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保長做什麼的?有工資嗎?

杭州雲莊國際劉貴剛


全國各地可能有所不同,我對本地民國時的保長情況進行調查和蒐集,現向大家報告如下,一,保的範圍與現在的行政村範圍基本一樣,如我所在村民國時期叫蔣山保,現在為蔣山村。二,編制全保只有一名保長和一名保丁,保長相當於現在村長,保丁相當於通訊員為保長服務,跑跑腿送送信。三,保長選撥機制,一般由當地先生推選,上級委派,都是有錢的人和有文化的先生,貧下中農確實也沾上邊,就是選你也勝任不了。四,保長的工作職責,保長的工作量是很大,並不輕鬆,保內沒有文書保長就代替文書,如催繳公糧,那年代叫完糧,每家每戶要發放完糧通知書,由保長算好填寫好通知書,由保丁送達到每家每戶。又如徵兵,那時叫抽壯丁保長要根據三抽一的政策標準計算出本村有多少兵源,這是得受人的差事,年輕人不願意當兵,要帶人去抓。還調解本保的民事糾紛和與外界交往都由保長一人擔當。五,工資水平一年為1500斤稻穀,按照14年糧價只有2715元,只有現在村長的十分之一的工資,沒有額外收入。六,保長的當年的真實情況由於工資低,又得受人,當地有一句順口溜不聞公事不勞累。大家都不願去當,在我地出現抽籤和代理保長的情況。L


蔣山老徐


我曾祖父就是保長,而且是當地很有名望的大夫,在附近口碑特別好。在給國軍當保長的同時也暗地裡幫助共產黨,時不時地就有一段時間人就不見了,別人問起來就說是去外地採購藥品了,實際上是去山裡給八路軍看病療傷去了,聽村裡人說最有意思的是當時我家在一個親戚無兒無女,國共雙方的人都欺負他,最後在我曾祖父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淚的哭訴求我曾祖父幫幫他,不然活不下去了,然後有次曾祖父帶了一隊國軍官兵到親戚家村裡,找到親戚說了幾句話,村裡人一看原來有國軍背景的親戚,國民黨的人就沒在欺負他,又過了段時間曾祖父又帶了隊解放軍官兵到親戚村裡,村裡人一看原來他家國共雙方都有背景,從此就再也沒捱過欺負,只是曾祖父去世的早,即將解放的時候去世了,解放後定成分的時候本來我家可以定上中農,因為曾祖父和共產黨的關係還有我爺爺的二哥參加解放軍成了烈士,給我們家定的下中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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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村就有一個保長,當保長的時候,人算是比較精明,國民黨下的任務要完成,保內有人去當共產黨,他也是一清二楚,當時撈油水,就是到當共產黨的人家去胡咧咧,這家田裡摘幾個西瓜,那家作仿吃幾碗涼粉的,因為是本鄉本土村裡人,儘管身上背有盒子炮,也耀武揚威的,但沒有殺過村民,身上沒有血案。這個保長的口頭禪就是:你對我好,我對你都有個不錯。解放後還在村裡,不過保長是幹不成了,立場問題,靠邊站了。鎮壓反革命的時候,徵求人民的意見,他順利過關,他大年初一,全村拜年,感謝全村老百姓。以後三反五反,他都被拉去參加運動。以後文化大革命,紅衛兵小將要他交出盒子炮,交不出盒子炮就批鬥,其中一個孩子送點水給他喝的,他又說出口頭禪,你對我好,我對你有個不錯。結果又被鬥了幾次,罪名是:保長想搞復辟。改革開放以後,這個保長有了自由,做生意發了,他兒子娶上老婆的時候已經45了,老婆沒有生育,領養一個孩子。保長善終8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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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甲制度始於北宋王安石變法,以後各朝各代延續類似制度,民國建立後,一度廢除。1931年,因“剿共”需要,國民政府在河南、安徽、湖北三省頒佈《各縣編查保甲戶口條例》,每10戶為一甲,設甲長,每10甲為一保,設保長,各戶相互監督、擔保,維護治安,繳納捐稅,並抽取徭役、兵役,後推廣至整個國統區。

