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业务工作办公厅”丨新时代四大检察访谈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业务工作办公厅”丨新时代四大检察访谈

3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董桂文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向网友介绍了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职能定位、工作理念,2018年工作的基本情况,采取哪些举措提升办案质效,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业务工作办公厅”丨新时代四大检察访谈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业务工作办公厅”丨新时代四大检察访谈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董桂文接受媒体采访。

主 持 人:法制网记者 赵颖

访谈嘉宾: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董桂文

主持人:为向社会各界集中展示检察机关2018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锐意深化改革,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作为新亮点新成效,2019年“两会”前夕,最高检新闻办组织高检网、正义网,并联合12家重点新闻网站重磅推出“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业务厅局主要负责人和地方检察机关代表与网友在线交流。

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董桂文主任。董主任,您好!欢迎您的到来!

案件管理办公室的职能有哪些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

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

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体现案管部门职责担当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去年以来,最高检案管办突出强调了政治建设的统领作用,要求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中,请您谈谈这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董桂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张军检察长多次强调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提出“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明确把“讲政治”放在首位予以强调。2018年,我们贯彻落实最高检党组的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讲口头政治,把政治要求通过案管业务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一是以政治建设统领全年案管工作,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紧密结合。制定《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2018年工作要点》,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案管工作的总统领,坚定不移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案管业务的具体岗位、具体职责、具体工作中。之后,我们把工作要点细化为督办台账,做到年初立项、每月督办、年末对账,促进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围绕中心顾大局,在检察工作总体布局中体现案管部门的职责和担当。紧紧围绕政法工作大局,对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和民生重大利益犯罪案件上升明显情况、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积极开展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工作的分析研究,服务领导决策。紧紧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大局,对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后遗留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情况进行专题分析,提出意见建议。紧紧围绕业务信息化建设大局,立足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定位,全力以赴协同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完善工作。

三是改革创新谋发展重自强,促进案件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在认真开展党支部理论学习的同时,引导全办党员干部树立“以严管厚爱促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创新开展业务监管、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案件信息公开等工作,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积极践行张军检察长关于重自强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全办党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政治建设统领下,最高检案管办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坚强,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全办同志勤奋好学、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推动案管办党建工作、业务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取得新成效。

被形象地比喻为检察

“业务工作的办公厅”

主持人: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叠加的新形势下,各地案管部门作为落实检察长和检委会宏观业务领导和管理的枢纽部门,被称作检察“业务工作的办公厅”,请问您是如何理解的?

董桂文:这个问题涉及到新形势下案管部门的职能定位,关系到案管工作全局和发展方向。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开始于2011年底,初衷是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7年多来,各地积极履行案管职能,较好地实现了这一目标。但是,设立案管部门的目的不是为了管理而管理,而是要在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实现有效监督。新时期,在案件集中统一管理的目标基本实现后,如何实现对案件办理的有效科学监督已经成为案管工作面临的突出课题。

特别是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全面落实,检察权运行发生重大变化,在突出检察官办案独立性、减少内部监督管理层级的情况下,业务监管中的公共事务更加集约,更加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枢纽,在业务贯通上下功夫,有效联系各方,发挥好业务协调运转、专门监督、统筹督促、决策参谋等作用,使检察长和检委会对检察业务的宏观管理得到具体落实。在这种情况下,案管部门作为专司检察机关业务监管职责的综合业务部门,自然成为落实检察长和检委会宏观业务领导与管理的枢纽机构,形象地说也就是检察“业务工作的办公厅”。

需要说明的是,案管部门的业务监管与之前的“三级审批”存在本质的不同。“三级审批”总体上是一种行政监管,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介入检察官的办案活动,决定检察官的办案结果,容易产生职责不清等问题,与司法规律存在不相符合的地方。案管部门的监管总体上是一种业务监管,不介入检察官的实体办案过程,不直接决定和改变检察官的办案结果,主要通过事前严把受理审查关;事中实时动态监控办案流程,及时纠正司法不规范行为;案后组织质量评查,对检察官办案质效进行综合评价,促进规范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是“品牌”

