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颖超未被执行的遗嘱:病危时为何无人敢拍板照做?

邓颖超未被执行的遗嘱:病危时为何无人敢拍板照做?

周恩来和邓颖超(资料图)

【提要】在111年前的今天,1904年2月4日,邓颖超诞辰。邓颖超生于广西南宁。1919年五四运动时,与周恩来、马骏等共同领导天津学生爱国运动,组织觉悟社。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并任中共天津地委妇女部部长,同年与周恩来结婚。后任中共广东区委委员兼妇女部部长。1926年出席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候补执行委员。1927年后,在上海任中共中央妇委书记。1928年5月,在莫斯科列席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回国后,任中共中央直属支部书记,在上海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32年5月,赴江西中央苏区,曾任中共中央局秘书长、中央政治局秘书、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中央机关总支书记。1934年带病参加长征。

1949年起,先后当选为全国妇联第一至三届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第四届名誉主席,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第十一、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书记。1979年12月,担任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1983年当选为第六届全国政协主席。中共第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八至十二届中央委员,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常委, 第一届全国政协常委。

邓颖超1992年7月10日与世长辞,享年87岁。在她生前曾留下两份遗嘱:一是在她逝世时公开发表的遗嘱;一是1982年11月5日,即与她第一份遗嘱隔四个月后,写下的未公开发表的遗嘱,这份遗嘱是邓颖超亲笔写在两页普通的信纸上的。题目是:委托下列同志办的几项事。她写的下列同志是:杨德中、李琦、赵玮、张佐良、高振普、周秉德。她嘱托他们“组成小组”,“请杨德中负责主持”,“赵玮协助”,然后请这个小组在她病危和谢世时办理相关事宜。

这6个人都是干什么的呢?杨德中当时是中央警卫局局长,中共中央委员;李琦曾在总理办公室工作过,后来到中央文献研究室任副主任;赵玮是邓颖超多年秘书;张佐良先后做过周恩来和邓颖超的保健医生和警卫秘书;周秉德是她的亲属,即周恩来三弟周同宇的长女,时任《华声报》副社长。

邓颖超要他们:“在我患病急救时,万勿采取抢救,以免延长病患的痛苦,以免增加有关组织、医疗人员和有关同志的负担。”第二条:“我得病的时候,或我临死的时候,千万不要抢救,那时候抢救没有什么意义,只能延续那么一两天的生命,搞得医生和病人都痛苦。我看报纸上说美国有一个安乐死医院,人老了,该办的事都办完了,就可安静地没有痛苦地死去,我看这才是真正的人道主义!”

可是,当邓颖超大姐病危时,能有哪一级组织和哪一个人敢于出面拍板,来实现她的遗嘱呢?没有,当时没有一个人敢出面拍板照她遗嘱去做。

1991年7月27日,邓颖超因高烧肺炎住进了北京医院。在这之前,她进食已非常困难,生命垂危,她要求不要抢救了,可是没有哪一位领导和医生肯这样做!别说她是一位对中国革命有巨大贡献的老人,就是一位普通百姓,当她病危时,岂能眼睁睁地看她死去。特别是负责她病情的主治医生更是信心百倍,决心尽最大努力抢救这位老人。

曾为周恩来做过多次手术的著名外科专家吴蔚然大夫,首先提出要为邓大姐“造一个胃漏”,即在胃上打一个口,这样可保证她能延续一至两年以上的生命。

中央政治局当然同意了他的治疗方案,于是,于1991年8月1日下午,由吴蔚然大夫主刀,为邓大姐实行了“胃漏”手术,手术结果非常成功,于是延续了邓大姐一年多的生命。但是,1992年7月1日,邓颖超病情再度告危,专家们再次紧急会诊,然而已无力回天。就这样,她至死也未能实现她生前亲笔写的遗嘱—安乐死。她希望自己能做一名移风易俗的带头人,可惜她未能办到。(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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