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營經濟發展貢獻檢察力量!最高檢發出動員令

11月6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主持黨組會,專題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研究部署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

會議認為,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就堅持基本經濟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作出深刻闡釋,突出強調“兩個毫不動搖”和“三個沒有變”,提出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6個方面政策舉措,充分表明了黨中央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堅定決心和鮮明態度,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注入了強大信心和動力。

會議指出,“三個沒有變”既是一次重申,又是一次動員令,關鍵在落實。

✦ 近年來檢察機關堅持把服務和保障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作為服務大局的重要內容,先後制定實施了《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關於充分履行檢察職能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關於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營造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法治環境支持企業家創新創業的通知》等意見和舉措。但總體上看,抓落實還是不夠。

✦ 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結合學習貫徹修改後刑事訴訟法,認真總結落實平等保護、加強產權保護、糾正涉產權冤錯案件等工作的經驗,進一步加大落實力度,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會議強調,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永遠在路上,支持民營經濟發展重在務實。

檢察機關要切實轉變司法理念,堅持各類市場主體訴訟地位平等、法律適用平等,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和制度。要繼續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妥善辦理各類涉產權案件。

✦ 對於有關部門移送的刑事案件,涉及民營企業行賄人、民營企業家的,要依法審慎採取強制措施,充分考慮保護企業發展需要。要落實好修改後刑事訴訟法有關認罪認罰從寬的規定,對符合改變羈押強制措施的及時改變,對符合從寬處理的案件依法堅決從寬。要始終堅持嚴格規範文明司法,對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涉經濟犯罪案件,不該封的賬號、財產一律不能封,不該採取強制措施的一律不採取,發現問題的要敢於監督糾正,確保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實現辦案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統一。

✦ 對申訴要求糾正涉產權刑事、民事等裁判已生效案件,要及時、優先辦理,嚴格依法律和政策提出審查處理意見,確有錯誤的,堅決依法啟動糾錯程序,促進依法糾正。

會議要求,要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為民營經濟發展貢獻檢察力量。

✦ 結合服務保障打好“三大攻堅戰”、“一帶一路”建設、推進長江經濟帶發展等中心工作,結合新形勢新要求,不斷完善檢察工作服務保障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實實在在的舉措。

✦ 通過“檢答網”對辦理涉民營經濟發展案件的法律理解、政策適用作出解讀,督導各地檢察機關統一、規範辦理此類案件。

✦ 加強與工商聯和企業家的溝通,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民營企業家的聯繫,利用各種渠道充分聽取意見建議,不斷改進檢察工作。

✦ 集中辦理、總結一批侵害民營經濟發展的案件,及時公佈典型案例,發揮案例指導作用。

最高檢院領導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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