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临河灭门案

回顾-临河灭门案

李焕文系山东省诸城市公安局2006年上网逃犯,曾伙同他人先后在山东诸城、昌乐、寿光、安丘等地,持枪抢劫路边门头房、粮房、货车司机等,其作案40余起,案值100余万元。

3月27日23时,临河区公安局接到报案:建材城往东300米路北小张木龙骨厂发生命案,山东籍业主张建瑞一家5口被杀死在家中。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两级警方的侦破工作随即展开。经过初步勘察现场确定,47岁的张建瑞和40岁的妻子张明芳以及他们22岁的二儿子张永亮、8岁的女儿被杀死在木龙骨厂的两间平房里,23岁的大儿子张延亮被杀死在距离木龙骨厂100多米的另一处房间内。5人死亡的原因均为锐器砍击致重型颅脑损伤,颈动脉破裂大出血死亡。

在案发现场,民警发现了一把带有大量血迹的斧头,现场有明显翻动的痕迹,地上留有一张50元纸币,经过现场勘查,发现留有一人的足迹。

经走访调查和分析,案发时间在3月27日2时左右。杀害5人后,嫌疑人将大门里外全部反锁,并在大门上留言“小师,今天我有急事,不干活”。警方判断,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较大。

案发后,警方开始调查与死者张建瑞有利害关系、业务往来密切的人员。

经过走访调查,曾在小张木龙骨厂打工的山东籍男子高树福进入警方视线。3月初,高树福突然辞掉了木龙骨厂的工作,26日又在现场出现过,案发后,其妻子也去向不明。民警在高树福租的房内检查时,在床下发现一双黄色解放胶鞋,鞋底花纹与现场遗留足迹相同,并有血迹。

3月28日,警方在高树福住房附近的农田里发现一包衣服,上面有大量血迹,衣服内裹着一把粘有大量血迹的单刃刀。经房东辨认,衣服正是高树福在案发当天所穿的衣服。

警方将发现的鞋、案发现场的斧头、受害人的血样送到自治区公安厅,经过DNA鉴定,衣服上的血迹和死者血迹相同。高树福被确定为此案的重大嫌疑人。

高树福的邻居们不知道其在山东的准确地址,只知道他与张建瑞的妻子张明芳沾亲。巴彦淖尔警方立即赶赴张明芳的老家山东省潍坊市调查,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查清,高树福的真名叫李焕文,户籍地为山东省潍坊地区寿光市田马镇狮子王村135号。

警方经过走访调查得知,李焕文在3月26日共取款8200元交给妻子,并将其送上临河到青岛的班车返回原籍。随后,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将摩托车低价卖掉。

警方在出租车市场了解到,李焕文在3月22日曾经和一名司机联系租车要回山东,3月27日凌晨3时—4时间,李焕文多次联系该司机,在建材城见面后,让司机开车到潍坊。

走到呼市后,李焕文声称车太慢,其岳母病重,让司机送到白塔机场。下车时,他让出租车司机等等,自己去看有没有飞往山东的飞机。10分钟后,李焕文告诉司机上午10时有飞机,让其返回。

在呼市白塔机场,警方查询后没有发现李焕文的登机记录。在对白塔机场附近的出租车进行走访时警方得知,一名和李焕文体貌特征相似的男子坐出租车在上午8时许返回呼市市区,在人民路二手手机市场下车,并要了出租车司机的手机号码,去向不明。

后据李焕文交代,他在人民路二手手机市场花50元买了一部手机,50元买了一张卡,给山东的姐夫打了电话后将手机丢弃。

之后,李焕文花800元打了一辆没有摄像头的出租车逃至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窜到公园里边藏身。

据了解,2002年,李焕文是山东省寿光市田马镇狮子王村的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但他并没有让村民们过上安定生活。在家中排行老四的李焕文,组织3名兄弟以及村里部分村民,组成一个抢劫作案团伙,并持有4把制式猎枪。

截至2006年,李焕文及其团伙成员在山东诸城、寿光等地持枪抢劫40余起,在抢劫过程中还用制式猎枪杀害两人,重伤一人,涉案金额高达100余万元。经过当地警方全力追捕,其犯罪团伙中的两名主犯(包括李焕文的三哥)已被当地法院执行死刑。

据临河区警方介绍,李焕文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为了躲避追捕,他还做了整容手术,亲戚朋友都无法辨别其整容前后的照片。

面对山东警方的网上追逃,走投无路的李焕文来到临河区,投奔张建瑞夫妇。在夫妻二人的包庇下,李焕文一直在张家的木龙骨厂里打工。2009年农历八月,李焕文的妻子也来到临河区,在山东老家留有一个13岁的儿子。

据李焕文交代,他是在朋友的帮助下,冒名顶替他人办理了临河区的户口,随后又办理了临河区的身份证。

巴彦淖尔警方在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此案的侦破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工作的薄弱环节,今后要在户籍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堵塞漏洞。

