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讀《雷雨》理解文學作品的閱讀,為什麼要跳出理性情感的束縛

幾乎和任何人談這本曹禺的話劇作品《雷雨》,都不免要談論故事中那錯綜複雜的倫理情感糾纏故事情節,對於我們過去的文學審美趣味特點來看,曹禺的這部話劇肯定會讓很多人引起反感和牴觸心理,對於這個現象,我就借用《雷雨》故事情節,

通過文學的立場分析我們讀者的心態與文學藝術審美之間的一個衝突和矛盾,因為只有我們解決這個心理矛盾,消除這種牴觸情緒,才能真正的進入到文學審美的層面,感受文學藝術之魅。


在這裡我要引出一個概念,那就是理性的情感,我們怎麼理解這個理性的情感?所謂理性,就是符合我們的平常倫理,比如故事的愛情最基本的觀念,那就是應該發生在不同家族之間的那些男男女女,如果我們看到有還有類似過去封建社會的那種表兄妹之前的情感婚姻,我們就在心理上產生厭惡和排斥感,這就是一種理性的排斥,是經過理性的分析,認為這不符合常理,於是就產生排斥和牴觸心理現象。而曹禺的《雷雨》恰恰就是屬於這一類作品,它甚至遠遠超出我們像對錶兄妹這樣的情感倫理所能承受的範圍,於是對於這部文學作品,關於倫理方面的討論,就遠遠超過了我們對藝術層面的討論。

通過讀《雷雨》理解文學作品的閱讀,為什麼要跳出理性情感的束縛

當我們理解到這一步,我們就會產生一個疑問,為什麼作家要以不考慮我們普通讀者情感為寫作原則,而非要寫一些這樣的小概率狀態?我們過去不是說藝術來源於生活嗎?這些並不能代表生活大部分是這樣的啊!討論到這裡裡,似乎就進入了死衚衕,其實首先我們先把“藝術來源於生活”這句過去的文學理論概念放置到一邊,因為對於這句話在文學藝術的理論裡處於一個什麼樣的位置,現在始終還是有爭議的,我們在這篇內容的文章就不進行一個深入的探討,我們來分析作者為什麼喜歡虛構這樣一個小概率狀態的故事情節,來表現一部作品?這就要回到我這篇文章的題目,藝術審美與理性情感之間的關係問題。


我國著名的文藝理論家錢穀融先生,曾經提出過這樣一個觀點如今一直被人引用,那就是“文學是人學”的論題,而作家虛構一部文學作品,他的目的就是要寫人,只有把每個人寫好了,這部作品才具有一部好作品的基礎,連一個個人都寫不好,最後把人寫成一個個符號,那就肯定不算是一部好作品,我們以此來參考《水滸》,在《水滸》裡有一個很明顯的現象,那就是在英雄都上了梁山之後,你會突然發現鮮明的人物個性都消失了,一個個都成了普通化符號,這就是前後在文學藝術處理上的差距,以此來看一部作品要寫好人的重要性。

通過讀《雷雨》理解文學作品的閱讀,為什麼要跳出理性情感的束縛

然而要寫好一個人,怎麼寫?那就要首先寫好一個人的心理,在當代的一些文學作品裡,你會發現,有些作者自始至終都沒有對其作品中人物外貌做形象化描寫,沒有和曹雪芹那般,大篇幅寫林黛玉初進賈府的儀態容貌,而是注重角色的人心描寫,透過人物的心理描寫,來認識這個人,如果不寫外貌,再不寫人心,那我們只能根據一個人名去看這個人物了,比如《紅樓夢》裡的一個叫卜世人的角色,賈芸的舅舅,作者暗示他“不是人”,一個叫詹光的清客作者暗示他就會“沾光”,還有什麼單聘人暗示“單騙人”,當然這樣的人物形象是不能上主角的大雅之堂,因此必須通過心理描寫來對人物進行塑造刻畫。但是人心又是一個最複雜的東西,有人說人心的複雜程度可以堪比探尋宇宙的複雜程度,可見人心與之對應的人與人的區別是相當的深邃。

那緊接著我們要穿插一點心理學基礎,對於我們要看清一個人,我相信我們走到大街上,看芸芸眾生其實都是一樣的,我們只能看到他們一個外表,一個性別,這些特徵不足以認識一個人,我們最瞭解的就是身邊的人,但就算是身邊的人,我們也不能說我們絕對的認清他們,既然這樣一個複雜的認識過程,那在文學的寫作角度,我們怎麼去看這個問題,作者怎麼去理解這個問題,其實這就引出了我們今天深入討論的核心主題。

作家要想表現一個人,他不可能讓他如梁山好漢上了梁山之後的樣子,他必須單獨的對這個人進行特寫化的描寫,而對個人的深入探尋,就必須在認識他的情況下,將這個人的狀態和心理放到一個非常規狀態,不能把人物放到大街上,讓他這樣自由自在的到處閒逛,必須把他們放到一個小概率狀態之下,讓這個人露出本性,一個人在大街上不可能露出本性,只有在非常規狀態,才能顯出他心裡深層的那一面。

通過讀《雷雨》理解文學作品的閱讀,為什麼要跳出理性情感的束縛

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知人知面不知心”的原因,我們平時無法看清一個人,就是因為我們平時無法在一些非常規的狀態,讓一個人的內心充分的展示,而文學藝術家卻需要這樣非常規的去把人物內心扒開來看,因此好的文學作品,往往會跳出道德的框架,讓人物處在這樣一種可以露出本性的環境中,文學藝術上的情節,如果在道德的框架之內,這就和人在大街上閒逛沒什麼區別。可以說這種激進的情節場景虛構,理解為作家為了博人眼球也好,但其最終的目的還是讓一個人的本性可以流露,可以得到徹底的展示,這樣才能完成文學藝術對於人的真正塑造和刻畫。


​這就是我們為什麼要跳過《雷雨》裡的倫理情節,而在這種非常規的倫理劇情裡,找到作者要表現的人性,在福斯特寫的那本《小說面面觀》裡有這樣一句話,故事是一種低級形式,而情節才是高級形式。在雷雨的故事中,周萍的繼母周繁漪和周萍發生非常理的情感,這是故事,而透過故事,表現出周繁漪的特殊人物性情才是故事的高級層面。我們如果一開始用倫理的條條框框約束,並且產生對這種故事情節的鄙視,那就無法對其進行文學藝術層面的賞析,作家曹禺顯然不是在用這個故事做道德上的判定。

通過讀《雷雨》理解文學作品的閱讀,為什麼要跳出理性情感的束縛

周繁漪在《雷雨》的故事中,我們肯定不能用好與壞來做判斷,在道德上有汙點,但她表現出熾熱的情感一面,是這個人物角色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如果做簡單的好壞判讀,那是最淺層的認識,對於人的瞭解,我們不能隨口說他是好人還是壞人,就如我們過去看那些戰爭片,一上來就是一個正反、好壞的二元對立渲染,在那些故事裡,我們無法得知人立體人性的一面,而只能知道好壞的一面,

在文學藝術的審美角度,這顯然是乾癟的、蒼白無力的。

對於文學藝術的審美閱讀,首先就要避免這種功利性、實用性的條條框框約束,從而站在更高的藝術層面進行賞析,這樣才能獲得一個豐富而立體的人物形象,這也是為什麼曹禺的作品,雖然在情節上讓很多人反感,但在藝術上卻獲得了非常高的成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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