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小學初中要求交費900元每天放學後統一補課至下午6點,是否是統一規定?

青春不二509


從題主的描述來看,那肯定不是統一規定!

從本學期開始,為了解決“三點半難題”(也就是中小學生放學過早,導致孩子沒人接的難題),教育bu專門出臺文件,延遲放學,學校提供課後服務。

這項服務初衷非常好。因為中小學如果每天按時放學,學生三點半就得離校。那時候家長還在上班,根本沒有辦法接孩子。最後只能花錢將孩子送進社會“晚託”機構。可謂勞民傷財!

而學校擁有圖書館、體育館、舞蹈房、音樂廳等各功能教師,以及雄厚的師資力量,卻得不到充分利用。於是便有了這“課後託管服務”。

但是,這個“課後託管服務”有明確規定,不能整班上課。只能輔導孩子做作業,或者開展各種興趣班活動。

題中所描述的“統一補課至6點”,顯然是違規了!另外,收費900塊,如果是“課後託管服務費”,那是合理的。因為既然是“服務”,那就可以,也是應該收費,況且收費並不貴。如果在社會服務機構,900塊只夠一個月的。

但是,貌似家長們覺得出這筆錢冤枉,不知道怎麼想的?似乎把錢交給社會培訓機構就心甘情願,而交給學校便不樂意了。

當然了,很多地方都是採取財政撥款支付的方式。索性就不讓學生家長出這筆錢了。

然而,矛盾依然有。

一是老師並不願意參與。老師們覺得自己工作一整天了,非常累,不願意為了幾塊錢而延長工作時間。況且,每位老師也有自己家庭、親人需要照顧。

二是學生家長也不大願意孩子參加“託管服務”,哪怕你免費也不願意。

家長們覺得雖然上社會託管機構要花錢,但是他們可以將孩子們的作業輔導做完。而放在學校裡,玩完了回到家還得做作業。太麻煩了!

甚至,總有些學生家長認為放學校裡,那是便宜了老師賺錢。

所以說,收了900塊,還整班補課。那不但違規,還會引發眾怒!


姑蘇講堂


我在廈門,我們這邊一年級的時候班主任私信各位家長不讓報,到了二年級的時候說必須要報,一天5塊錢,根據季節調整放學時間,最晚6點。其實這個時間點大多數家長還是不能接送孩子。給老師加個餐費而已吧,高興就好,還是得晚託接。

一年級大多數學校都不讓報,嫌棄太小不好管,有個同事孩子班裡明令要求不能報,因為她孩子班主任老公在外面辦得晚託管寫作業😂😂😂,他們住島內,我們島外晚託一月900包晚飯,他們1500只管作業。

其實這些我都能接受,因為沒辦法,有本事別上學。唉╯﹏╰


不懂的事多了


我不是教師,也是家長。我覺得這部分錢是可以交的,每個月200元。一個學期不到1000元,如果到校外這些錢肯定是不夠。我想說的是:一、有些家長不要聽到說交錢就談錢色變,認為學校或者是老師不應該收錢,收錢就亂收費。老師也是勞動者,也需要尊重,人家下班後付出屬於加班工作,你加班不給你加班費你願意嗎?給少了都可能不高興,背地裡或者回家都要說單位怎麼怎麼地!你也沒有那麼高尚吧?所以延時服務是應該給老師報仇的,是必須要給的! 二、是收的錢怎麼分配的問題。收取這部分錢教育局和學校就不要剋扣了,沒有參加延時服務的,不管你是哪級領導都不應該得到補助。因為設施是國家的,不是學校的,也不是你教育局的。如果有當天的帶班領導也可以按加班給與加班費,其他的領導就不要眼紅了,也不要因為自己沒有利益而不支持這項工作,要有一個為教育付出的思想和基本做人的理念。老師付出了,她們(他們)應該多的。最少應該佔到收費的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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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確兩點:一不是統一規定;二不是補課。

