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了,信用卡還要繼續還嗎?

人生最痛苦的事情,人還在,錢沒了;而人生最最痛苦的事情是,人沒了,錢還在。當然,還有第三種情況,人沒了,血拼後的信用卡賬單還在……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信用卡里的欠款還需要還嗎?

有些人認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就算人死了,總得要有接盤俠繼續還錢;但也有人認為,人死帳清,既然人都不在了,他欠的錢自然也就不用還了。

其實只要涉及到錢的事,誰都不會淡定。天有不測風雲,如果真出現了這類情況,銀行會不會找接盤俠要錢?

答案是肯定的。債務不會因為當事人死亡而滅失的,信用卡的欠款銀行會盡可能去催收。而法律上規定的接盤俠一般是以下三類人。

1、繼承人

根據《繼承法》第33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也就是說,假如當事人有遺產,那麼當事人死亡後,其債務原則上應該由這些遺產償還,也就是說,誰繼承誰償還,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

但如果剩下的遺產只有房子的話,那需要特殊情況特殊對待。首先民房是不能買賣的,而如果作為商品房,面積小於65平方米,就算被銀行起訴到法院,也不會被判決。

2、擔保人

銀行除了看持卡人是有遺產,還會看當初借錢時是否有債務擔保人。這個理解起來很簡單。加入當初在簽訂合同時,有連帶責任保證人,那麼借款人死亡後,擔保人作為接盤俠就要上場了,承擔起償還義務。

3、配偶

如果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借款人有配偶,那麼借款人死亡後,未償還借款理論上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其配偶對其承擔部分進行償還。

不過,假如當事人所借貸款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債權人向借款人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配偶就不用還錢了。但一般作為夫妻關係,這種責任很難撇的清。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借款人名下無遺產,銀行也沒有理由證明該欠款用於家庭開支,那銀行基本涼涼了,很大可能放棄追索。

所以,還是那句老話: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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