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女生怀孕产子,家长让学校负责,你认为合不合理?

王子书童


中学女生怀孕产子,责任该谁来负?如果女生是高中学生,已成年。我看学校、学生和家长都有责任。

作为学校,当然要加強对学生的教育。一个高中生不允许在上学期间谈恋爱,更不能怀孕生子。谈恋爱甚至怀孕生子不仅影响了自己的学习,而且还败坏了学校的风气。因此,女生怀孕生子,学校应该负有教育不严的责任。作为家长也应该加強对子女的教育。应该发现苗头以后就要对女儿严加管教,决不能再放任。而且家长应该与学校班主任取得联系,以便共同教育孩子,不让孩子走入人生的歧途。作为学生自己,因为不是小孩了,应该认识到怀孕生子的不良后果,要努力克制,坚决不能让怀孕生子的现象发生。

点之,这件事不能让学校单独承担责任。家长和学生都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学校、家长与学生都要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不能让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草笑霜


查了下,最近还真有这样的新闻报道:2019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某寄宿学校一高一女生,在学校附近医院成功产下了一成熟女婴。 接到女儿电话的单身父亲,气得差点晕倒。冷静下来之后,父亲把怨气发到了学校身上:要求学校赔偿监管不力给女儿造成的肉体精神和经济上的严重损失。

原来,这个父亲在外打工,与妻子离婚,得知女儿最近在谈恋爱时,他称自己回不去,让学校班主任帮忙监管,之后,就出现这样的事情了。

我觉得,这个问题,主要责任还是家长,不管你是在外打工,还是跟妻子离婚,没时间照顾,既然你是女儿的监护人,就应该承担监护女儿、教育女儿的职责,你是第一责任人,作为父亲,常年打工,对于女儿的谈恋爱,不闻不问,甚至把监管责任交给班主任,你这个父亲放的不合格、不够格、不称职。

其次是学校也存在管理的问题,如果说,女孩前面肚子小的时候,看不出,七八个月了,还看不出来?大肚子了,都快要生了,还发现不了?老师、同学们都没发现?可见,老师平常是多么忽略这个孩子,不怎么重视、关心这个孩子,也有一定的监管失职,包括学校等。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不管是在校内还是校外搞的,这种事孩子本人不会公开去做的。不论是多大的孩子,高中及一下年级,学校没有不禁止谈恋爱的,难道学校要在校园每个角落都安排值班老师、请假外出派人跟踪不成?假如孩子在如果在4、5月份怀孕、刚能看出身量时就秋天了,再加上孩子自己遮掩,老师只能认为学生胖了点,否则就得动手摸、问"你是不是怀孕了"、问家长"你们家孩子胖的不正常,你们家长看看是不是怀孕了"——那是老师找死的节奏。作为家长,自己孩子怀孕都不知道,还有什么理由添个脸找东说西,不怕丢人显眼!


老姚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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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解析

中学生,正处于人生中的花季,正值生命力最旺盛的时期,就应该像爬山虎一般,朝着心中的目标去努力奋进,将青春的绿色铺满征途!

然而,中学生打架斗殴、谈恋爱等事件常有发生,更有甚者,因谈恋爱而造成女方怀孕,这是多么让家长不省心的一件事情啊!

更可怕的是,女生明知自己怀孕而不敢跟老师和家长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最终导致“产子”事件,这样的事情发生,最终会导致双方家庭的悲剧,给学校带来许多麻烦,给社会带来恐慌,更多许多家长敲响了警钟……

穆老师上网查了一下,这样的事件还不少,穆老师就将最近发生的事件整理给大家,如下:

今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某中学一名16岁高二女生,在医院产下一名女婴。女方家还是单亲家庭,父亲为了挣钱,经常外出打工。



中学女生怀孕产子,家长让学校负责,合理吗?老穆为大家分析如下:

✨一、倘若学校老师明知道女生谈恋爱而不采取强制措施制止的,学校理应负一定责任。

✨二、倘若家长明确告知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孩子有谈恋爱问题,而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未予理睬或没有进行核查,从而导致女生产子,学校应当负一定责任。

✨三、作为家长,要认真做好检讨工作,必定是平时与孩子的沟通与教育工作没做好,才导致孩子“误入歧途”。

✨四、作为女生,更要做到“自爱”,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中去,不要胡思乱想,以免误入“万丈深渊”。

✨五、女生产子,怀胎十月,作为老师,尽然没有察觉?倘若及时关注孩子,让孩子到黑板上板书,能不察觉?作为女孩子的同学,真的发现不了?