一、“三點半問題“。

根據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在校學習的時間不可以每天超過六個小時。中小學,特別是小學,下午三點半,四點鐘就放學了,跟家長下班的時間相差了幾個小時。導致很多學生脫離了家長的監管,有的家長無奈,只好花錢送孩子到校外的託管班。學生放學後怎麼辦?已然成了一個熱點問題。這也就是社會廣泛議論的“三點半問題”。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社會各界都提出了很多寶貴的建議,教育部也對課後延時託管服務出臺了文件,以期解儘快這個問題。


二、關於收費,沒有統一規定,但要報上級部門核定批准。

文件規定“廣大中小學要結合實際積極作為,充分利用學校在管理、人員、場地、資源等方面的優勢,主動承擔起課後服務的責任。”這意味著,這個服務,要學校教師來承擔。但課後延時服務並非義務教育的範疇,增加了教師的工作量。教育部明確了要給提供服務的教師適當的補助。這個補助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財政補貼”以及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來解決費用問題。上海,南京,福建省部分地區政府已經率先從由政府出錢,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但在一些經濟相對欠發達地區,只能採取適當向家長少量收取費用的辦法,價格由主管部門核定,一般要低於市場課外輔導機構價格。題主說的是收費900元,要先問清楚,是屬於課後延時服務費用,還是收取了違規補課的錢。收補課錢的可能性不大。


以我校為例:下圖是我校的收費通知:午託費300元,晚託費240元。因為每週一下午教師業務學習,所以只收了四天的錢。這個價格只是校外補席機構的十分之一。第三週學校才通知開展課後延時服務,所以很多家長已經在校外輔導機構報了名了,校外輔導機構的收費普遍在一個學期3000元左右。

二、不是補課,家長可以酌情自願參與。

校內課後延時託管服務主要是解決家長接孩子的問題,學校不準以此為由加重學生負擔,不準補課。以廣東為例,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中小學生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



“在不加重學生課業負擔的前提下,學校在託管時間主要安排學生做作業、自由閱讀、體育、藝術、科普活動、以及娛樂遊戲、拓展訓練、開展社團及興趣小組活動”。學生可以彈性放學,給家長帶來了很大的方便。學生自願參加,不用擔心老師會講課。

看了我的回答,希望可以幫您解開疑惑。


師雲風馬牛


學校託管到6點這是惠民的政策。想免費的都是些見不得別人好,不知道感恩的小肚雞腸的人。在寧波,晚託費一般在600到800。家裡條件有限,我給兒子選擇了600的託班,反正有人接就可以了吧,如果學校收每個月800。讓我綜合考慮還是會選擇學校託管,必定學校比外面託管更加有優勢,有場地,要安全。如果是600。那我太感謝學校了。但是,既然是政府提倡的惠民政策,我想每個家長付200左右的更加合理。外面的託班需要付房租費,而學校不用,而且學校是國有資產,免房租的費用是應該的。外面的託班老闆是不是要賺錢的,學校領導就不應該賺錢,所以,就只剩下付工資這一塊了。200足矣。一個班級坐40人,一個月就8000。二個老師,每人2到3000.剩下的給保安,皆大歡喜。甚至多點出來還可以買的體育用品。至於老師,不能用主課老師,因為他們也挺忙的,最好是體育課,美術課的老師,自動報名的方式來選擇老師,也可以讓退休老師還發揮餘熱。要是都沒人,就學校外招聘也可以。不是怕補課嗎?這個更加簡單,不同年級的學生錯開來坐就解決了。託班可以分室外和室內。這樣更加有利於孩子。問題就這麼簡單。就怕我們中國人總要把簡單事情複雜化。