主持人:在去年的工作中,最高检案管办把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作为中心工作以及引领其他案管工作的重要抓手,请您介绍一下为什么提出这样的工作思路?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

董桂文:2018年,我们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在全面履行业务监管职责的同时,把业务分析研判放在首位,主要考虑到:一方面,最高检党组和张军检察长高度重视和关注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工作,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工作做好了,可以为最高检党组、检察长和检委会的业务决策提供高质量、有价值的参考依据,是案管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最重要的职能作用发挥。另一方面,通过业务数据分析,可以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和展现一个时期内各项业务工作的成效、问题和不足,为院领导了解掌握评价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各业务条线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这也是案管部门履行业务监管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和途径。

基于这样的工作思路,我们把分析研判摆到重要位置,集中全办人力精力,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持续做好常态业务分析。定期编写全国检察业务态势分析报告,全国检察机关业务质量情况分析报告。二是深入开展专项分析研判。对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积案有关情况、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长江经济带11个省份检察业务工作相关情况、检察机关抗诉案件情况、办理涉妇女儿童案件情况等进行分析,为检察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三是积极围绕检察改革开展分析。围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遗留案件有关情况、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围绕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对“捕诉一体”模式下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分析。围绕刑诉法修改,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四是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建立最高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张军检察长出席每次会商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成为最高检党组调度业务工作的重要平台。建立省级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业务分析研判成果报送制度,推动各地业务分析研判工作有效开展。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去年的分析研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服务领导决策和业务部门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逐步成为案管部门的“品牌产品”。我们起草的分析研判报告得到张军检察长的多次肯定,院党组通过分析研判会商机制,依托业务分析研判报告,对全国检察机关业务工作进行调度和安排。根据我们起草的全国检察业务数据分析报告,对全国检察业务提出了20多项要求,由最高检办公厅下发各省级院进行督办。我们的多篇业务分析研判报告作为参阅件首次在大检察官研讨班和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印发。在最高检的带动下,各地案管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分析研判工作,分析研判的引领作用更加明显。

与被监督者协调配合提升办案质效

主持人:去年以来,案管办提出了“以严管厚爱促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加强与被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提升办案质效,推动各地案管工作呈现新气象、新局面,请简要介绍有哪些好的做法?

董桂文:张军检察长在最高检内设部门及各地调研时,多次要求提高法律监督的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更新法律监督的理念,特别强调,案管工作要树立“严管厚爱”的理念,既要敢于管理、大胆管理,又要出于爱护之心去监督,与被监督者共同努力防范问题的发生,赢得被监督者的理解和支持,实现双赢。更新业务监管工作理念,既是贯彻落实最高检党组的要求,也完全符合业务监管工作实际需要。

通过践行“严管厚爱”“双赢多赢共赢”等理念,能够有效整合业务监管合力、提升业务监管质效。例如,为积极主动服务和保障内设机构改革前期工作需要,我们对最高检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所有在办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发出《关于对案件超期办理情况预先提醒的函》,取得了良好效果。各地按照“以严管厚爱促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要求,加强与办案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制定监管制度,共同解决办案问题,共同提升办案质量。

海南省检察院案管处联合执检处下发了《关于规范执检案件受理等事项的通知》,联合侦监处下发了《关于修改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应当制作的文书目录指引》的通知;

四川省检察院案管办和办案部门共同制定年度评查工作计划,从省检察院公诉、侦监及申诉部门抽选检察官组成评查组,分别对全省检察机关公诉类法院判决无罪生效案件和侦监类无罪逮捕赔偿的特定类型案件进行全面评查,案管部门发挥好统筹管理、执行督办和全局把控作用;

甘肃省检察院案管办组织召开了省检察院业务协调会,通报了业务监管情况,就未检部门、公诉部门管辖案件范围、侦监案件受理时限达成一致意见,就流程监控工作开展达成一致意见等等。

