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藝術的情感表現

書法藝術的情感表現

點線面應富有精神和力度的共同要求

書法要表現人,其語言——點、線、面的運用難就難在用情上。古人云:“學我者死,似我者俗”,其精神就是書法要用自己的情感、自己的感受來寫,而不是永遠跟著古人走。就像一個舞蹈家,既要善舞,又要善表情,一舉一動都得有情感才有神韻,才能感動觀眾。一個畫家,不是能把所要表現的對象畫像就行,而是要在此基礎上加以高度概括、提煉,把自己對客觀事物的情感鑄入作品中,這樣的美術作品才有生氣,有內涵。一個字的點線面,需要筆勢、筆法、筆意三者的有機結合。一點一畫既要有自己的態勢,結構與佈局也要分佈得當,上下呼應,顧盼有情,構成和諧的有機體,既要氣勢坦蕩,又要有風度韻味,這是很不容易的。要聚字成篇,構成章法,把握宏觀佈局,形成整體效果,這就要求點、線、面之間的分佈與搭配臻於完善。從宏觀上來看,就是面的分佈搭配能否達到和諧美的問題。一幅好的書法作品,它除了有法度,點線面上處理得好,還要章法、經營位置得當,幾方面的統一。這也正如張懷瓘所說:“猛獸鷙鳥,神采各異,書道法此。”(《書論》)也是情之貫通,意之所存。

意是心源的醞釀和抒發

點、線、面在書法中以書家的意而貫通,向來是中國書法藝術的真諦。打開歷代書論可見,不論是王羲之的“書意轉深”“言所不盡”,還是王僧虔的“書之妙道,神采為上”;不論是孫過庭的“情動神言,取會風騷”,還是張懷瓘的“深識書者,惟觀神采”,都已經自覺地把握住了書法藝術從創作乃至審美的核心。“意”是藝術通會之際的大徹大悟。而“意”只有在“法”的飛翼載負下才能自由飛翔。孫過庭在《書譜》中提出“真以點畫為形質,使轉為性情,草以點畫為形質,使轉為性情,學乖使轉,不能成字,真雲點畫,猶可記文。”可見不論真還是草都以情意為本。沒有情意,便沒有藝術的活力和神采;沒有情意,白紙黑字安能成為藝術?作為一個名副其實的書家,通過點、線、面的基本法度,將自己的情感付於其中才能寫出最耐人尋味的書法。我認為,對書法的研究不應只是片面地追求線條的美,而是要總體地來談書法中的點、線、面問題,否則就會走回明代點畫不精、書法“尚姿”的書風。也許有人會說,篆書不是百分之百的線條造型嗎?難道不是書法藝術?顯然這是一種片面性的說法,雖然篆書主要是以線條造型為主,但也要講究面的美感。後來隸書是一大發明,它的突出貢獻是“蠶頭雁尾,一波三折”。此書法衝破了單一線條的束縛,開始轉向多元化的點、線、面。這是中國書法藝術發展的重大突破,從此書法藝術逐步走向成熟。唐代大書法家李陽冰論書雲:“夫點變謂之布棋,畫不變謂之布算,方不變謂之鬥,圓不變謂之環。”(《筆法》)學書貴在心悟――心領神會。這就是說,每個人要根據自己的情感、審美、修養在法度之中求變異,運用程式表現豐富多彩的情感,表現人的精神活力和本質力量。有的演員體形很美,卻只會表演一般的動作,或扮演一些程式化的人物。為什麼呢?要害就是不會表演和不善表情。所謂眼裡戲、臉上戲,這就是表情,沒有表情就沒有藝術。書法的點、線、面亦如此,先是入規矩,造就健美的體形,然後運用點線面的變化表情達意,形成自己的動作、自己的風姿、自己的個性。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中國書法藝術的語言構成,是形與意、靜與動、虛與實、人與自然的高度統一,是書家對空間的認識,獨特的個性表現,自我的人格精神、情感的表現及自然語言的高度統一,彼此之間又相互依存,相互滲透,相互作用。這種語言便成了書法藝術個性化的語言。書家以自己的審美情趣賦予大自然以個性、以人的情感,通過筆墨賦予其靈動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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