森林2504074


我們這裡是免費的,最起碼鹽城在這一塊上是很得人心的做法。此舉獲得了絕大多數家長的贊同和支持。並且這個免費的延時服務還不是強迫性的,是家長和孩子確定自願參加。

鹽城2018年狠抓校外培訓機構,對於沒有資質的校外培訓機構一律關閉!可能有家長會覺得這是教育部門硬卡,實際上,對於校外培訓的嚴查,不僅僅是給孩子的減負,更是對學生安全的一種保護。很多培訓學校沒有師資,沒有資質,沒有安全培訓及設施,把孩子送去很可能就是一個高中生給你孩子上課。

而學校的延時服務也是經過廣大調研才制定出來的。原本放學時間4.50,很多的家長還在上班,根本不可能出來接孩子,延時後為5.50分放學。一般的家長都是5點下班,剛好可以接孩子回家。對於有課外託管的,可以不申請參加延時服務。老師也是自主報名參加延時的,不是硬性的,應該是學校裡會有一定的額外補助,但是這部分補助不會增加家長的負擔。

延時服務中明確了延時的目的,僅僅是為了讓孩子集中做好家庭作業和看書,不作為上課或其他教學任務。這一點在制度上保證了孩子的減負,不會變相加重孩子的學習負擔。

如果有學校要求延時服務收費的,教育部門專門設立了舉報電話。學校統一延時並且收費,嚴重剝奪了家長和學生的選擇權。收費補課更是和國家的給學生減負背道而馳,如果家長提出意見後拒不改正的,可以向教育部門舉報並同時通過媒體進行曝光。


說天評地鹽城哥


不能收費,由保安校委會代託,別想法撈好處了,九百元也很多的,這幾年每家人都勒緊褲帶生活,壓力很大的,別吸家長的血了,你能喝血要到幾時呢。上課講好,講到學生懂了就行了,不要逼學生,不要逼學長,不要逼國家,逼急了全部出手對付你們這窩害國害民,一成天亂叫的老鼠,成天提要求講條件,你們領了基本工資就得幹好,不幹好是可以被扣工資或拘留的,別成天找好處,講利益,不幹可以申請走,校長或辦公室主任校委會好處少想走只要開口,幾萬人無崗位的在門口排隊等著哩!走一個準有三百個人在往裡擠哩!就怕你不辭職,嚇誰哩!大家都不是嚇大的,大家都是鬥爭長大的,現在正在鬥爭的風頭上,教匪一天不懲就銷髒得很,得意洋洋,驕傲狂妄,自命不凡,從來不立功,從來不減費,年年增費,壓在老百姓頭上的糞堆,不打掉不鬥一斗你們不會乖,拿著合法執照搶群眾口袋,在牙縫裡搶肉吃,其心可誅!


用戶智慧的愛


這顯然是不合理的,違背了這個政策的初衷,應該是一種亂收費行為!

2017年3月,教育部發布《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為學校課後歐校內有償服務開了綠燈, 已破解“三點半現象”和小學生因放學早引起的困難。然而,教育部對於課後有償服務是有明確規定的。

根據題主的描述,這個學校應該有三點錯誤:

第一,每人交費900元不合理!

雖然題主沒有說清楚,但是一般來說,這裡的900元應該是一個學期的費用,這個費用雖然比校外託管機構的費用少得多,但是也不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課後有償服務主要一“政府買單”等形式給予老師補貼,嚴禁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根據教育部官網公佈的青島市的情況看,青島由政府“買單”,每生每小時2——5元,假如按照低年級3點30放學,學生輔導時間為2個半小時,費用在5元到10元左右,每個月不算假期有20天上課時間,每個學期大約在4個月時間,收費應該在400到800元,而且其他年級課後託管的時間更短,費用應該不會超過500,所以這個學校收費900是不合理的。

二、班級統一參加課後輔導不合規!

課後校內託管主要照顧接送困難的職工家庭的孩子,教育部規定應該是本著“自願原則”,由家長自主選擇。如果學校規定學生統一參加課後輔導,則有亂收費嫌疑,因為“一個羊也是放,一群羊也是放”,當輔導和利益掛鉤時,很多教育行為就變得不純潔了。

三、課後服務不應該變成補課!

