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住着老人留下的房子,姐姐岀嫁多年,房屋拆迁姐姐想分赔偿款,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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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住着老人留下的房子,姐姐岀嫁多年,房屋拆迁姐姐想分赔偿款,这样合理吗?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城郊农村被拆迁,出嫁女能否分赔偿款?一直属于网友热议和争议的焦点问题。

从题主的问题来看,弟弟住着老人留下的房子,那意味着老人已经去世,那就要分情况讨论,虽然法律规定男女平等享有财产等权益,但姐姐能否享受拆迁赔偿,关键要看姐姐户口在哪里?能否被认定为村集体经济成员。

笔者就以自己熟悉的西安高新区集体房屋拆迁为例进行说明,可能有不周到的地方,请题主和网友见谅。在西安高新区,只要姐姐出嫁后把户口迁出去,就肯定失去村集体经济成员资格,也就无权享受高新区的房屋拆迁补偿政策,估计她只能厚着脸皮要求和弟弟分割老人的房屋赔偿款(目前灵沼街道邱吴村已经发生此种事情)。

如果姐姐出嫁但没有将户口迁走(这在城郊农村属于普遍现象,嫁农女和嫁城女都把户口留在村里,等待拆迁赔偿),出生在本村的姐姐天然是集体经济成员,也就能享受高新区的房屋拆迁补偿政策,也就不会发生同弟弟争夺赔偿款的事情。

笔者以西安高新区托管的秦渡镇骞王村 “按人安置”和鱼化街道鱼化寨村“产权置换”方案,对题主的问题做说明。

如果拆迁实施鄠邑区秦渡镇骞王村按人赔偿方案,姐姐和弟弟获得同样的拆迁赔偿,每人赔偿5万元+10平经营房+70平安置房。老人留下的房子赔偿36万元,由于是老人留下的房子,那肯定是老人建造的,姐姐和弟弟按照继承法分割36万元,这是姐姐应该获得的赔偿。

如果拆迁实施鱼化街道鱼化寨村产权置换方案,该方案采取按人安置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方法,首先规定每户宅基地最多赔偿333平,然后每人赔偿5万元+20平经营费+最低70平安置房,此时若该家庭户内人口应安置的面积超过333平,则姐姐和弟弟获得同样的赔偿;若该家庭户内人口应安置的面积少于333平,则333平减去户内人口应安置的面积剩余的安置房,由家庭户内人口均分,姐姐只能享受自己的份额即可。对于老人留下房子的赔偿40万元,由于是老人建造的,姐姐和弟弟按照继承法分割40万元,同样是姐姐应该获得的赔偿

总之,在西安农村,笔者认为如果姐姐出嫁户口在村子,姐姐享受拆迁赔偿款合情合法;如果姐姐出嫁户口迁出村子,姐姐分拆迁款的要求不合理,毕竟其嫁出去多年,这些年估计也没有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这个责任是弟弟承担的,老人的遗产房屋赔偿应该归属弟弟,弟弟想给姐姐分是情义不想分也说的过去。


才华有限菇娘


弟弟住着老人留下的房子,姐姐出嫁多年,房屋拆迁姐姐想分赔偿款,这样合理吗?



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对待,那就是姐姐的户口问题,姐姐户口是在娘家还是已经迁出到她丈夫家里?而房屋拆迁又有多种方式,各地政策也有不同,比如有的是按照房屋面积计算补偿款的,那么这个就跟户口是否迁出没有关系,而作为父母是否给于女儿补偿款由父母决定。



其次,如果姐姐的户口没有迁出,也就是说她的户口仍在娘家,即一个家庭户口为一体的情况。那么如果按照一些回迁安置项目政策来说,作为姐姐她也是可以获得房屋补偿拆迁款的。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中有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两部分。而宅基地是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居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宅基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但是村集体一般也会按照规定把宅基地补偿款给于房屋主人。



而作为房屋是属于我们个人财产,它属于我们私人财产,我们完全可以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这个跟宅基地有所区别。而作为姐姐由于是同一户口,户口没有迁出,那么她在法律上是可以获得房子的拆迁补偿款的,不管是按照面积还是户口人数来规定,她都有权利获得补偿款。

而如果姐姐户口已经迁出,她按照法律上规定,她户口所在地应该给于她一定的土地分配。同时她在丈夫那边也可以获得同等待遇,如果丈夫那边也有拆迁补偿的话,情况跟娘家的一样。但是户口已经迁出就不可以了,而给多少就看姐姐的父母个人意愿。


乡村波比


弟弟住在老人留下的房子

情况一,如果老人健在,依据普遍拆迁政策,能不能分钱主要看姐姐户口在哪

由于提问用的是留下的房子,我们先不排除老人健在的情况,根据普遍的拆迁政策,这种都是依据户口来分配的。

也就是姐姐既然还在户口本上,那么姐姐当然也理所当然可以获取到属于自己的拆迁款。

情况二,老人去世了,房子弟弟在住,姐姐能不能分

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其实就属于遗产,如果当时老人去世时,明确说明了,留下遗嘱,房子就是归弟弟一个人所有。

