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預售許可沒下來,想退房遭拒

明明買的是商品房,可樓上卻掛著回遷安置的牌子。這幾天,長春市民王女士一直在為房子奔波,“現在開發商也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房子不讓住,也不能退,咋辦呢?”

業主:商品房成了安置小區?

2017年11月,王女士以每平方米6800元的單價,在長春保合壟上公元小區B區認購了一套商品房,“算上首付款等各項費用,一共交了41萬多元。”王女士說,當時B區的房子已經建成,看到是現房,通過中介拿到認購卡,才決定買的。

認購時,王女士與保合地產簽了認購書和補充協議,其中補充協議約定,開發商保證在7月31日前拿到銷售許可,否則視為開發商違約,如果客戶退房,開發商應將購房者已付房款及已付房款的年息8%在8月5日前全額返還,開發商收回房屋。此外,開發商還要保證客戶辦理按揭時可以辦理按揭手續,並在銀行放款後在5個工作日內將房款多餘部分返還。

首付款付完後,貸款一直沒辦下來,王女士多次諮詢開發商,得知預售許可證一直也沒辦下來,導致貸款遲遲不能辦理。

房子已經建完,可遲遲住不進去,王女士幾次去小區瞭解情況。今年3月,王女士家人無意中在小區B4樓的一側發現一個小牌子,牌子上標註該樓為幸福鄉紅嘴子村農民回遷住宅安置小區,“認購的時候,明明是商品房,怎麼就成了回遷安置小區了呢?”

王女士說,在保合地產官網上介紹,保合壟上公元是開發商與與長春市南關區幸福鄉紅嘴子村民委員會合作開發的項目,分A、B、C、D四個區,B、C、D區已完成建設,B區商品房768套;C、D區為農民回遷用房,現在B區咋也成了安置小區了呢?

眼看著過了合同約定的7月31日,開發商的預售證也沒辦下來,房子又成了安置小區。王女士說,既辦不了貸款,也不能辦入住,退房款也不給退,這讓她心裡很沒底。

開發商:正在辦理預售手續

吉林省保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出示了政府相關部門的文件顯示,保合壟上公元項目的土地出讓方式為部分劃撥、部分出讓,由公司承擔拆遷成本,享受棚戶區改造政策,其中C、D區為留地安置,已建設完成,農民已回遷入住,後來經政府相關部門批覆,項目建設單位由村委會變更為保合房地產開發公司。且為省、市棚改項目。

該負責人表示,2015年時,政府同意公司以存量房形式銷售房子,公司不認可。後來因為其他原因,公司以優惠價賣了100多套房子,並與購房者簽訂了認購書,並辦理相關手續,由於一些原因,在7月31日前,沒能辦下預售許可證。“公司現仍在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辦理相關手續。”上述負責人說。

對於B區成了安置小區的說法,該負責人表示,只有C、D區為農民回遷用房,B區是正常的商品房。

保合地產:可辦理退房

4日下午,新文化報·ZAKER吉林記者來到保合地產,在公司的大門上貼著退房者登記的提示。“已經認購房子的業主,如有疑問,要求退房,帶著認購協議、身份證等手續到公司進行登記,登記後可以為認購者退款,包括通過中介認購的,佣金也將如數退還,已經有認購者進行了登記,不存在不給退房的情況。”地產的工作人員說。

對於不想退房的認購者,可以按照公司的規定,辦理無息分期付款,將房子餘款補齊後,公司可以為用戶辦理入住手續。“購房者也不用擔心,公司正在與政府部門溝通,辦理預售許可後,可以為認購者正常辦理不動產證書。”工作人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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