民國實行村民自制,政府只設到縣一級,縣以下的倉(敖、鄉)、保均屬於自制組織。鄰里糾紛,一般由族長解決,重大事項,由保、鄉逐級上報。保長的主要職責是維護地方治安,防“匪”治盜,收取捐稅及抽丁派役,故各保均有保丁數名,有的還會購買槍械。

事實上,各“保”沒有嚴格的戶數限制,一般大村自成一保,小村幾個聯成一保。保長、保丁有少量的薪酬,從捐稅中提留,或錢或物,但吃、拿、卡、要,在哪個朝代都是免不了的。


北大屠夫陸步軒


保長是保甲制度下的職務。和西方以個人為單位的社會組織形態不同的是:中國古代社會最本質特徵是以“戶”(家庭)作為最基本的社會組織單位的,國家關係和宗法關係被融合為一,家族觀念被納入君統觀念之中。漢代有五家為“伍”、十家為“什”、百家為“裡”的說法;到了唐代則是四家為“鄰”、五鄰為“保”、百戶為“裡”。北宋王安石變法確立了十戶為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的原則。到元朝又出現了“甲”——以二十戶為一甲,設甲生。清代已形成成熟的“牌甲制”:以10戶為1牌,10牌為1甲,10甲為1保。照此算來清代1保共有1000戶人家。

民國成立後政府機構只設到縣一級,而在鄉村則推行自治政策,村裡的一般事務均由族長主持,而保甲制度則在民國初期曾被一度廢除。然而民國時期中央政府的權力相對有限,相當一部分地方實力派人物在自己所控制的地區內仍變相實行保甲制。當時比較知名的保甲制的變種有:廣東的”牌、甲制”、廣西的“村、甲制”、雲南的“團、甲制”、北方不少省份的“閭、鄰制”等。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頒佈的《縣組織法》規定:區以下每百戶為鄉(鎮),鄉鎮以下每25戶為閭,閭以下每5戶為鄰。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反動派在圍剿工農紅軍時一再遭遇失利,蔣介石在總結失敗經驗後得出結論:由於國民政府疏於對鄉村的管治工作,以致於紅軍得以在農村取得根據地並走上一條農村包圍城市的道路。為此他在“剿匪總司令部”所屬黨務委員會內專門設立了地方自衛處以負責研究保甲制度。1931年6月蔣介石劃定江西修水等43縣編組保甲,由此開始了恢復保甲制的嘗試。次年以蔣介石兼總司令的鄂豫皖三省“剿匪”總司令部頒佈《剿匪區年各縣編查保甲戶口條例》:規定10戶為甲,10甲為保,聯保連坐。1934年國民黨“中政會”第432次會議議決由行政院通令各省市切實辦理地方保甲,據此行政院於同年12月通知各省:普遍實行保甲制度。於是保甲制度開始在全國範圍內普遍得到恢復。

民國時期的“保”和清代的“保”大致上都是管轄一千戶左右的人家,就級別而言:其實和今天的村長差不多。保長的具體職責大致有:編組保甲,協定規約。清查人口,人事登記。聯保連坐,防匪剿匪。徵收經費,拉夫徵丁。這其中“徵收經費,拉夫徵丁”一條使保長實際上得以中飽私囊、從中漁利。在長期的內戰和抗戰中國民政府大量徵發壯丁,在這一過程中保長作為基層負責人往往隨意強徵民夫,有錢人可以通過向保長行賄而免於服役,窮人子弟則往往被強制徵發。其實保長是有一定工資收入的,不過並不高,這也進一步刺激了他們亂抓壯丁以榨取錢財的貪慾。1938年四川旅外劇人抗敵演劇隊就根據當時抓壯丁的情況創作了幕表戲《抓壯丁》,1943年吳雪等人在延安對原作進行了改寫。2004年4月1日根據《抓壯丁》改編、由李保田主演的《王保長新傳》播出。故事講述的是內戰時期在四川龍隱鎮由抓壯丁引發的一幕幕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天下第一保“王保長(李保田飾)欺上瞞下、中飽私襄;管區徵兵工作隊盧隊長(李朝友飾)橫徵暴斂、強佔民女、無惡不作;流氓無產者潘駝背(劉亞津飾)為虎作倀;土老肥李老栓(王大安飾)被迫將三兒子送去當童子軍;善良正義的三嫂子(侯繼林飾)不得不對王保長笑臉相迎;僱農姜大貴被逼入荒野......


