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欣苑“還真相求和諧”

上海欣苑“還真相求和諧”

上海欣苑小區部分業主:

你們“還業主真相,求小區和諧”的信件我們已收悉。經小區居委會、物業、業委會等單位和部門的實地瞭解和核査,結合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現回覆如下:

根據《上海欣苑小區物業管理規約》第11條,利用物業共有部分、共用設施設備從事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獲取的收益,除用於小區公共設施改建、維修費用,以及業委會的活動經費之外,其餘可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上海欣苑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第28條,業主大會活動經費用於下列開支:

(一)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開支,計15000元/年

(二)必要的日常辦公等費用,計2000元/月,計24000元/年

(三)業主委員會、業主組長、業主代表培訓、交流開支,計10000元/年

(四)業主委員會有關人員津貼待遙:

(1)業委會主任:800元

(2)業委會副主任:700元

(3)業委會委員:600元

(4)業委會秘書:3000元

(五)業委會開展工作的經費來源為共有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經營收益。經費收支賬目由為小區服務的物業公司代為管理,經費收支賬目每3個月在小區微信公眾號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公佈一次,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

上述第28條中已經明確約定了業主大會活動經費的組成及限額。除去專款專用的人員津貼外,每年無需通過業主大會表決通過,僅需業委會表決通過就可動用的公共收益限額為49000元/年。你們反映的10項問題中

問題一,工程違規問題,我們要求業委會在值班時間內接待業主的質詢,並提請審計部門,對工程類進行審計。

問題二,停車收費管理系統的更新改造合同拆分,經查證:“南門停車管理系統改造方案”是於2017年8月13日經全體業主表決通過的,合同金額為49800元,費用分三次支付給施工方,第一次為17430元,第二次為26918.92元,第三次還未支付。綜上,此問題,不屬違規行為。

問題三,亂髮加班費;問題四,官司訴訟及律師費;問題五,違規發福利;問題六,辦公用品及零星採購中的亂象;問題七,私聘第三方;問題十,業委會權力凌駕於業主大會這六個問題涉及的金額在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的小區公共收益中列支。

經査證,業委會自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不到兩年間,除去人員津貼後,已經使用公共收益180615.99元。兩年無需經全體業主表決通過的使用限額應為98000元,超出部分為82615.99元,沒有經過全體業主表決,為違規使用。

問題八,指定供應商的現象,據業委會口述確實存在。業委會通過網上比價後,把性價比較高的商戶聯繫方式給到物業,未直接與供應商接觸。無證據表明,業委會通過此種方式謀取私利,我辦無法判定此行為是否違規。

問題九,維修基金換銀行轉存問題,經査證,該轉存事項經2017年4月23日全體業主表決通過。

感謝你們對我們政府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上海欣苑“還真相求和諧”
上海欣苑“還真相求和諧”

公開透明合法合規公正,任何時候是小區和諧管理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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