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風格中到底是“以拙為美”好,還是“以妍為美”好?二種筆法哪一種更為傳統?

書法影響力


謝謝你的提問。書法的風格是多樣的。自古如此。

我們打開中國書法史,從甲骨文到現在,可以用“異彩紛呈”來形容書法藝術的豐富多姿了。

所謂的“拙”是一種大智若愚的美,所謂的“妍美”是一種春風得意的美。


顏真卿的書法,可以說是以拙藏巧的書法。。

而且,書法的美,也不止這兩種截然不同的美,還有很多兼有“拙”與“妍美”的。

王羲之的書法,創造了“中和之美”,這種美,就是兼有“拙”與“妍美”的中和之美了。

所以,更傳統的,不是拙也不是妍美,而是中和之美。

拙的明代書法家傅山提出的“寧拙勿巧”的一種書法理論實踐。

實際上,到了清代,才有了比較多的認識。所以,以拙為美,也頗有市場。


趙孟頫的書法,一直被認為是妍美的代表。

“妍美”是對趙孟頫書法風格的概括。實際上,唐代褚遂良的書法,也是很妍美的。

但是,趙孟頫的影響比褚遂良大,所以,妍就成了趙孟頫的專利了。

學習書法能夠認識到拙和妍美。,這是一種書法欣賞是進步。

我們希望大家逐步開放眼界能夠欣賞中國書法文化的博大精深。


金文也是拙巧互見的。

拙和妍美是傳統的一份子,但是,主流還是王羲之書法中和之美。

當然,中和之美也不是最高的書法境界,也不是唯一的美。

我們應該學會欣賞和學習中國書法的多姿多彩。

任何一種風格都有理由成為一個大師的符號。


千千千里馬


以拙為美和以妍為美是書法兩大主要風格,哪種為好姑先不論,以妍為美更傳統。晉書、唐書都是以妍美的,以宋四家為代表的“宋意”使拙書聲名大噪,到了明代,以拙為美幾乎成為主流。如今以妍為美被看成俗作,而王董二人被奉為神。但究其歷史,以妍為美更古老、也更傳統。



以前我是堅信書法要以妍為美的,初混書法圈,認識的朋友逐漸多了起來,有的朋友看了我的字,幾次三番的好意相勸:這個字你寫得太妍了,不能這樣子,要往拙了寫。開始我還認為他在瞎扯,後來好幾個書友都這麼說,我才恍然大悟,原來字是不可以寫得太端莊秀氣,要寫醜一點才好!



即便到現在我還是不承認“拙”比“妍”好,但“拙”的確是非常流行吃香。儘管我認為趙孟頫文徵明的字翻過來、倒過去、360度比王鐸董其昌的字好看,但其實很多的書法朋友並不這麼認為。或許,帶點瑕疵、有點缺陷、粗糙一點才是最好吧。



書法從宋人尚意開始,就一直從美向醜在蛻變,書卷氣好過江湖氣我承認,但妍書不如拙書我表示難以接受。書法有人文因素、情懷細胞沒錯,但有文化、有思想、有性情反映在書法之上,就一定必須要向醜向拙嗎?這個不科學,這只是一種獨特的審美觀或者說意識流,就好像比較吳藝凡和孫紅雷哪個漂亮,有的說吳藝凡,也有的會說孫紅雷,誰對誰錯?



“亂石鋪街”的板橋書法的確有一種稚拙之美,董其昌王鐸也確實能寫出周正漂亮的字,但今天的書法圈可能就不是這麼回事,裝神弄鬼的、旁門左道的、投機取巧的、欺世盜名的,恐怕還為數不少呢。抱庸個見,寫正書,才是正道。以歷史的眼光看,以妍為美比以拙為美,應更具有群眾性、生命力。



(附圖為本人硬筆習作摘選)


抱庸齋主


這個問題我也一直在思考。時有見到今人寫字或平鋪直敘,或勾勾嗖嗖,或彎彎扭扭…沒有一絲筆法可言,卻傲而言之“此乃古拙之意”。


每當此時,我便搜遍腦海,想從古人古帖中找到一些與此印證的信息,可惜都失望了,於是便得出結論:古為妍,今為拙;傳統筆法是沒有所謂純粹的“拙”的。

有人對此可能持極反對意見,便會舉出很多例子:顏真卿不拙嗎?黃庭堅不拙嗎?徐渭不拙嗎?王鐸、傅山、金農、石濤、鄭板橋、吳昌碩……等等等等不拙嗎?







