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早高峰,何先生搭乘朋友张某的汽车一起前去公司上班。在行驶途中,其所搭乘车辆与同侧由李某驾驶的另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何先生、张某、李某不同程度受伤。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李某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张某对此次事故承担次要责任何先生作为车辆搭乘人员在本次事故中无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本次事故中,何先生在上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受伤,且对事故不承担责任,依法

应当认定为工伤张某在上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受伤,且对事故承担次要责任,依法也应当认定为工伤;而李某由于对本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及时其驾车也是为了去上班,属于法律所规定的在上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受伤,也不能够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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