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讨论要取消物业的问题,你怎么看?

鼎润经济


由业主委员会重建物业管理体系。现在的物业公司多数是为了钱而搞物业,服务质量太差了。

业主必须要有自主的权利。物业必须是在业主委员会监督下工作。不能让物业要挟着做事。

改变物业管理的环境需要业主委员会的大力支持。

建立一个民主执行力强,公平做事的业主委员会才是最重要的。

物业的管理,应该让本小区那些退休的老同志来做,他们有时间,有热情,把他们利用好了,一切都万事大吉。


东北向前


坚决取缔,迅速拔掉这些黑帮,一群杀人 不用刀的可恶分子,要想留住物业,监管一定要跟上, 没有监管就不要设立物业,物业纯属摆设,农民工打工可怜的跟啥一样,取掉物业,家里有些问题可以直接找农民工解决,一方面能给农民工兄弟增加点收入,另一方面也没有那么多扯皮的事情。最令人憎恨的就是家里出了问题,跟物业永远都说不清楚,而且明明你是有理的一方。至于水的问题直接归属到水司管理,电直接归属到国家电网管理,把这些人手中的权利架空了,他们手中没有了制约人的权利,看他们还拿什么来嚣张,另外,国家的打击力度要快,尽早解决老百姓心中的苦闷与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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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市化发展的大趋势来看,小区服务管理专业化职能化商品化是不可逆转的。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需要更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管,业主监督都需要加强,特别是政府行政执法是一个最大的薄弱环节。

近些年来成立的物业公司不少但良莠不齐,大部分还是有为业主服务好之心的,其中就有不少社会混混“闲皮”前科犯罪分子进入了该行业,他们劣根性难改,结成团伙在小区欺压业主,克扣工人,为非作歹,可以说是恶贯满盈了,激起了很多小区业主的共愤。

好在政府也认识到了,西安市一个区就挚起了以打击物业公司为主的黑恶势力的旗帜,引起了社会的支持。要相信共产党会为民除害的决心。

劣质物业公司的的脓包快熟透了,政府和民众将把他们挤干,赶出物业服务领域。人间正道是仓桑,相信明天更美好。

我们作为业主也要尊法守规守约。在处理问题时要作到有理有节有利。个业别动不动拿不徼物业费\\汽车堵门来说事,结果吃亏的还是自己。解决的途径就是成立业主委员会,选出有较高道德水准,办事公道,热心公益,特别是没有违法犯罪前科的人组成业主委员会。然后把议事制度\\业主公约\\对物业的监督办法及财务制度等制订完善。但也别忘了很他们发补助或工资。人言:要想马儿跑,就得给马吃草。

物业管理行业现在如被污染了的西安皂河(其中有长安区的假治理),终将在上上下下的压促之后变清明。同理,黑恶劣质物业公司也将如污物一样被荡涤出该行业。

剩下来的物业服务公司肯定要好于以前。业主生活环境也将更美好。


风冷胡杨林


物业是否被取消,这是当今社会发展经历的一个阶段,首先物业的产生就是一个奇葩,物业按法律和道理来说只管公共区域的,但是现实中确处处和业主产生矛盾,而且矛盾越来越多,就导致了很多业主呼吁取消物业,但能否做到?肯定做不到!

首先可能会有很多朋友说取消了物业居民可以自治嘛,可以由居委会管理嘛,可以成立业委会管理嘛,但是你想过这几种情况没有,小区是群体居住区,一个人的想法很简单,做事情也很容易,一个小区的事务要约到一起来解决谈何容易,不要说从重捣乱的就是从时间精力上没办法解决居民自治,年轻人要上班,老点的没有多少文化,有的还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这能搞好自治才怪,很多时候还是做了好事确得不到一句好话不说,最后落得个名胜败坏,说是自己这里贪了多少,那里有得了多少,凉了这部分积极人的心,所以说做就要相信人家,不相信别人一开始就不要提什么居民自治。

另一个就是成立业委会,或者由居委会管理,居委会也是一个自治组织,只不过说比小区管理的范围要广一些,但是居委会那几个猴猴才几个人,要能力没有能力,要管理没有管理,或许比物业管理得更垃圾,因为很多还是专业知识,不是说看看门,扫扫地什么的就解决的事。

最后成立业委会,取缔物业,首先成立业委会就是一个问题,大家不齐心,也没办法成立业委会,业委会成立起来本来程序就多,一招不慎,被小人利用了那就是小区大乱了,就是成立起来,也不能保证问题得到解决,比如说很多小区存在的消防瘫痪,外墙脱落、房顶漏水等等,还不是一样得动用大修基金。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取消物业不是根本,解决矛盾问题才是根源,如果说大家和睦相处,有没有物业都一样,我想又不是业主跟物业生下来就有天大的矛盾,问题是可以解决,关键是要找对方法,欢迎大家一起讨论相关问题。