課後服務如果變成補課,就勢必會加重孩子的學習負擔,這是教育部不允許的,但是站著學校的角度看,補課符合學校的利益,安全、好組織、提升成績,所以,課後服務在多數學校必然會演變成“有償補課”。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經是好經,可都讓歪嘴和尚念壞了”!

我是“贏在高三”,專注教育,歡迎關注!


贏在高三


“2019年小學初中要求交費900元”,“每天放學後統一補課至下午6點”,學校這兩個的行為都是不合理的!教育部門沒有統一的規定。

但是估計是題主搞錯了,放學後學校留在學校到18:00並不是補課,而是去年教育部為了解決大多數家長沒時間接小孩而要求學校提供的“課後服務”。

一般家長如果不注意教育部這個新政策,估計會曲解課後服務是什麼,以為小孩呆在學校就是補課,只要交錢就不合理!

如果題主所說的是一個學期交900元,學校會提供中小學生下午4點之後的“課後服務”,每個學期以5個月來計,每月不足200元收費,那這種收費應該算是合理的!1、中小學提供的課後服務時間能不能上課?教育部有明確的規定,中小學課後服務時間是不能組織學生上課的。所說學校是不敢借這個時間來補課。最多也就是組織學生集中做課後作業,不算是補課,不講新內容。

2、中小學提供的課後服務能不能收費?答案是可以收費的,但是不能贏利,是公益性質的教育服務。雖然有省份課後服務是免費的,比如遼寧有些地方的課後服務是免費的。但是根據教育部文件的精神,課後服務的費用是由政府、財政補貼、學校、家長共同承擔。但沒有規定四個主體各自承擔多少,所以可以理解為根據各地實際情況而定。如果政府有錢,財政實力雄厚,完全就可以由這兩個部門去承擔課後服務費用。但是有些地方政府也沒錢,財政已經有赤字,那麼就要學校和家長想辦法。

3、如果可以收費,應該收多少?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樣,標準不可能統一。但中小學課後服務是公益性質的,不得贏利,那麼收費就應該很低才對。有很多地方的標準是每生每月不得超過200元的收費。但是也要根據課後服務的項目來定的,而這些項目要有教育主管部門和家長來審核。如果請了專業機構進入學校開展課後服務,服務質量會高一些收費稍貴一點也是合理的,但是標準是一定要比課外機構收費低很多!

4、中小學課後服務內容是什麼?既然規定不能補課,那課後服務的項目有哪些?從實行課後服務一段時間以來對各校服務的觀察大約有足球籃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球類項目,也有音樂舞蹈能文藝項目,有美術書法傳統技能項目,甚至還有剪紙、木匠等傳統工藝項目,形式多種多樣,確實對培養小孩的素質修養很有好處。

5.可以不參加學校的課後服務嗎?課後服務是自願參加的,有些有條件的家庭可以早些接孩子回家,可以不參加課後服務,當然就不收費。而自願參加學校的課後服務的學生,不僅能解決了家長四點鐘接不了小孩放學的難題,對於小孩自己來講,至少一天有兩個小時過得比較快樂,同學們在一起過集體生活,對於中小學生來的心理成長無疑是有很多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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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範生活


從本學期開始教育局是有組織各小學初中舉辦延時班。但並不是統一規定,不是每個學生必須上的,可以自願報名。

1. 方便家長下班接孩子。小學多是四點放學,中學五點十分左右,而上班的家長這個時間點還沒下班。延時班可以解決這部分家長的現實困難,並可能對緩解交通擁堵起到一定作用。

2. 有的家長在校外報了託管班,讓孩子放學自行到託管班做作業。有了延時班,可以省了上託管班的麻煩,費用也可節省一點。

3. 託管時間安排自習和個別答疑,不上課。

4. 我們當地已在實行,但具體費用還未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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