是的,這些人的書法可以稱為“拙”,但卻有“真拙”與“假拙”的區別。可以負責任地說:清以前書法中的拙是“真拙”,而清以後的拙則全是“假拙”。所謂的“真拙”是性情為主,筆法為輔;“妍”是筆法為主,性情為輔。而今所謂的“假拙”卻是嬌情造作,故弄玄虛,或者說是以“醜拙”、“呆拙”、“笨拙”來掩飾自己不學無術的真實水平。


也有人可能會錯誤地把碑刻中有篆籀之筆法或墨帖中有“枯枝老藤”之筆意理解為“拙”,其實這不是拙,而是“質樸”。晉以前的書法都是帶有篆籀或是隸意的,這是種天真浪漫、渾然天成般的“質樸”之意味;而大興一時的“魏碑”則是稚趣樸拙,但今人只學到並突出了其中的“笨拙”卻沒看到其中的“質樸”與“妍美”。


鍾繇、索靖以及王羲之早期的書法,都是帶著八分波磔的古雅質樸之意,在那個時代,“質”為古,“妍”為今”。所謂的“古質今妍,數之常也,愛妍而薄質人之情也”(《論書表》)。孫過庭也說過:“質因代興,妍因俗易”。可見,我們所看到古帖中的應當是“質樸”,而不是“拙笨”。


自魏晉後,書法進入了“妍美”的時代,筆法得到了空前的“尊崇”。雖然前面所舉的眾書家或以“拙書”見長,但在其線條性情的背後,卻是嚴謹的筆法在支撐著。中國繪畫也是如此,以筆法入畫如趙孟頫,強調繪畫中用筆的書法趣味,“石如飛白木如籀,寫竹還以八法通”如是寫照;又如鄭板橋,以蘭竹筆意入書,糅真、草、篆、隸加蘭葉飄逸和竹葉勁挺,或草或竹,揮灑自然又不失法度,自詡“六分半”的“亂石鋪街”書體;吳昌碩、齊白石無不如此,或畫滲金石味,又或以筆法入篆刻……。





“拙”並不美,要想拙也很容易。因為今人大都理解的拙就是不加修飾,任性而為,並冠之與“真性情”,附之與“個人面目”。其實,沒有“妍”的所謂“拙”,也就不成其為“拙”了。

[臨池管窺]謝謝覽閱!


臨池管窺


題主這個問題是涉及到書法史觀和書法審美觀的問題。

對這個問題,我的粗淺認識是:

一,“拙美”和“妍美”,是書法的演變史形成的,歷史在不斷的淘汰“拙美”,不斷的選擇,演化,製造“妍美”。

“拙”和“妍”是相對而言的。如甲骨文相對拙,大篆相對妍;大篆相對拙,小篆相對妍,隸書相對拙,楷書相對妍;章草相對拙,今草相對妍。

自古至今,國家的文字規範政策,是漢字從拙到妍的整容項目的甲方,發包方。書法家和社會實用交流是漢字整容項目的實施方,分包方。幾方面共同努力,不斷對漢字一次又一次整形美容,直到現在的標準印刷體定型後,官方沿用標準規範字,民間還是用著各種各樣的,花樣百出的美術字。

相對而言,官方的規範印刷體拙,民間的花體美術字妍。

二,“拙美”和“妍美”,和美學上的壯美,優美一樣,都是書法美的範疇。兩者都是書法美不可或缺的表現形式。

“拙美”和“妍美”造就特立的書法風格。不要說書體不同的巨大反差,僅帖學一脈,如鍾繇的拙,二王的妍,顏真卿的拙,趙孟頫的妍等等。

但歷史的趨勢是,書法的路,總是朝著“妍美”的那一邊拐。這絕大程度上和人性的喜好有關。

“拙美”,“妍美”都是書法傳統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妍美”從根本上來說,是從“拙美”中抽繹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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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好!“以拙為美”好,還是以“妍為美”好?

妍美和拙樸,都是一種書法風格,所謂的北碑南帖,魏碑古拙,南帖妍美!都是不同的書法風格。


就個人來講,我以為――尊重自己的審美最好!不跟風,不看名氣大小,永遠尊重自己的審美,喜歡就練!

就大眾普遍的審美來講,不論古今,上至王公貴冑,下至黎民百姓,還是以喜歡妍美風格為主!

至於“寧拙毋巧、寧醜勿美”,至少我是不大信的,寧做下里巴人的境界,也不會為了雅而刻意雅,為了拙而拙,那實質是媚雅,刻意脫俗。

刻意,就失去自我~

至於,有朝一日,喜歡上了拙樸的意境,可能又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日常字――

妍美、飄逸書法風格的王羲之,被譽為“書聖”,恰恰是因為――這種妍美、飄逸的書法風格,是大眾審美的最大公約數!