“在给张建瑞打工期间,张家人经常为难我。”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分局,李焕文说到自己痛下杀手的原因时,几次落泪。李焕文称,他的腰不好,在给张建瑞打工期间想要买一辆车跑运输,但张建瑞不允许,让其继续留在厂里打工。“准备再开一家木龙骨厂,张家也没有同意,他们怕我顶了他们生意。”

记者从临河区警方了解到,李焕文在为张建瑞打工期间,两人因生活琐事逐渐产生矛盾和隔阂,李逐渐产生报复杀人、谋财的念头。

然而,最关键的是,因抢劫被判处7年徒刑的张建瑞长子张延亮刑满释放后回到临河,其威胁过李焕文:“如果你不好好干活,有其它想法,我就会到公安局举报。”李焕文害怕举报后暴露身份,便产生杀人灭口的想法。

而就在事发当天,李焕文看到有货车司机给张建瑞家中送来4万元现金,他看到钱后便想杀人谋财。

接到公安部的A级通缉令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警方立即召开会议,全警动员,对辖区内的娱乐场所、洗浴中心、网吧、宾馆逐一排查;加强路口堵卡,卡点增设警力,24小时盘查出入城区的大小车辆;各派出所对辖区内所有出租房屋及工地暂住场所逐户摸排,并印制了上万份协查通报张贴在各个社区,巡逻防暴大队全警出动加强街面巡逻,交警部门在街面值勤过程中严格盘查可疑车辆及人员。

东胜区警方的密集排查、走访工作迅速发挥作用。3月30日上午8时许,东胜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获一条重要信息:在东胜区柴家梁气象公园发现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

接到报警后,东胜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建平、富兴路派出所所长李文清带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他们在气象塔顶发现一名中年男子,右大腿外侧放着长约15厘米的折叠刀一把,左手腕外侧割伤,处于深度昏迷状态。警方立即对现场进行勘察,发现这名男子的相貌与A级逃犯李焕文极为相似。

警方决定在医院全力抢救该男子的同时对其进行严密的监护看管,并紧急召开案情分析会,做出如下部署:组织技术人员对现场展开全面勘察;迅速查明这名男子受伤原因及其真实身份。

在医院对这名男子进行抢救的同时,警方利用技术手段将其指纹进行了对比,并提取嫌疑人的血迹与巴彦淖尔市凶杀案进行技术比对。3月30日下午,好消息传来:经过核查身份,该男子就是公安部A级逃犯高树福(原名李焕文)。

经过抢救,李焕文苏醒,警方对其展开讯问。李焕文对民警的提问闭口不答,只是说“你们为什么救我”。经过十几个小时的僵持,3月31日凌晨,李焕文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称自己就是巴彦淖尔市灭门惨案的杀人犯,真名李焕文。

“临河灭门惨案”凶手李焕文,被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犯李兰青、李香兰、杨凤月犯窝藏罪、包庇罪,分别被判处2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5月,被告人李焕文与李建民因在山东实施抢劫作案多起被山东省公安局网上追逃,后二人逃至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投靠李建民的亲属张建瑞。期间,李焕文做了双眼皮和隆鼻手术,以隐瞒身份。2008年,李焕文化名“高树福”,在被害人张建瑞的“小张木龙骨厂”打工。期间,他和张建瑞一家多次发生矛盾,产生杀人歹念。2010年3月26日,李焕文购买了作案工具伺机作案。3月27日凌晨2时,李焕文携带斧头和刀翻墙进入“小张木龙骨厂”连杀一家5人,制造了震惊全国的“临河灭门惨案”。

法院还查明,被告人李来青和李香兰明知李焕文和李建民系负案在逃人员,为帮助二人逃匿,分别为李焕文、李建民提供并办理了户名为“高树福”、“张志诚”的户口。2010年3月27日,李来青和李香兰发现张建瑞一家被杀后,唯恐李建民的身份暴露,为李建民提供1000元现金帮助其逃匿。

2010年3月28日,公安机关调查李焕文故意杀人案时,被告人李来青和李香兰故意做假证明隐瞒李焕文和李建民的真实身份,阻碍案件侦破。被告人杨凤月明知李焕文是负案在逃人员,用高树福妻子“李玉香”的名字和李焕文一起居住生活,帮助李焕文掩盖身份。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1月至2005年4月,被告人李焕文伙同他人先后窜至山东省诸城市相州镇、日照市岚山区等地,采用持猎枪、铁棍威胁等手段抢劫作案27起,其中多次持枪入户抢劫,并开枪致死二人、重伤二人,抢劫人民币70余万元和手机、金戒指、香烟等物品,并伙同他人入室盗窃现金10万元。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一审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李焕文未提出上诉,案件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复核[3]裁定,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判处罪犯李焕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签发执行死刑命令,于2012年11月30日被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转自大案要案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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