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審批收開發商30萬元,鷹潭一正處級幹部涉受賄罪被批捕


項目審批收開發商30萬元,鷹潭一正處級幹部涉受賄罪被批捕

月湖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毛某某涉嫌受賄案批准逮捕

項目審批收開發商30萬元,鷹潭一正處級幹部涉受賄罪被批捕

2020年1月21日,鷹潭市月湖區人民檢察院以毛某某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同日,鷹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執行逮捕。

2005年至2011年期間,毛某某(鷹潭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正縣級)利用擔任鷹潭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鷹潭市民防局局長的職務便利,在項目審批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江西建鑫房產開發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柯某某所送人民幣30萬元。

項目審批收開發商30萬元,鷹潭一正處級幹部涉受賄罪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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