做過冰水飲料的應該知道,若使糖水喝起來更甜,要加上一點點鹽;

做過演員的應該知道,若使反面人物,更為可怕猙獰,往往需要點“慈眉善目的微笑”。

塗鴉寫字――

若是過於追求妍美、過於追求飄逸,往往物極必反,把握一點分寸,加上一點拙樸,僅僅如此――

永遠尊重自己的審美,拙樸也好、妍美也罷,存在就有其存在的土壤、存在的道理――


行書一點通



這個應該不能一概而定,而要根據個人的喜好和認知來斷定,更要符合時代的風貌特色。

所謂的以拙為美和以妍為美,是兩種不同的審美觀點,自然來自不同的審美層次,當然也和其個人的文化認知與書作修為相關聯。

最粗暴的理解,所謂的妍,就是俊秀,美得近似於妖嬈,有點兒男人女相的意思,或也可以稱之為媚書或者俊書,還有人直接將其引入一個備受爭議的觀點,叫做館閣體。當然館閣體和這個所謂的妍書還不是同一回事。

拙,自然聯想到的是笨手笨腳,一點也不靈光,沒有靈秀勁兒,有點兒傻大憨粗的意思,是一種粗獷的美,接近於我們認知中的拙嘴笨舌,甚至痴傻呆苶。但也奇絕倔犟,不落俗套。

應該說,這兩種迥異的風格一直存在著劇烈的甚至是敵對的對峙,各不相讓,互相排斥,猶如敵寇仇讎,水火不容。

但這事兒怪就怪在人們的審美竟也不是那麼一成不變的,而是各個時期都有各個時期的感受和穎悟,有的人開始喜歡俊逸挺拔的書作,後來又對拙劣的書體產生了濃厚的興趣,這不僅是其個人的文化認知問題,還是一個人的階段性認知進階問題。

我們最為熟知的書聖王羲之,一直是以俊逸神飛、虎踞龍驤見長,並已延傳了近兩千年。而那些歷朝歷代皆可稱頌的人物,卻總是喜歡千變萬化,所謂游龍妖嬌,見首不見尾,一時龍虎大澤,風雲際會。比如我們熟知的宋四家之首的蘇東坡,還有米海嶽,還有對王書抨擊最狠的王鐸、傅山等人。

還有我們最為鄙視和不齒的當代醜書,其實練書之初,還是拿得出一手蠻值得稱道的書體的,就是由於文化認知的不同,也由於文化的多元與嬗變,加上其個人的虛榮心激越膨脹,其個人的書寫風格也產生了內質的劇烈核變,直到寫成了如今這樣我們幾乎異口同聲全力抨擊的真正醜書模樣。

應該說,不同時代和不同時期,都有不同的審美需求和審美定式,並不能就說哪個時代更為傳統,或者說哪個時代更為風潮。

只是一種流行趨勢罷了。

圖片來自網絡


龍吟148119260


書法風格中以“拙”與“妍”二種出現。

史法史上,二者皆有存在,寫出了味道,妍美之態時久,而拙氣之態於魏碑及清代崇形趣而始創,之前魏晉帖學有妍美為始祖。鐘王,及唐法之結體,行書亦在一種晉韻影響下,也有妍姿之姿態,而楷字,有了顏平原之創變。端肅有其別晉格,而筋骨豐腴是也。

宋代,四家書面,也有了突破晉,有之變體,米芾變妍為疾速之筆意,去柔而剛勁,蘇軾變體文氣芊芊寓筆,書體尚意。之樸實,行書有了意拙之創。“寒食帖”其字意拙之態如磚壓蛙之扁平。

