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洮南“扫黑除恶”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3人被判决!!

宣判!洮南“扫黑除恶”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3人被判决!!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王某娟、丁某等13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一案的宣判,作为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宣判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拉开了洮南市涉黑恶案件审判的帷幕。

这是一起涉案人数众多,长期在市内主要公众场所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社会影响较大的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3月12日,以王某娟、丁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我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开展举证、质证,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依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层次分明、秩序井然。庭审结束后,为确保罚当其罪,经合议庭认真合议后,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2019年3月25日9时,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市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庄严宣判,“恶势力”犯罪集团王某娟等13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首犯王某娟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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