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叶新有
性别:男
地址:定南县鹅公镇田心村河背一组
案情介绍:经过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法院裁定被执行人叶新有向申请人归还借款本金60000元。
立案时间:2019年1月11日
执行案号:(2019)赣0728执163号
执行法院:定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6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悬赏条件: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首位举报人支付悬赏金500元
联系举报电话:0797-4283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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