元趙孟頫依然為妍美之代表,明清閣體,皆圓柔俊美,登峰造極之美。

而寧拙,不巧,則為傅山所倡導,與南方文徵明,董其昌之妍美,而稱浮華之美,不及見素抱樸之拙。

而“拙”本是因無熟技而書寫為笨拙,所致態稚嫩,當熟時之書態,不加矯飾,去外表之華,露出筆之樸實自然狀,實為初嫩笨由妍美再到拙樸。而昇華。

稚拙之字到飄亮字是一個由量變到質變過程,而由妍美至抱拙之筆,是高水平到了至境之昇華。真正到了入自然無矯飾之情形。

書寫到恰處,妍與拙之筆意,皆美,而至於傳統,二者都為傳統,古初始,書皆拙撲,而東漢末期,才有了書之妍姿。至清末,又昇華崇抱拙而為至美。

而今,也在追其境,有的實在有拙味之意,有的法無臻格卻無法昇華。卻又落下造次做作之勢。



狂喜淡墨a


凡主張以拙為美的大多沒有真正的書法功底,不是不想寫好字,而是實在寫不好,不拙不醜他還能怎樣?還指望小丑來演主角嗎?只能靠賣拙賣醜混口飯吃。當然,以妍為美也不好,妍即是媚俗之氣。好的書法作品應給人以賞心悅目的感覺,透著書卷氣、文人氣,而不是媚俗之感,也就是美而不妍。為了所謂藝術化,賣拙賣醜的那些書界混子,聽到“醜書”二字就混身不自在,自我感覺只有那些“射墨大師”們寫的才是醜書,自己是正兒八經的書法家。這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彼等只配戴上醜書的帽子,請勿推辭,不必客氣。就算你有中書協的名頭,書法家這三個字也與你無關。


第三條路正確的路


公元前485年,周敬王二十五年,一位騎青牛的白髮老者來到函谷關,準備出關雲遊四方,守城的官員見他相貌不凡,懇請留下與之攀談。在交談一番過後,守城官員明顯感到這位老者來歷不凡,但是知道可能這輩子都見不到他了,於是想方設法的不肯讓他出關,並提出讓老者寫下他的主張和思想過後,他才肯讓老者出去。

而這位老者也欣然答應,洋洋灑灑寫了幾千字,守城官員大喜,如獲至寶,老者騎青牛出關而去。

講到這裡,大家也許早就知道這位老者是誰了,沒錯,他就是中國思想史上最為著名的思想家、哲學家老子,而那位守城的官員,正是尹喜。

一提到中國的老子,人們常常會想到在世界文化思想史、哲學史上另外一位頗具傳奇的人物,那就是蘇格拉底,因為他們倆出現的時間、方式實在是太相近了。

他們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些近乎於傳說性質的東西,蘇格拉底一生的著作是他的學生來完成的,而老子這次出關留下的《道德經》也是如此,帶有非常濃厚的傳奇色彩。

但是兩個人的思想主張,尤其是審美偏好上有很大的區別。

再說這兩個人之前,我們先來說說中國思想史上影響比較大的儒家,談談他們對於藝術審美的觀點。

我們知道,孔子的思想其實概括起來非常簡單,就是“仁”和“禮”,仁禮各自偏重有所不同,仁,更多方面是對於領導階層、高層的要求,而禮,更多的是對下層,特別是各個等級中的人的要求。

也就是說,只要事物、人事符合“仁禮”、符合禮樂,那麼他就是盡善盡美的,他就是好的。對待藝術上也是如此。所以,在《論語》中,我們處處可以看到孔子對於藝術的看法觀點,往往是和這些森嚴的等級制度密切聯繫在一起。

當他聽到符合禮樂規範、符合尊卑秩序的音樂時候,他就非常高興,但是一旦聽到逾越禮樂制度、踐踏等級觀念的音樂時候,他就非常生氣。

這其中究竟帶有多少真實的成分,我們目前並不能知道,因為《論語》在歷代流傳過程中,是遭遇了數次修改的,而這些修改,要麼帶有很明顯、強烈的政治訴求,要麼就是為了符合當時封建士大夫傳統道德觀念的理想。從這一角度來看,中國的儒家,其審美並無真正的“審美意義”,它是帶有功利性的、實用性的。

但是老子的老莊思想卻不一樣,老莊思想雖然從未被統治者正式地宣佈接納並且作為考試內容,但是中國無數的文人墨客無不受其思想的薰陶,尤其是在藝術造詣上,老莊思想更是他們堅實的審美底色。

而我們如果要想了解中國藝術,比如中國書法中所包含的審美風格,就必須從老莊思想以及儒家思想開始。

從後世留存的《老子》以及《論語》來看,他們之間存在巨大的分歧。老子的思想如果簡單的加以概括,就是提倡自然而又保守的態度,他們最為人所熟知的理念就是“無為”,這直接反映在藝術上,就是不加雕飾,崇尚自然,因此,帶有很濃烈的極簡主義色彩。

這一點經過莊子寓言的演繹,表現得更為突出明顯。比如莊子著名的“鑿七竅”的故事,就顯示了這一理念。

因此,中國藝術家心中“見素抱樸,少私寡慾”就成為了他們藝術中的最高得追求和嚮往境界。比如李太白就說自己的詩歌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而中國畫講求留白,“此處無聲勝有聲”,也跟這一理念有很大的淵源。

