丁的情节描述有很多,如小说《活着》中的主人翁,富贵就曾被抓壮丁。电影《抓壮丁》更是直接形象再现了民国时期保长与军阀的勾结。

四、关于保长的工资问题

可以肯定的回答保长是发工资的,但待遇比正式在编的国府党政军人员要少的很多,这方面限于材料无法展开进一步说明。同时各地区保长的薪酬受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甚至同一地区不同时期的薪酬也是差异很大。

总之,民国时期的保长制度是作为国民政府的基本基层统治形式存在的,保长的权力以及作用大小,受地域、时局等影响,但在抗战时期相对来说是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的。


你关于民国保长的知识还知道哪些呢?欢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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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长类似于现在的村长,社区主任一类的职位。

民国时期以10户人家设立一甲长,管理甲长的则是保长,同样也是一个保长管理10个甲长。

其都没有固定的工资,政府会不定时按照其成效给予其奖励。

要注意的是保长、甲长都只是一个普通职位,不属于政府体制,但又受命于政府。也就相当于现在的劳务派遣,不属于公务员。

但其在民国时期依然是抢手的职位,很多有钱人会花钱购买资格,正因为此,国民政府也因此受到了相当大的政务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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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历代王朝当中,基本上到县一级的长官就没有了,也就是所谓的九品芝麻官。很多时候都是家族式管理,如果有了问题,先不找父母官,族内人自行解决。

但是这种自制效果并不理想,于是很早之前就探索于如何治理“最后一群人”的问题。

保甲制度的早期探索

保甲制度作为一种统治手段,最本质的特征还是以一家一户作为基本单位。而且中国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非常大,他们所提倡的君臣观念,以及国家和宗法的关系,影响到生活当中的细枝末节。

比如汉朝时期五是伍、十是什、百是里,到了唐朝时期,四家为一邻,五邻为一保,百家为一里。等到北宋王安石变法的时候,又对此作出了改进。

十户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此次变法当中,又极大的促进了基层治理方法的改进。蒙古人统治时期,又把20户当做一甲,设立甲申,基本上都是蒙古人或者色目人担任。

明朝时期基本延续了之前的传统,到了清朝的时期,又对之前的制度进行了调整,设立了牌甲制度。十户为一牌,十牌为一甲,十甲为一保。基本上就已经完全定型了,民国时期也继续沿用。


民国时期的保甲制度

由于民国时期处在东西方文化交流的激烈时期,大量的西方治理理念引入中国,代表着封建残余的保甲制度,渐渐被人抛弃。不过一些地方,仍然延续了之前的传统。

但是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 特地下发了相关的整改文件。就明确规定了以百户为乡镇,乡镇里面的每25户为一间,间下面以每5户为一邻。

后来的保甲制度之所以被再次提出,是因为在剿共时期,蒋介石把没有成功的原因都归到没有群众支持上面来。于是再次提出保甲制度,并且在当时的江西试点。

民国时期的保甲制度采用的是十进制,以十户作为最基本的一甲,但是可以上下浮动,最低不能低于6户,最高不能超过15户。

保和甲的要求一样,最低不能低于6甲,最高不能超过15甲。乡和镇以此类推,至于之前实行的间、邻治理方法被废弃。


其中的甲长,由甲长治理下的10户人共同推选。保长则是由保长所治理的甲长共同推选,乡长、镇长以此类推。

保长算是比较基本的治理单位了,还设立了保长办公处,有正副职位之分。下面带有处理各个事务的干事,比如说经济干事、文化干事等等。

基本上兼任了行政、军事、文化三位一体,所以要求这些人在本地有一定的权势,因此担任此职务的,基本上都是当地有名的地主、土豪、乡绅。

保长主要从事什么工作?

刚开始建立的时候,主要是为了围剿红军。而我们的红军又被称作土匪,因此他们主要是担任安全保卫以及户籍管理。但是还有一些最基本的要求:

1.监督甲长的工作。

2.督查治理下的所有户籍人员,禁止违法犯罪的行为。

3.查验本地户口,如果有变动必须上报。

4.盘查出入境人员(出入自己管辖范围)

5.若出现匪盗情况,协助本区区长调查工作。

6.协助警察搜察匪盗。

7.建设治理地区防御工事以及保障本地区防御工事的完善。

8.每一保设立一所学校,由保长担任校长。

当然上面只是一部分,其他的内容还有很多。比如说需要交公粮的时候,就要带着人一家一户的催。有时候碰到服兵役的事情,还要去拉壮丁,所以工作上面很得罪人。

虽然别看他们做的很多,但是没有基本工资,最多偶尔有一些上级的奖励。

所以这些人基本上都是:吃、拿、卡、要。(这是用现在的话来说)不过由于他们本身都是本地的地主、土豪、乡绅,所以也并不怎么缺钱。

相当于代替上级管理,但是没有司法权,有事情需要上报。

什么叫做联保连坐?

所谓的联保就是户与户之间互相做保证,承诺不通共、通匪等行为。所谓的连坐,就是有一家犯罪,其他的9户人家都要举报。但凡有不举报的人,10户人家同等罪责处理。

一旦发生连坐的相关事宜,由户长签字画押。一式两份,一份放在县里面,一份放在区里面。


等到了抗战时期,有关于连坐甚至更加严格起来。根本都不用再签保证书了,也不用给大家互相担保。只要发现一家有罪,全部人都要受罚。

总的来说,保长相当于现在的村长,不过管辖范围更大。因为以前人口稀少,居住的也不是特别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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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保长,就相当现在的村长,我小时候我经常听爷爷讲,保长对我爷爷是一部血泪史,那个时候抽壮丁,有钱人可以买,没钱人抽到你,我爷爷和奶奶刚结婚没几天就被抽去当壮丁,后来还是逃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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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长对应于现在村委会主任,甲长相当于现生产队(组)长,乡长相当于现在镇长。国民党当时组织还未普及到乡保甲,没有现在共产党镇村党书记之职。国民党当时县长年薪才几十个银元,保甲长应该没有薪水,是地方自治机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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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时期是国民党政权的最低层的组织,协助政府处理村级政务,那时期区里有区公所,乡,乡里有乡公所,人不多只有一二个人就能办公,保长的任务是治安,派丁收粮,给辖军送粮送鞋,收上来可倒好,如收上来,还要捱整凑。人在乱世里生存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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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三线城市镇江解放前(虽为省会,省长管理全省)镇江仍为県编制,体制为県长、镇长、保长、甲长。甲长是不拿工资的其它不清楚,依古代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保长相当居民小组长而镇长相当于社区主任。


张传安6


保长,政府什么事都叫去做,收粮食抽丁拉夫等等相当联络员,在街上有收费权,相当市场工商管理员,没有钱收入。好处,自家不用交税抽丁,可以和县官吃饭,欺负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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