醒醒吧国人们


说说我在日本了解到的小区管理吧,比较片面,不能代表全部。这里都有自己的自治会,大概相当于咱们的业主委员会,每年由全体住户投票选举出:自治会长、副会长、会计、监督员等十几个职位(都无工资)。每个月收取一次自治会费,由全体业主轮值,每家收一次。电梯每3个月一次小检,一年一次大检,责任担当制,电梯出了问题也由电梯公司担责。小区的公共卫生由自治会雇佣专门会社来处理,管道等工程由几家会社轮流来施工,一家排一个月,如果服务质量不合格,以后就会被踢出去。如果需要安保的话,也是和当地的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安保由公司负责。每个月有一次大扫除,每户都需要出一人,拔草、刷人行道等小区工作,不来的人家一次需缴纳一次欠席费(1/3的月自治会费)。停车位自己停自己家的,如果不够的话,小区内的空余车位,会在每年的投票选举前,需要多余车位的住户提交申请书,标明申请车位的车牌号。选举后再举行一个抽签活动,按抽到的号码排序,一个一个的选择自己喜欢的公共空余车位,没抽到的人就要自己去外面找停车位,抽到的每月缴纳停车费,纳入自治会费中。抽签每年一次,每个车位固定车牌号,不可转借。头一年有车位,第二年没抽到的话,就得退出去。三户以上就可以查看自治会账目,每年公布一次详细,公共电费水费等开支与收入等,即使是自治会的通知,需要复印等小账目都需要公布,自治会专用账户在公布前一天取出一日元,把账户最后一页复印后也一起公布。不缴纳物业费是违法行为,由政府部门出面解决,解决不了的起诉法院裁决。


飘着儿


物业是取消不了的。业主委员会管理,也是物业管理,只是名称叫物业管理公司或者是叫业主委员会管理而已,那样业主委员会也相当于物业公司了,因为要有保安、保洁、工程员工做具体工作,最终性质不会变的。业主委员会必须主持正义、无私为业主服务,才能管好小区,要是对能做到这一点,也是能监督好物业公司工作的。若业主委员会不能主持正义、贪婪自私,就别谈管理小区了。我认识为物业管理公司应改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一是,首先是为业主服务,要么业主拿钱让你管理啦?二是,小区秩序是需要管理的,否则,违建、乱停乱放、乱扔垃圾等会给小区造成秩序混乱甚至是贬值;三是,物业公司必须把服务意识放在第一位,否则,业主会炒你的。一个小区炒你,最后多个小区炒你,你就失败了;四是,物业公司是必须盈利的,但不能暴利,要知道业主是你的衣食父母,薄利多销才是长久经营之道,与业主达成双赢才是经营之道;第五,政府监督职能必不可少,还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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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管会也是一种新的管理方式,抛开物业,物业的一些职能需要业主和社区配合,而大多数业主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操心小区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的监督管理有时候偏离业主的利益。所以说有物业公司管理,如果账务能够透明,公开,规范化管理,对小区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不侵害业主的权益,是有其存在的价值的,如果物业公司不能有效的管理园区,侵害业主的权益,业主可以成立业委会,另行招聘物业公司,也可以成立业主自管会,招聘保安,保洁等相关公司进行日常经营,也是一种新的探索。


如流水兮逝如风


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好象增多了。关键在物业管理的规范化。

1,政府应提出对"物业法"的实施情况调查。针对现实发展情况和实际问题,重修"实施细则。落实管理责任,搞好宣传教育,重在推进落实。尢其要解决好物业与业主在相关费用缴纳上,服务范围质量上,物业人员定编规范上进行细致规定,解决业主方面对物业管理认识不清哳和存在的误解问题。

2,小区内设置的物业公司、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三方责任要进一步清晰。现在有"三龙治水"情况。业主的误解和疑惑也在其中。

3,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和开支范围要定期向业主公布。包括电梯在内的维修项目预算和实际发生费用,收支节余情况也要对业主公开公布,纳入正常管理。另外,建议物业将入户为业主提供电路维修、更换灯泡、自来水开关等有偿服务项目,解决业主外找人员来服务的麻烦和不便。

这些问题解决了,有必要撤销物业吗?


畔青


个人以为在小区具备业主自治,自管的条件下,可以取消物业。现在业主花钱的买的服务不尽人意,很多物业公司都是以盈巨利为目的的,以最小投入,换取最大利润,不能做到等值服务,势必造成两者之间的矛盾,并不断加深,激化。还有公共收益部分,应该是属于业主,物业属于第三方,无权签订公共区域广告,企业进驻场费用,摆台费等合同,还有停车费等,物业却是全部收纳,侵犯了产权持有人的权益。即使收支项目,业主个人也无权查看,公布的收支项目,也没有相关有资质,权威部门的审核,可信度低。公共设施,消防设施,电梯等维护不及时,不到位。安保,保洁,绿花等岗位,人员配比不足,也造成对小区日常服务工作的质量下降。等等原因,业主怨气加重,物业不思整改,双方关系紧张,对小区的整体环境也是恶性循环。所以,要不上级只能部门加大对物业的监管力度,要么取消物业,由政府统一管理指导小区自治。


用户4292622936010


我的想法是,物业公司的存在是好的,不过不应该是所有的小区都有物业公司。政府应该规定让开发商在开发、销售新楼盘时就划定哪个区域有物业,哪个区域没有物业,让业主在买房子的时候自己选择是买有物业公司的还是买没有物业公司的可好?

我估计,到时候就不会有既想享受物业服务,又不想付钱的现象了。

另外我们有很多的业主不知道物业服务是作公共服务的。以为我交物业费了,我家有啥事物业都得管,就像物业是他家的仆人一样,他让你干啥,你就得干啥,这样做是不可取的。

在与物业服务产生矛盾的时候,物业公司说不是他们的服务范围时,先回家找到物业服务合同看看,看看是不是真的不在服务范围。是不是在推诿,是不是在欺骗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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