四年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75万多件

主持人: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务公开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人民群众非常关注,希望更多地了解检察机关办理的重要案件信息、程序性信息,更加方便地了解、参与、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请您介绍一下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和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效。

董桂文:案件信息公开是促进检察机关规范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2014年10月,最高检建立了统一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全国检察机关在统一的平台上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接受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预约申请,实现了办案流程、办案结果和办案法律文书的全面公开。截至2018年底,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通过互联网,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75万多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4万多件、公开法律文书364万多件,接受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27万多人次,有效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公信力,得到人民群众普遍好评。

案管办是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2018年我们把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提升监管效果的重要手段,通过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向当事人等公开办案节点进展情况等,既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司法公开等新需求,又引入外部的监督力量,倒逼办案部门规范司法,达到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的效果。我们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专项调研,先后赴广西、云南、宁夏、福建、海南等地进行实地调研,着力解决应公开不公开、不规范公开等突出问题,着力推动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对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上半年和全年情况分别进行通报,在总结各地工作情况的同时,重点通报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发出后,各地高度重视,纷纷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改,有力提升工作水平。同时,指导广东省检察院和海南省检察院,探索适度扩大法律文书公开范围、适度开展部分类型法律文书公开节点前移等试点工作,为下一步修改完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深化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以更好地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对下指导突出指导性和针对性

主持人:我们了解到,最高检案管办在对下指导方面也有一些新举措、新方式,特别是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事项的通知》,注重在服务大局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请您给我们介绍这方面的亮点工作。

董桂文:我们认识到,全国案管工作面临很多新形势新任务、新理念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最高检案管办必须着力加强对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的综合指导力度,努力破解案件管理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国案管工作均衡、全面发展。一年来,最高检案管办着力加强调研指导,先后赴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山东、陕西、河南、广西、西藏、海南、云南、福建、宁夏等地开展实地调研;着力强化规范指导,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着力深化理论研究,与《人民检察》杂志社共同主办“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理论与实务研究”征文活动,联合检察出版社创建《检察业务指导与参考》连续出版物,与四川大学法学院建立检校共建合作关系;建立涵盖33个省区市,共计73个院的第三批最高检案件管理工作联系点,切实发挥联系点在沟通情况、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在这里,我重点介绍一下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情况。2018年案管部门在强化业务监管、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规范进行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历时三年,2019年处于首战告捷、再掀新一轮强大攻势的“转段之时”,对案管部门的业务监管职责履行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形势新任务,更加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案件的监管工作,促进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有力开展,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这个《通知》。

《通知》就涉黑涉恶案件的受理流转、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管理、案件信息公开、质量评查、数据审核和分析研判提出了20条具体的要求。在案件的受理流转方面,要求建立“绿色通道”、加强标识审查、准确填录案卡、提高流转效率,受理案件后,立即制作、上传电子卷宗,一般当天将案件分配给专门组织或人员办理,将纸质卷宗、材料移送办案部门,尽量缩短案件在案管部门的流转时间。在案件流程监控方面,要求落实监控责任、实行每案必监控、明确监控重点、及时移送线索,把涉黑涉恶案件作为流程监控的重点关注案件,全面、全程、全员监控办案情况,确保流程监控全覆盖、无死角。在涉案财物管理方面,要求严格涉案财物接收审查、做好涉案财物保管、督促涉案财物及时处理,对于案件办结时承办检察官没有提出处理意见的,应当督促提出处理意见,对于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没有对涉案财物作出处理意见的,应当督促相关办案部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防止涉案财物在检察机关长期积存。在案件信息公开方面,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公开质量、强化公开监管,协调相关部门把涉黑涉恶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作为重要案件信息依照程序予以发布,同时及时公开相关法律文书,依法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公开程序性信息,形成扫黑除恶震慑效应,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在案件质量评查方面,要求开展专项评查、优化评查组织、突出评查重点,省级检察院案管部门要单独或者会同办案部门,对本省每年已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至少组织或部署一次专项评查,对有关情况进行深度分析研究,并形成评查情况专项报告。在数据审核和分析研判方面,要求按照本院“扫黑办”等部门需求,及时提供检察机关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情况基础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情况基础表、办理恶势力犯罪情况基础表等,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检察业务数据专项统计检查,强化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分析研判,为领导决策和区域社会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通知》下发后,各地普遍反映各项要求符合案管工作实际,一段话一项工作,一句话一项要求,不“穿靴戴帽”,不面面俱到,指导性和针对性都较强,对于指导各地案管部门发挥业务监管作用、服务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也会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调研评估和跟踪问效。