(倘若女孩真的比较胖,又不与其他人沟通,或许,真的难以察觉)

青春期的孩子对“性”充满了好奇,作为学校和老师,要做好引导工作,加大监管力度,杜绝一切谈恋爱行为。

作为家长,特别是单亲家庭,倘若对孩子的“性教育”难以启齿,可以多与孩子沟通,多带孩子出去转转,跑步、跑步、打羽毛球等户外活动,让孩子积极乐观,不要沉湎于“情感”的漩涡中……

中学女生产子,不论对于哪一方,都是不幸的!最不幸的还是女生自己,她将面对的,不只是孩子问题,还有今后漫长而苦涩的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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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说语文


既然身份是学生,那么学校当然责无旁贷,最起码说明学校在教育,监管,关爱学生身心健康方面都有责任,但是家长也不能把责任都推给学校,家庭教育永远是第一位的,孩子无论教育成什么样,最终收益或是受罪的都是家长,所以家长在追责学校的同时必须要反思自身的问题,现在很多人喜欢激化家校矛盾,出什么事都怪罪于学校,学校忽然有责任,但是中学生毕竟不是婴幼儿,不是每时每刻都能被监控的,管多了,学生说没自由,一惩罚有想不开,所以老师有时也无所适从。反过来,作为学生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连学生怀孕乃至产子,长达数月都没发现,同为老师我不能理解,我曾经有一个女学生,有段时间总是在洗手间呕吐,我发现了就联系了家长,家长说孩子最近肠胃炎,那我就放心了。因此,老师和学校的确有责任看护监管学生,老师细心一点不可能发现不了!当然家长也同理,在家里也没发现孩子怀孕,也是够离谱了。以上是我的看法!


秋芊宝宝


现在老师难当,学习好的孩子,不需要太管教,很听话的。学习不好的学生,老师真的难办了,管浅了吧,根本不听你的,管深一点儿,比如说罚站等,学生“伤自尊”了,学生再出点儿什么事情,家长到学校闹,,老师有责任了!最起码是“方法不当”。学生哭闹,老师都受不了啊!就拿“上课不听讲,搞小动作”,老师都不知道怎么管了。怀孕生子的事情,就更不好管了。她知道做那个事情了,难道她不知道是不对的吗?她不知道能怀孕吗?哪个学校都不许谈恋爱的。都是偷偷摸摸地搞,你让老师24小时跟着学生?根本做不到的事就是自己家的女儿,也不可能每天都摸摸她肚子看大没大吧?学校是教书育人,讲道理,教文化,不是保姆。说学校有多么多么大的责任,是不对的,有责任也是不大的,说声对不起没及时发现你怀孕了,也就够了,还能让学校怎样呢?让学校老师赔钱,就是敲诈。生子了,你怨谁呢?脚上的泡,是自己走出来了,自己处理去吧。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就是社会。没考上大学,或者没考上理想的大学,难道也要找老师算账吗?学生杀人犯法了,也要找老师算账吗?说:学校老师没教育好,没尽到职责”,听起来似乎有理,但怎样做才算尽责了呢?你教教我怎样做?有可操作性吗?这样的事情都让老师赔钱,还有天理了吗?你没娶上媳妇,难道也要找共产党算账?让党给你个老婆?现在很多人,出事情了,想办法找个人来担责,所谓的担责,不就是要钱吗?上树偷果摔死了,要果园赔偿,理由是:没写警示牌。你吃饭噎死了,还能让农民赔钱?这都是什么呀?!真看不懂了!