鴻鵠高飛一舉萬里


好幾年前,一直有看李保田主演的王保長新篇系列劇,這部劇講述的是內戰期間,國民黨反動派在全國各地大規模抓壯丁以擴充兵源。在四川龍隱鄉,一幕幕由抓壯丁引發的故事接連上演,“天下第一保”王保長欺上瞞下,中飽私囊;管區徵兵工作隊盧隊長橫徵暴斂,強佔民女,無惡不作;流氓無產者潘駝背為虎作倀;土老肥李老栓被迫將三兒子送去當童子軍;善良正義的三嫂子不得不對王保長笑臉相迎;等待出嫁的么妹子無奈之下推遲婚期;僱農姜國富被逼死荒野……這部喜劇看的我是啼笑皆非,追完劇的同時一直在想,這保長到底是個什麼官呢?怎麼一直沒有聽說過,抱著好奇之心,我饒有興致的查了一些資料:

什麼是保長呢?

其實保甲制度起源於古代,他最本質的特徵就是以戶(家庭)為單位,在漢代的時候五家為“伍”,十家為“什”,百家為“裡”;唐的四家為“鄰”,五鄰為“保”,百戶為“裡”,北宋王安石變法時提出了十戶為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到了民國時期,國民黨蔣介石重新擬定了保甲制度,在江西四川試行,說穿了,保甲制度也就是聯坐制度,一家有罪全家共罰,通常是10戶為甲,10甲為保保長就是相當於現在的村長。

保長究竟做些什麼事情呢?有沒有工資呢?

一.軍事政治目的

保甲制度試行之處,主要是針對工農紅軍,蔣介石在江西修水等43縣試行“編查保甲、清查戶口”,隨後推行江西全省,而後在鄂豫皖三省首先推行保甲制度,主要是為了圍剿,防範我黨。通過保甲連坐,限制紅軍範圍。

二.保長就是村長,管理全村

實現基層地方自治,也是國民政府當初實行這個政策的一個初衷。因此,為實現這些目的,保甲制度的精髓思想是“聯保連坐”,通過保長管理全村。

保長得簡單職能概括如下:

(1)編組保甲,協定規約。

(2)清查人口,人事登記。

(3)聯保連坐,防匪剿匪。

(4)徵收經費,拉夫徵丁。

至於說工資嗎,保長類似於現在的村長,怎麼說也屬於國民黨縣編制範圍,所以說保長是有工資的,只是肯定不會很多,所以我們的王保長才會橫徵暴斂,欺上瞞下,中飽私囊拉!


唯戀無名


由李保田主演的電視劇《王保長》,讓我們知道了民國時期竟然還有保長這樣一個特殊的群體。那麼,民國時期的保長到底是做什麼的,相當於現在的什麼職位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保長那些事。

在古代的時候,封建統治者為了控制民眾,就實行了保甲制度,五家為“伍”,十戶為“保”,由此建立起了封建皇朝對全國的嚴密控制。實際上,在民國初年,就廢除了保甲制度。但後來,國民黨為了圍剿工農紅軍,就在1931年開始實施保甲制度,新的保甲制度規定10戶為甲,10甲為保,聯保連坐。



保長不小,權力很大。在民國時期,每100戶設立一個保辦公處,有正副保長及民政、警衛、經濟、文化幹事各一人。保長自然就是老大了,兼任保的國民兵隊隊長和保國民學校校長,實行政、軍、文“三位一體”。保公所就相當現在的村級行政單位,保長相當於現在的村長,但當然要比現在的村長權力更大了。

保長負責自己轄區的行政、軍事、經濟、文化等方方面面的事情,保長儼然就是自己的這一畝三分地的土皇帝。民國時期,在保甲制度設立之初,保長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防止百姓幫助我工農紅軍。而到了抗戰時期,保長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抓壯丁。