新一年为“四大检察”贡献案管力量

主持人:2019年,最高检案管办已经制定了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请问今年工作总体要求和重要举措是什么?

董桂文:2019年最高检案件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在案件管理业务中突出政治要求,坚持围绕检察工作大局开展案件管理,坚持业务监管枢纽部门职能定位,以强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引领,以探索建立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建立健全适应内设机构改革后新办案模式的监管机制为重点,全面履行案件管理职能,努力提高业务监管水平,在狠抓落实中推动案管工作稳进、提升,促进检察办案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贡献案管力量。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案管业务建设,在案管工作中突出政治要求。系统、全面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落实《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组织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新时代检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决定》,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联合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系列专题培训,运用好“检答网”,在案管工作中充分体现讲政治与抓业务紧密结合的要求。

二是大力推进案件流程管理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全程同步动态高效的监督办案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理案件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案件流程监控指引、《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下案件流程监控要点》,着手制定《公益诉讼案件流程监控要点》。加紧推动最高检机关遗留涉案财物的处置工作,指导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加大本地区积存案件涉案财物处理力度。在部分地区检察机关试点扩大法律文书公开范围、提前法律文书公开时间节点、丰富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内容,及时修订《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在更高水平上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案件质量管理顶层设计,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牵头探索建立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项目和内容,重视选取不同类型办案活动数据指标的测试工作和在不同层级检察院的试点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引领、推动、激励作用。研究制定《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指引》,继续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细化评查规则和等次标准,组织部分省市区对特定类型案件进行一次重点评查,指导对省、市、县三级院入额领导干部办理案件进行常规抽查,探索逐步从评查程序性问题为主向评查实体性问题、办案效果为主的转变。

四是坚持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重点,带动案件统计信息管理工作全面规范开展。牵头做好季度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紧紧围绕今年重点检察工作部署做好专项分析研判,建立健全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成果报送制度和采用激励机制、与外部专业数据分析研判力量协作机制,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展现一个时期内各业务条线的工作情况,为院领导了解掌握评价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各业务条线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制定《人民检察院业务数据管理办法》,组织抓好业务信息日常监管。充分认识业务数据专项督查作为最高检今年唯一保留督查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组织开展好专项督查活动。

五是改进和规范人民监督员工作,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修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组织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座谈会,指导下级院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及业务培训工作,会同司法部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配合设置“12309中国检察网”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模块,探索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促进人民监督员工作深入开展。

六是立足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职能,积极推进检察业务信息化建设。认真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1.0版升级完善的业务需求统筹,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做好软件开发、测试、升级、试点培训等各项工作。配合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研发需求统筹,汇总梳理案管条线业务信息化需求,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研发专班,负责各业务条线的信息化需求统筹。加快推进案件流程监控辅助软件的开发、试点和部署应用工作,积极发现和推介地方开发的实用性强、效果好的质量评查等工具性案管软件,提升智慧案管建设水平。

七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强基固本,提升案件监管工作整体效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和完善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业务监管典型案例报送和选编机制,加强对联系点的直接联系和工作指导,强化对下综合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推进与四川大学法学院的检校共建工作,做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学术征文评选工作,每季度出版《检察业务管理指导与参考》,持续为案件管理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围绕案管重点、亮点工作确定新闻宣传主题,努力推出一批宣传精品,提高案管工作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高检网、正义网 文字:于潇 图片:钟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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