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可以异地转移吗?

用户9441540775390


首先,“视同缴费”不是缴费概念,而是一个时间概念,应称“视同缴费时间”。因此,也就不存在“缴费”转移问题。所谓视同缴费时间,是指职工从参加工作起,到所在用人单位(国企、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根据属地政府或者行业主管单位要求,参加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的一段时间。

其次,视同缴费时间认定,一般是在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员工退休时,养老行政机关根据员工人事档案相关信息记录和用人单位(初次参加养老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间,进行核定、计算。

最后,员工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之后,可以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但不存在视同缴费转移问题。


黄华社会保险实践者


可以的,我就是典型的案例。给你讲讲我的故事吧,也许你心中的谜团就彻底解开了。

我是1975年3月参加工作,1999年辞职离开党政机关,然后开始在自己老家的社保局办理个人社保缴费,只交了养老保险,那时还没有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时间一至持续到2008年,将近9年时间。

2008年,我从四川来到重庆的公司工作,便从老家将社保关系转到重庆市,并在新单位办理医疗保险,同时将个人人事档案从老家人才交流中心转到重庆永川区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缴纳档案管理费(现在不用交档案管理费了)。

2015年开始办理退休,其中就有视同缴费工龄24年,实际缴费年限14年,累计计算退休工龄38年。因我户口在重庆市,所以在重庆永川区顺利办理退休手续,办理退休时,由于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够10年,一次性补缴将近3年的医疗保险。

从我这个例子可以看出,视同缴费工龄是可以转移的,但是有几个要点需要注意:

第一,如果属于工作调动,可随档案转移。工作调动,档案一般都是先行,到新单位后,如果纳入了社保缴费了,退休时可自然连接。

第二,辞职离职的。辞职离职如果涉及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一定要做到档案随人走,这是非常关键的,有了个人档案,在哪个地方都会认定视同缴费工龄的。

第三,在户籍地办理退休。如果有地方不认定的,档案可以放在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退休时,把社保关系转回户口所在地办理退休也是一样的。

总之,如果在外地工作,有视同缴费工龄认定的,个人人事档案是核心,一定要掌握、过问档案情况。


帮兄爱唱歌


视同缴费,我们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就是个人没有缴费,但是却可以按照缴费的进行计算。大家就可以想一想,视同缴费就是一个没有缴费的一段记录,这一块我们怎么可以讲一个虚拟的事情来回转移呢?

针对视同缴费问题,每个省都会有自己的政策,比如说我在a省可能我的情况有视同缴费年限,转到b地之后却不一定有什么缴费要看个人档案所记载的记录是否符合b地认定视同交费年限的条件,所以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只能依据档案而定,并不是我在a省有视同缴费,到b省就一定有。

综上所述,视同缴费并没有转移之说,只能依据档案向当地的人社部门申请查看档案,确定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


社保分享专业户


视同缴费年限随同本人档案和当事人一直相随,不存在刻意转移,退休时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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