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警示】“引火烧身”——一男子因点燃杂草被行拘)
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景县公安局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持续加大防范、宣传和打击力度,依法从严查处露天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确保禁烧工作落到实处。近日,杜桥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焚烧杂草的违法嫌疑人。
杜桥镇某村发生一起火灾,由于当天风力较大,造成河流两侧树木不同程度受损,火灾面积较大,当地村干部发现后首先控制了火情,并及时联系民警调查取证。
接报案后,景县公安局杜桥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案情并询问围观群众,经过连续5天的深入排查,民警终于在某饭店内将嫌疑人刘某抓获。
面对询问,刘某开始支支吾吾,拒不供认违法事实,民警适时出示关键证据,刘某终于低下头来,对在河边钓鱼时,用打火机点燃杂草导致火灾发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随后对刘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刘某认识到了此次焚烧杂草既毁财又违法,保证绝不再犯。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民警对刘某给予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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