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 4月10日前完成集中悬挂任务

连日来,我市各县区(管委会)开展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即“光荣之家”)工作,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

据了解,悬挂光荣牌的对象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即“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

眼下,各县区(管委会)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同时具备2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悬挂光荣牌的对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改变,或发生光荣牌老化破损等情形,可申请更换光荣牌。现役军人退出现役或去世后,其家庭继续悬挂光荣牌。悬挂光荣牌家庭的“三属”或退役军人去世后,该家庭可继续悬挂光荣牌,但不再更换。

目前,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已将各地所需的光荣牌寄发各县区(管委会),我市共收到142010块光荣牌。按照要求,各地应于4月10日前完成本次集中悬挂任务。以后的悬挂、更换光荣牌工作原则上在每年“八一”建军节或春节前进行。光荣牌的悬挂不仅是增强军人、军属家庭的光荣感和荣誉感,也进一步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记者 吴伟锋 实习生 曾园)

莆田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 4月10日前完成集中悬挂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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