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3月1日始,小規模自開專票範圍將繼續擴大!

好消息,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專票將擴大範圍,取消認證全改查詢;政策對我們太有利了,越來越多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自開專票了!企業法人和會計快看。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等事項的公告,政策重點:

一、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二、擴大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範圍。三、本公告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3月1日始,小規模自開專票範圍將繼續擴大!


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自開專票範圍擴大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支持民營經濟和小微企業發展,便利納稅人開具和使用增值稅發票,現決定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擴大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範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等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號



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3月1日始,小規模自開專票範圍將繼續擴大!



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


將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由住宿業,鑑證諮詢業,建築業,工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擴大至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上述8個行業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稱“試點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自願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

試點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試點納稅人應當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並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在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將當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按照3%和5%的徵收率,分別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2欄和第5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的“本期數”相應欄次中。

擴大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範圍。


將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範圍擴大至全部一般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下同)後,可以自願使用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於申報抵扣、出口退稅或者代辦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

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的登錄地址由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確定並公佈。


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3月1日始,小規模自開專票範圍將繼續擴大!



本公告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號發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發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 年第31號修改)第五條、《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境外提供建築服務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9號發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第十條、《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按照納稅信用等級對增值稅發票使用實行分類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1號)第二條、《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展鑑證諮詢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號發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發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第九條、《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發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第二條、《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信用評價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8號)第四條第一項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9年2月3日

小規模增值稅起徵點大改,政策越來越好

小規模納稅人享受的企業不止這一項,2019年小微企業標準大幅放寬!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以及上週通知的增值稅起徵點提至10萬,小微企業所得稅負降至5%和10%!政策太有利了,快來看下:

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3月1日始,小規模自開專票範圍將繼續擴大!


政策內容:

一是大幅放寬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同時加大所得稅優惠力度,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100萬元到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25%、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使稅負降至5%和10%。調整後優惠政策將覆蓋95%以上的納稅企業,其中98%為民營企業。

【解讀】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1.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稅負降至5%(應納稅所得額×5%=應納稅所得額×25%×20%)

【例】小型微利企業2019年度年應納稅所得額90萬,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90×25%×20%=4.5萬

附2018年度政策,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90×50%×20%=9萬元

新政策稅負直接減半。

2.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到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使稅負降至10%(應納稅所得額×10%=應納稅所得額×50%×20%)

【例】小型微利企業2019年度年應納稅所得額220萬,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100×25%×20%+(220-100)×50%×20%=5萬+12萬=17萬

附2018年度政策,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220×25%=55萬元

新政策稅負降低(55-17)/55=69%

3.以後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佈文件為準

二是對主要包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的小規模納稅人,將增值稅起徵點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10萬元。

【解讀】

1.政策主體範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的小規模納稅人,關注後續政策對其他個人範圍規定。

附:在增值稅起徵點3萬元政策“年代”,實務中只有其他個人採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動產享受3萬元免增值稅政策。

2.增值稅起徵點由月銷售額 3萬元提高到10萬元:換成按季納稅增值稅起徵點30萬元,還有等政策明確“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是不是分別享受”,如果是分別享受,就是季度60萬元的標準。

3.結合第一條政策企業所得稅政策,確實普惠性減稅措施,絕對點贊。

4.以後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佈文件為準

三是允許各省(區、市)政府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50%幅度內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等地方稅種及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擴展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範圍,使投向這類企業的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更多稅收優惠。

五是為彌補因大規模減稅降費形成的地方財力缺口,中央財政將加大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

附:小微企業最新減稅政策

2019年稅收優惠不斷,針對小微企業,有哪些福利政策可以繼續享受呢?速度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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