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江西“星子縣移屍案”全解

清代,鄭祖琛曾出任江西星子縣知縣。時逢縣內有一居民楊姓老漢,老來得子,十分心愛,早早就為兒子聘下一位童養媳,媳婦“性亦柔善”,兩個人青梅竹馬,一起長大,到了可以圓房的年齡,請來親戚朋友,舉辦了一場婚禮,“是夕共寢,甚相得也”。

第二天一早,日上三竿,小兩口還沒起床,楊老漢敲門許久,也沒人開門,他推門進去一看,發現兒媳竟赤身裸體地死在床上,兒子卻消失不見!經過現場勘驗,新娘全身沒有傷痕,唯一清楚的是她確係當夜失去處女之身。楊老漢百思不得其解,又尋找不到兒子,只得派人通知兒媳孃家。

當時天氣正熱,楊老漢親家三天之後才趕到星子縣,不想楊老漢因大暑天熱,怕兒媳屍身腐爛,已將她收斂下葬。但兒媳父親心中懷疑另有內情,認為是楊老漢和兒子合謀害死自己的女兒,然後藏匿兒子、匆匆掩埋屍體以達到毀證滅跡的目的。據此他上告官府,請求開棺驗屍,誰料等打開棺材後,裡面根本沒有女屍,代替的是一具六七十歲的老翁的屍體,死者鬚髮皆白,後腦和後背上,有很明顯被斧頭砍剁的傷痕……

清代江西“星子縣移屍案”全解

知縣鄭祖琛也是極為震驚,詢問楊老漢怎麼回事,楊老漢也是一臉茫然,問他兒子何在,也回答不知。鄭知縣只得令人將其帶回縣衙嚴加審訊,卻沒有得到任何線索,無奈之下,官府便將棺材重新下葬。

一個月後,楊老漢的兒子突然現身縣衙投官自首,鄭祖琛不敢含糊,連忙押下審訊。據楊老漢兒子供述,新婚之夜自己與新娘在床上戲耍,用手按摩她的下身,妻子笑得正厲害的時候,卻忽然寂靜不動,他點燈一看,發現妻子已死,登時嚇得目瞪口呆,一時衝動懼罪而逃,前不久在鄰縣聽聞老父親替自己頂罪,受盡牢獄之苦,這才趕來投案。鄭祖琛於是釋放楊老漢回家,將楊子關入大牢。

不過棺材裡的女屍怎麼會換成男屍?是誰用斧頭砍死那個白鬚老翁的?依然沒有答案。鄭祖琛便令人四處張貼白鬚老翁的畫像,希望找到其家屬來認領,從中破解此案真相。但過後很久,也無人前來認屍,不得已,鄭知縣上報撫院要求延期破案。

清代江西“星子縣移屍案”全解

且說楊老漢回家一個多月,偶然因事前往建昌(今江西永修縣),坐船途經周溪時,發現有個在河邊洗衣服的少婦很是眼熟,漸漸靠近,越覺她像自己過世的兒媳,不禁喊出兒媳的名字。婦人聞言抬頭看到楊老漢,驚訝道:“這不是公公嗎?您如何到這裡來了?”於是請船家趕緊靠岸。

楊老漢卻驚魂未定:“孩子你到底是人是鬼?”兒媳慘笑道:“我當然不是鬼,暫且請您隨我到家一敘。”楊老漢棄船登岸,隨兒媳進入一間類似農家的草舍,詢問她如何會在這裡。

兒媳欲言又止,哭泣很久才道出原委,原來新婚之夜,楊子跟新娘“狎戲”,導致新娘突然休克,被誤認為已死,草草裝進棺材下葬,等她甦醒過來,發現自己竟躺在棺材裡,心中大怖!一邊拍打棺材蓋子,一邊放聲求救,所幸匆匆掩埋,墓坑不深,埋土不厚,恰巧深夜有從建昌到星子縣務工的木匠寇氏叔侄二人路過,聽到呼救之聲,“乃相與撬棺出之”,將兒媳帶出。

清代江西“星子縣移屍案”全解

“婦本少艾,又時方新婚,服飾華整,其侄乍見心動”。兒媳本就年輕漂亮,當時又逢新婚,身著衣飾光鮮奪目,更顯她氣靜神雅,寇侄突然見到這樣的姑娘,不禁動心,預備強行帶她一起回建昌。不料寇叔得知侄兒之意堅決不許,且詳問新娘家居何處,以便送她回家。

寇侄爭執不得,惡從心起,趁叔不備,拔出斧頭朝其後腦劈去,幾下就要了叔叔的性命!寇侄隨後將叔叔的屍體扔進棺材,稍加覆土掩蓋,就強迫新娘隨自己回到建昌,結為夫婦。兒媳不敢反拒絕,才得以流落在此。

她悲泣道:“幸好今天惡人出門去,才得以遇到您,經過就是這麼回事,現在只希望能隨您一起坐船回家,哪怕丟掉性命也知足了。”楊老漢聽得其中曲折,也是老淚縱橫,哽咽安慰道:“我孩不幸遭此強暴,有什麼過錯?只是你若不歸案,這案子就沒法了結,你夫君還押在大牢,趕緊隨我回家,一旦晚了,只怕追悔莫及!”

