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2017年度全国“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唐红

□本报记者 李高阳

3月15日,从在北京举行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上传来喜讯,贵州磅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通讯部主任、乌蒙新报记者兼六盘水市消费者协会义务维权员唐红喜获2017年度全国“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称号。据悉,这是我省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获得此荣誉的人员。

3月21日,记者来到唐红工作的单位,近距离分享他获得这一荣誉背后的故事。被誉为消费者权益的“维权记者”,唐红始终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履行义务消费维权员的职责,为消费者挽回损失,正确引导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了广泛好评。谈及获得的荣誉,唐红说:“这是荣誉,也是压力,作为维权记者,维权的路上会遇到很多困难,每一次维权的经过也都不简单,但我会一直走下去。”

在唐红的讲述中,我们重温了他帮助消费者维权的经历。

个体经营户王兴建说起唐红的热心,充满了感激。2013年2月,王兴建代表小区住户向唐红投诉并请他维权。原来王兴建所住的小区,有89户居民于2010年买的商品房都出现不同程度的漏水。其中,部分住房漏水相对严重。唐红接到投诉后,通过实地调查,立即联系了房管和质监等部门进行协调。通过鉴定后发现,该小区商品房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经过3次调解,最终房开商对全部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进行了维修,并赔偿了其它相关装修、交通等费用。事情处理完后,王兴建和其他业主表示要感谢唐红,却被他婉言拒绝。

同年3月,唐红又接到一边远乡镇村民反映买到了“问题水稻种子”的举报,他乘车4个小时,辗转来到该村。经了解后,他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工商部门通过清查,将涉嫌假种子进行了暂扣,保障了农户的合法权益。

“唐红很热心,做事不求回报,他为我们解决了困难,我们都很感激他。” 接受过唐红维权帮助的小饭馆老板聂祥静十分感慨。而像王兴建、聂祥静这样接受过唐红帮助的人不胜枚举。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吕波在谈到消费者如何有效维权时说,唐红树立了一个好的榜样,他时刻牢记作为一名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的职责,一直走在消费维权的第一线,为消费维权鼓与呼,不仅写出多篇消费维权新闻报道,还利用作为新闻工作者的优势,借助媒体平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社会需要更多像唐红这样的人。

几年前,唐红就开始自学消费权益法律法规,及时掌握最新消费维权趋势、热点和动向等情况,并通过报纸、网络等信息渠道摘抄了大量的消费权益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方面的资料,尽力为消费者维权和调处消费纠纷。由于他热心消费维权工作,2006年被市消费者协会聘请为“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2007年又被省消费者协会评为全省十佳消费维权人物。

据了解,唐红先后免费为消费者义务维权300余次,提供消费维权咨询近1000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帮消费者维权成功,看到他们高兴了,没困扰了,重新露出的笑容像春风一样暖人了,我就觉得我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唐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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