民國時期的保長通常由當地的地主、土豪、頑劣擔任,保長的工資雖然很低,但是他們百般鑽營,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剝削壓迫百姓,搜刮民脂民膏,魚肉鄉里,鮮有公正的好保長。總之,保甲制的實質是通過聯保連坐法將全國變成大囚籠,國民黨竭力通過保甲長牢牢控制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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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長類似於現在的村長,社區主任一類的職位。

民國時期以10戶人家設立一甲長,管理甲長的則是保長,同樣也是一個保長管理10個甲長。

其都沒有固定的工資,政府會不定時按照其成效給予其獎勵。

要注意的是保長、甲長都只是一個普通職位,不屬於政府體制,但又受命於政府。也就相當於現在的勞務派遣,不屬於公務員。

但其在民國時期依然是搶手的職位,很多有錢人會花錢購買資格,正因為此,國民政府也因此受到了相當大的政務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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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保長,有一部老電影《抓壯丁》,後來根據這部電影又改編了一部電視劇《王保長》,這裡面說的就是保長抓壯丁的故事。

老電影《抓壯丁》裡李老栓是地主,兒子是副團長,可是還免不了被王保長勒索,可見保長這個官不大,但是還是很難纏

說起保長就離不開保甲制,保甲制最早出現在北宋時期,王安石在變法時提出以十戶為甲,設甲長,十甲為保,設保長,以戶為單位,實行連坐,是為保甲制。民國時期也實行了這一制度,連坐互保。當然實際運作時不可能正好十戶十甲這樣湊數,所以保的大小不等,根據各地實際情況不同,小的保不過幾十戶,大的保就有兩百多戶了。

但是不管大小,一般保都設有辦公處,按照編制應該有正副保長,另有幹事數人,不過實際由於各保情況不一,除了保長一般都有外,其他職務是否有人就不一定了。另外有些保還有保丁,配有槍支,不過這個也是視情況而定,不是肯定有。

保長理論上沒有工資,只有酌情發放補貼,另外由於保長職務是監管本保內的治安、捐稅、勞役、兵役等,這些都是得罪鄉里的事情,一般人都不樂意當保長。而願意當的,則大多是本著借這個職務牟利,所以早期說起保長來,一般都沒什麼好印象。像早期的《抓壯丁》裡的王保長就是藉著徵發兵役的機會魚肉鄉里,壞事做盡。

到了拍《王保長》時,由於時隔久遠,大家對保長沒那麼深惡痛絕了,因此王保長這個角色就不是完全的反面,成了一個可笑可氣也可憐的人物。

到了李保田的《王保長》,那麼更多的是喜劇色彩


不沉的經遠


民國時期的保長大致相當於現在的村主任。

保長這個概念源自王安石變法中的保甲法,主要是為了強化對農民的控制,後來被歷代所沿用,形成保甲制度。保甲制度一般以十戶為一甲,十甲為一保,用其中最富有和威望最高者為保長,負責對保甲戶進行管理說教和賦稅徵收,同時負責維持地方治安。

民國政府機構只設到縣一級,在鄉村推行自治政策,村裡的一般事務均由族長主持,保甲制度在民國初期曾一度廢除。但由於內戰時期,共產黨農村包圍城市,武裝奪取政權的路線給國民黨造成很大麻煩。國民黨認為由於他們疏於對鄉村的控制才給了紅軍生存壯大的空間,於是在上世紀30年代開始在鄉村恢復保甲制度。

民國時期的保甲制度基本形式為十戶為一甲,十甲為一保,保長是鄉村公推產生的,一般是富有之人或有威望之人,負責管理戶口、徵收賦稅、訓練壯丁、巡查警戒等事務。

成為保長之人要在縣政府備案,憑此獲得一定的錢糧作為工資。

在抗戰時期,國民黨為補充兵源大肆徵發壯丁,保長成了最基層的負責人。許多保長在攤牌任務時吃拿卡要,有錢人可以免於徵發,而許多窮苦人則被迫拉為壯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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