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获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单位

3月28日,农业农村部下发开展学习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活动的通知,从全国数百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中选择了海淀区等20个县(市、区)经验典型单位,要求各地学习借鉴。

海淀区获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单位

通知称,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从2015年开始,农业农村部先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共确定3个省、50个地市、279个县作为中央试点单位。四年来,海淀区等试点地区勇于探索、攻坚克难,采取一系列有力度、有特色的改革举措,既完成了规定动作,又有很多丰富的自选动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面上推开,积累了经验,闯出了路子,提供了学习样板。通知提及,典型单位经验材料将陆续在《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刊登并下发至全国。

海淀区获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单位

通知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刚启动改革的地区要主动到先行试点地区考察取经;先行试点地区要主动向其它地区传经送宝,及时开展试点工作“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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