清代江西“星子縣移屍案”全解

父女倆快要到家時,遠遠地,一揹負斧鋸的年輕人臉色茫然、若有所思地走來,忽然瞥見楊老漢的兒媳,大為驚訝,上前拽住她的衣服,逼迫她順從自己走。楊媳忍不可忍,啐道:“我因怕死被你所劫,忍辱偷生,所幸今日老天開眼,讓我同家人重逢,你死在旦夕,還敢放肆作惡嗎?”

一番爭執,楊老漢才知這人便是那殺叔惡侄,氣憤之餘與其爭鬥,打鬧聲很快傳到旁邊村落,村裡一大幫百姓聚集過來,“相與執縛詣縣乎,並攜婦為證”。公堂之上,稍加嚴訊,寇侄便如實招供,這起轟動一時的大案才算告結。知縣鄭祖琛下令釋放楊老漢的兒子,“命翁攜還,使復諧伉儷焉”。

單論惡侄的犯罪手法,確有“高明”之處,將一個殺死的人藏在病死的人的棺材裡,幾乎是萬無一失的,因為利用人們意識上的盲點,所有人都以為,埋入地底的等於固態,絕無重新檢查的必要,即便是後代發掘出來屍骨,也會以為此死者就是彼死者,不做深究。

清代江西“星子縣移屍案”全解

《子不語》和《夜譚隨錄》記載的兩起“換屍案”與此多有雷同之處,很可能是兩位作家從不同的角度敘述的同一案件。由於《子不語》成書於乾隆五十三年,而《夜譚隨錄》成書於乾隆五十六年,亦有可能《夜譚隨錄》中的一則是根據《子不語》中所述改編而成,所以這裡以《子不語》中的記錄為主。

“京師順承門(今宣武門)外有甲與乙口角相鬥者,甲拳傷乙喉,氣絕仆地”。路上圍觀的百姓將某甲綁縛到附近的兵營裡,並將某乙的屍體交給一老一少兩位營兵看守,等到天明一起交給相應的官員審理,然後紛紛散去。這時天色已晚,雨雪飄搖,老兵年齡大,耐不得飢寒,便對小兵說:“我回家一趟,添件衣服,吃點東西,去去就回。”誰知老兵一去,久久不歸,小兵也買些酒肉取暖,在營房裡睡下。

小兵這翌日早晨醒來一看,營房裡的那具屍體竟然不見了,那位老兵回營言說自己昨晚到家,見雨雪太大,就沒有再回,一早已將案子報給司坊官,小兵心思不定地說道:“那屍體不知為何消失不見,這下可拿什麼見官啊!”老兵沉思良久:“我出家門時,見附近一處荒地,有人用車拉了一具棺材,剛剛下葬,我想那具屍體應該沒壞,乾脆咱倆趁天剛蒙亮,把那具棺材挖出,取屍扛到這冒充昨晚死去的某乙,或可矇混過關。”

清代江西“星子縣移屍案”全解

事到如今,也只能死馬當活馬醫,於是兩人依計而行。沒多久,司坊官帶仵作前來驗屍,令兩位營兵萬萬沒想到的一幕發生了,那屍體額角上竟有長釘一條,深深楔進大腦內,以致死者滿臉是血!倆人偷屍體時天還未大亮,也沒敢驗看死者正臉,竟完全忽視這一點,更加感到冤枉的是被押來的某甲,他大呼小叫:“某乙是我失手打死的,絕對沒有用長釘釘殺他,街坊四鄰都可為我作證,何況這死者的容貌根本就不是某乙!”

司坊官一時暈頭轉向,正不知如何是好之時,突然從外面闖進一人,把某甲和那兩個營兵嚇了一跳,竟是已“死去”的某乙,他嚷嚷道:“此事與某甲無干,我乃被毆仆地之人。初時氣絕仆地,既而甦醒還家,實未死也!”

司坊官這才捋清思路,他放掉某甲,“而查問荒地扛棺來厝之人,細加推究釘額之屍”,一番調查後,終於認定死者是一位染工,名叫劉況,“妻與人奸,乘劉醉,與姦夫釘殺之也”,如果不是某乙的“甦醒還家”,不是兩個營兵的弄巧成拙,只怕這起謀殺案永遠埋葬不見天日。

清代江西“星子縣移屍案”全解

《夜譚隨錄》記載的案件與此極為相似,差異僅在於案件的發生地、死者的身份以及死亡方式:“有老人乘車入崇文門者,未及門,暴死於車中。”城門守軍將屍體暫存附近的一間店鋪裡,第二天一早司坊官帶仵作來驗屍時,“於髮辮內得一鐵釘,入腦三寸餘”,此後發生的事情,與《子不語》中的記載便完全一樣。

有關移屍,《夜譚隨錄》文末有一段感慨,“藉此事以雪彼冤,天誠巧也”,若論一個“巧”字,上述星子縣移屍案當屬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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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譯自《清稗類鈔》中【星子子亡婦死之奇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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