但是,儒家的審美理想並不是如此。儒家中比較注重藝術的部分,分別表現在“禮樂”制度上以及他們對士大夫要求的“六藝”上,但是無論他們是從“樂”的層面,還是“藝”的層面強調藝術修養,實際上都跟審美沒有什麼聯繫,而是強調一種實用性,這種實用性又帶有很強烈的等級威懾色彩。

比如孔子對於文學藝術的態度,總結為四個字“興觀群怨”,這四個字無一不是落腳於統治者的統治穩固。

但這也並不是儒家所獨有,古代西方社會也存在這種靠藝術的影響力來達到統治的手段。比如波斯帝國當時的首都玻瑟波利宮殿(現伊朗境內)裡面,篆刻了無數生動的藝術石刻,這些石刻藝術傳達了當時波斯帝王大流士大帝政治理念。

所以,儒生要想借用藝術到達統治人心的目的,就斷然不會像老子那樣,推崇簡單、樸素的自然理念,而是要用一種宏大的、熱烈的氛圍,來為他們的統治目的做掩護。

中國詩歌史上,被譽為“詩中經典”的《詩經》,其實就很明顯地體現了這一點。《詩經》對於當時的人而言,是存在著非凡的意義的,每當有宴會、朝聘以及大型慶祝活動時,吟誦詩經,“引經據典”那都是必不可少的。

而《詩經》中所體現出來的藝術手法、技巧,都顯示了儒生是以“妍美”、極盡鋪陳敷演之能事作為他們藝術最高標準的。

比如《衛風 碩人》中,就用了很多種寫法,極力鋪陳莊姜的美貌。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中國文化藝術的風格追求上,大致可以呈現為這樣兩種完全不同、甚至尖銳對立的風格系統。

但是中國書法家沒有一個是完全純粹的“妍美”風格或者是純粹的“拙樸”風格的,而是兩者佔有比重不同。

比如王羲之,他的書法其實受到的老莊思想的影響較深,但在他的書法中,你同樣可以看到他表現出來的、儒家所推崇的妍美一面。而他的後繼者趙孟頫,顯然是更偏向於妍美。

中國書法中樸拙的一面,集中表現在碑學書法上,尤其是魏碑,魏碑之所以現在仍然有它獨到的藝術魅力,正是因為他還存在著一股“野”勁。

相比於老子和孔子在藝術審美上的對立,西方哲學家蘇格拉底顯示出了另外一種傾向。蘇格拉底美學思想的中心是把美、善和有用混為一談。關於藝術上,蘇格拉底最早肯定了藝術概括、理想化和典型化的必要。

這在某些層面上跟孔子非常接近,但是他們倆又存在天然區分。以他們提倡的道德即為美來說,孔子的美德,更像是一種團體、集體美德,而蘇格拉底則強調這種美德只與個人有關,是個人品的層面上的美德。他提倡的正義、勇敢、真理等等品質,無一不是立足於個人。

當我們的藝術還在為集體進行歌功頌德之際,蘇格拉底已經開始考慮如何用藝術去表現人的偉大,個人的獨特。所以你會看到西方藝術中並不存在有明顯的、像我們所說的“以拙為美”、“以妍為美”的審美傾向,而是難以概括,各成特色,即便是幾個共同的流派以及同一個流派內部成員之間,也往往會有許多差異和個性化的東西。

因此,從根本上了解了這些之後,我們再來看今天我們的藝術以及和外國藝術之間的差異,就能夠很清楚地瞭解到他們各自地成因以及姿態了。


松風閣書法日講


恰到好處才為美!世間之美沒有恆定之標準,妍拙不可為美之標準。美是抽象的,美也沒有定式,只有用我們的思想去辨證,而且美必須有一定的參照物,才能從抽象走向具體,也是思維認知的一個過程,從感性躍升到理性從而達到某種共識才能定義字之美醜。但,美之標準是千變萬化,也容易受唯心主義影響,我們每一個人對事物的幻相有不同的感觀能力,在幻相中只要你找到合理的解釋,美醜之論就類從白馬非馬的永無休止的爭議怪圈,而永遠看不到事物的本質。

美的存在就書法而言應不分妍拙,當有美醜之變,行筆之人非字字完美,而缺撼也是一種平衡。字醜一分,美字則加一分,美醜在對峙中達到平衡從而形成物質永恆變幻的規律。

點線面體的千重變化才形成書法的各種變體,不管哪一種變體,只要給人的視覺以調和之感,令內心生出喜悅之情,便達到了美的共鳴。

水寒雅芙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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