风云世界有风云


学校不能包办一切,女生怀孕学校责任很小。

1、怀孕的地点应该不在学校。现在中学管理都比较严,男女生宿舍都不在一栋,寝室门栋管理严格,在学校内很难有机会在一起。

2、老师绝对不会教学生谈恋爱,甚至尝试男欢女爱,这一点毋庸置疑。任何一所中学绝对是禁止谈恋爱的,也肯定进行过相关的自我保护教育,学校的教育学生不听,那么怀孕了与学校没关系。

3、有一种情况除外,那就是学生怀孕是老师造成的。这种情况跟学校对老师的管理要求有关,学生怀孕学校就有逃不脱的干系。

综上所述,中学生怀孕跟学校有没有关系要看具体情况,倘若在校外发生性关系,怀孕与学校无关。倘若是学校老师造成的,或者在学校发生性关系还没发现,那就有关系。你说呢?


文轩阁


特地查了一下,还真有这个事情,事发广西某中学。我特地问了楼上律师大哥,他思考了一会儿,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处理”!也就是说无论从法律以及民事方面去看,最后都倾向于内部调解。毕竟这个事情不好听!



从事件的过程当中,我发现了如下几个问题。

1-这位女中学生是单亲家庭,寄宿学校。而她父亲又常年在外打工不回家。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这个孩子在周末休息的时候,是不是也是不回家呢?毕竟回家,家里也没有人。

2-这种情况下,她处于长期没有家长的监护状态!对于偏远地区的农村,一个男人带着一个女儿,哪怕能在一起,那么对女孩子的性别教育,也不一定完全跟得上。何况这个父亲,几乎等同于虚设。女儿在这个阶段寻找感情寄托就不难理解了。所以说这就导致了,题中发生的事情。而父亲作为监护人,在儿女情感方面以及生活方面的照顾,肯定也是有自己的家庭责任的。



3-众所周知,对于学校里面的学生安全方面,校方还是很谨慎的!不夸张的讲,上个体育课都心惊胆战的。就怕孩子摔破皮,崴了脚,回去不好跟家长交差。一个女孩子怀孕10个月,从外形上看不出来是几乎不可能的。或许老师对这个学生不太重视,又或许这位同学长期逃课,这些都是说不过去的理由。所以说校方肯定也是有责任的。


这是家庭和校方共同监管不力的悲剧,每个人都有失职的地方。这种情况下让父亲赖上,校方也是难辞其咎,甩不干净,最后肯定会做出让步。

以上仅为个人看法,欢迎大家多多留言评论,发表意见。关注我,一起畅聊人生。


美护悠然


对于女学生怀孕、产子的事,责任怪学校合不合理?

个人认为:现在无论是中学或大学生怀孕的事时有发生。就事论事,应该实事求是的看问题。在学校里禁止学生在学校里谈恋爱都是有明文规定的,并且是三令五申的。要找责任我认为:应该先找学生本人,其次是家长,最后再找学校。学生到了这个年龄也不算太幼小。出现这种情况肯定不是“强奸”。既然是谈恋爱那就是不守纪律,违反规定。既然怀了孕,仨月五个月不知道,难道七八个月甚至快要生了还不知道吗?就没有发现不正常吗?难道说生理卫生知识一点不懂吗?自己有“月经”,突然几个月不来了难道自己没怀疑吗?。太幼稚太无知了吧。(真急人)。再说家长:你真的对孩子太不关心了。做为一个父亲,教育、关心孩子是义不容辞、更是必须的责任。何况一个女孩子。既然事情已出现,怪这怪那。怎不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难道不怪自己吗?出现这种情况难道你不感到“耻辱”吗?。唉.....。


知足常乐199979888


此问题逻辑有问题,中学生是初中还是高中,属于哪个年龄段,是未满十四周岁,年满16周岁,还是年满十八周岁,如在校内寄宿怀孕,播种者是谁,若是老师,未满十四周岁,按照刑事案件处理。以强奸罪定罪,在校内发生,不管哪个年龄段,学校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学校监护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处理。若是走读生,在校外造成的,由社会人造成事件,家长监管不到位,家长负责任。学校不是无限责任公司,让学校负责毫无道理。纯属无赖校闹行为,现实生活中,这样事情比较复杂。应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现在一些不要脸的人,发生意外事情,都要找学校的责任。这样会害了中国教育事业发展。暑假期间,孩子溺水死亡。家长要求学校赔偿88万,这样阴谋没有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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