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解析】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再也不会傻傻分不清了

近日,党中央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对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今天小编就来梳理下这部规定的重要考点。

考点1: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什么是职级?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

,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2)坚持原则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向基层倾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考点2:职务与职级序列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公务员级别由低至高依次为二十七级至一级。

领导职务

最低对应的综合管理类职级

级别

国家级正职

一级

国家级副职

四级至二级

省部级正职

八级至四级

省部级副职

十级至六级

厅局级正职

一级巡视员

十三级至八级

厅局级副职

二级巡视员

十五级至十级

一级调研员

十七级至十一级

县处级正职

二级调研员

十八级至十二级

三级调研员

十九级至十三级

县处级副职

四级调研员

二十级至十四级

一级主任科员

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乡科级正职

二级主任科员

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三级主任科员

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乡科级副职

四级主任科员

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一级科员

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二级科员

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考点3:职级的确定与升降

公务员的职级依据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首次确定职级按照有关规定套转。新录用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的职级。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在职级职数内逐级晋升,所需年限如下:

晋升

现任职级

年满时间

晋升一级巡视员

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

4年以上

晋升二级巡视员

应当任一级调研员

4年以上

晋升一级调研员

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

3年以上

晋升二级调研员

应当任三级调研员

2年以上

晋升三级调研员

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

2年以上

晋升四级调研员

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

2年以上

晋升一级主任科员

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

2年以上

晋升二级主任科员

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

2年以上

晋升三级主任科员

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

2年以上

晋升四级主任科员

应当任一级科员

2年以上

晋升一级科员

应当任二级科员

2年以上

总结来看,巡视员的晋级需要满足在原职级上4年及以上时间,调研员从二级升为一级需要满足3年及以上的时间要求。其余职级的晋升,都满足2年在原职级上工作时间就可以。

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其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

公务员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职级:

(一)不能胜任职位职责要求的;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三)受到降职处理或者撤职处分的;

(四)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点4:职级与待遇

领导职务与职级是确定公务员待遇的重要依据。公务员根据所任职级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享受所在地区(部门)相应职务层次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待遇。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按照就高原则享受有关待遇。

公务员晋升职级,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因不胜任、不适宜担任现职免去领导职务的,按照其职级确定有关待遇,原政治待遇、工作待遇不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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