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劫匪!興義市一名外來務工男子搶劫要求掃碼支付

2018年11月27日11時許,貴州省興義市一名外來務工男子李某某,因為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隨身攜帶的錢財也花得所剩無幾,居然萌生了搶劫的念頭,他將自己經常買菸的便利店作為自己作案的目標,11時40分許,他進入該便利店,在櫃檯處假裝買菸,店老闆蔣某(女)拿了一包香菸給他後,他又徑直走入店內,在售賣菜刀的貨架上,拿了一把菜刀藏在衣袖中,再次回到櫃檯處,隨後他拿出自己的手機,打開微信二維碼的收款界面,放在櫃檯上,要求蔣某通過掃碼轉賬1000元錢“借”自己,蔣某說自己的微信上沒有這麼多錢,李某某隨即手持菜刀走進櫃檯,拉住蔣某的手,說“沒有1000,轉500也行,我只求財,不想傷害你”,蔣某見狀,說自己的微信只有300元,李某某便說“300也行,快點轉給我”,蔣某無奈,便將自己微信裡面的錢通過掃碼支付給了李某某。

李某某得手後,便將手機拿上,將作案的菜刀扔在櫃檯處,匆忙逃離。整個作案過程被便利店中的監控拍攝下來,案發後興義市公安局經過排查,於11月30日將準備再次實施作案的李某某抓獲,並從其身上扣留水果刀一把。李某某交代,這把水果刀是其為實施第二次搶劫而準備的。李某某到案後,對自己實施搶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其搶劫所得已經被其揮霍一空。

案發後經過審訊,李某某交代,自己來興義市找工作已經半月有餘,自己去應聘好幾個工作單位,要不是工資低,就是工作太辛苦,因此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朋友答應借錢給自己,但是一直沒有轉賬過來,眼見身上的錢花得所剩無幾,沒有錢吃飯,才“迫於無奈”實施搶劫,他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很後悔,願意接受法律的懲罰,早日迴歸社會。

現李某某已被逮捕,本案已經進入審判階段,興義市人民檢察院於2019年2月22日向興義市人民法院以李某某涉嫌搶劫罪依法提起公訴。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檢察官提醒: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切不可因一念之差,走向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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