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男子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把一個老闆連續騙了3年…

騙子千萬種,

有的刻意隱藏自己,有的高調展示自己

相似的都是如戲精上身,表演功夫了得

相同的目的都是 —— 騙錢!

近日,湞江刑偵大隊抓獲一“戲精”騙子,竟冒充國家工作人員,連續騙了一個老闆三年。


韶關男子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把一個老闆連續騙了3年…


“他把蓋有大紅印章的任命通知書給我看,把工作證給我看,告訴我他可以幫我聯繫工程,要求我買貴重禮品打點關係,三年多,前前後後花了六七萬,紅頭文件拿了好好個,工程卻一件也沒有,後來我去政府部門打聽,才發現根本沒有這個人”,3月7日,一位個體老闆到湞江刑偵大隊報案。

韶關男子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把一個老闆連續騙了3年…

接到報案後,分管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精幹警力進行慎密偵查,收集相關線索證據後,通過踩點伏擊,掌握活動規律,擇機抓捕等措施。

3月9日下午,湞江警方見抓捕時機成熟,迅速出擊,在韶關市湞江區某某路某自建房內將正在休息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志當場抓獲,並在李某志所駕駛的小汽車及所租住的出租屋內搜查出一大批偽造的虛假紅頭文件和韶關某重要部門的工作證件。

韶關男子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把一個老闆連續騙了3年…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志開始對自己的犯罪事實含糊其辭,當辦案民警將掌握的證據一一呈現時,面對鐵一般的證據,李某志才如實供認自己的犯罪事實。

稱自己通過使用偽造的韶關某重要部門的工作證件以及假紅頭文件得到事主的信任後,以市政府的某項工程給事主承包為條件,以承攬該工程需要打點領導關係為由,向事主李某雄索取價值高達數萬元的貴重禮品,禮品到手後,再把禮品低價變賣,所得費用用於自己的日常揮霍,沒想到事情會這麼敗露,自己被警方抓獲。


韶關男子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把一個老闆連續騙了3年…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志已被湞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之中。

警方提示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韶關刑警提示:市民朋友要增強防範意識,辦理業務時要依法依規,不要心存僥倖。遇到可疑情況要仔細甄別,提防上當受騙。


校對|非魚

終審|可可可

來源|韶關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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