那么至少在关于房屋拆迁赔偿这一块,姐姐是没有份的。

但是如果姐姐的户口还在本地,关于拆迁的一些综合性质,依据本地户口人数分配的政策,姐姐是肯定能够拥有的,只是房子的这部分没有而已。

以上是建立在有遗嘱房子给弟弟基础上,如果类似老人去世,并没有商量这一块。

那么根据继承法规定,姐姐只要当时没有明确拒绝继承,该房子就应该属于姐姐和弟弟共同拥有的状况。

既然是共同共有,姐姐当然有权利索要属于自己的这部分财产。

说明下评论里谈到的几个法律问题

第一,嫁出去的女儿,不应该继承,法律是并没有在自然继承上区分男女。

第二,关于是不是弟弟住这么久了,代表对老人生前照顾多一点,应该多分,如果这点能够证明,通过起诉,一般会酌情给予多分,否则就是平分。

第三,是不是弟弟住进去多年,姐姐没有反对,就已经代表姐姐其实放弃了对房子的继承。

并不是,继承的放弃是需要当时明确表示不要,默认就代表接受,接受了这个房子就代表现在处于共有状况。

第四,都这么多年了,现在追究继承,是不是迟了

并没有,由于房子是共同所有的状况,因此如果姐姐现在针对此事所有房子的分配,法律时效依然存在。


廖彩琳律师


弟弟住着老人留下的房子,姐姐出嫁多年房子拆迁,姐姐想分这个赔偿款,这样合理吗?


1,嗯,首先,这中间你提的这个问题,涉及到是关键点:谁有,分这个赔偿款的权力和资格。


嗯,这个拆迁款啊,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分给户主的,他不是分给姐弟二人的。中国这个拆迁呢,这个土地赔偿啊,这些赔偿,他是针对户主的,他不是兄妹二人,那在这样一个原则基础上的话,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拆迁款受益人只能是父母,而不是姐弟啊,两个人。


如果上辈子的大人,他觉得女儿孝顺,或者是女儿对她很好,或者他觉得亏欠女儿不少,那在这个时候,自愿把这个拆迁款,分拨一部分给女儿,这个时候,女儿她有权利,去接受这样一个分拨的款项,但是是否分拨款项的权力,在于大人。


大人或者上辈子的人,他不愿意进行自愿的分配,把它全部留给了这个男孩子,那在这种情况下,大人做的也是,合情,也合理合法。


第2点,就是说你们姐姐出嫁后,户口是否离开了你们本家。


就是说如果大人已经离开了,只剩下弟弟啦,并且弟弟,继承了这个家里面的这种老屋,并且户主因为大人出去之后,户主,就变成了弟弟的那这个时候,弟弟,就成了这个拆迁款唯一的受益人。如果姐姐出嫁户口迁出,也就自动丧失这个资格和权力。


拆迁款来了之后,拆迁款直接是弟弟个人的名下,跟姐姐没有半毛钱关系,姐姐也没有这个权力来分配这样一个拆迁款。


在这个时候,如果弟弟觉得姐姐为家庭的建设,为自家经济,为娘家的这个经济建设,或者为娘家的这个付出了很多,他愿意自愿分拨一部分给姐姐,那这个也是合情合理的。


兄弟他觉得不愿意分配这个拆迁款给姐姐,也是正常的,因为这部分钱是国家是法律赔偿给他的,他有自由分配和支配的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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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留下的房子属于遗产,依据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子女有权要求继承遗产,放弃继承是她的权利。

房屋未经继承而拆迁的,拆迁补偿款应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因此,从法律角度,姐姐当然有权要求分割拆迁利益。这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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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同样享有继承权,但属于弟弟的那份,姐姐不能分。

所以该协议应当认定有效,诉争房产属于儿子和父母的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姐姐要求法定继承,首先要划出属于弟弟的份额,爸妈的份额由弟弟与姐姐共同继承。由于儿子对爸妈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应适当多分。

由于该房产属于弟弟的唯一住房,所以儿子可以要求房产归自己,依照份额给姐姐一定的经济补偿。

所以即诉争房屋的一半产权归弟弟所有,另一半属于爸妈的遗产,由姐弟二人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由于弟弟对该房屋所占的份额大,所以最后判定诉争房屋归弟弟所有,弟弟应向姐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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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林律道


过去,在农村没什么遗产公正之类的说法,一般都是找家族的长者,及村里负责人起草一份“分家单”,全家人没有异议都在上面签字,包括证明人,一式多份每个子女都有,那么这份分家单也是一份有力的证据。

有时亲情的力量也会冲破一些条条框框,我有位朋友他老家部分土地被国家征用,弟兄三个均得赔偿款十万,但有个出嫁的姐姐家里不富裕,不过父母在世时大部分都是姐姐照顾的,因为弟兄几个都忙于自已的生意,因此每人出两万给姐姐,最后皆大欢喜,比那些养老都躲的远远的,争家产都靠了前的人强多啦。


花果山HWSUN


弟弟住着老人留下来的房子.说明老人已经将财产赠与儿子了!而且你已经出嫁多年.外姓易孙了!你怎有脸来争娘家弟弟的财产?有本事你别出嫁娶个老公给娘家家立个门面呢?如果有祖宗牌坊.你百年之后也是立在夫家的!别说法律.不是事事都要依照法律!骨血亲情之间更重的是情分!别让你已故的父母寒心!


蓝贝壳37


既然远嫁,那就说明当初养老时是弟弟在跟前,父母理所当然的把一切给了弟弟,姐姐没有理由回来再要拆迁东西。其二,姐姐户口是否和弟弟都在一个集体组织,如果在,那集体会有姐姐的拆迁补偿,这个按人头赔偿的,别人也拿不去。如果户口没在,那姐姐就好好呆在婆家等着拆迁得了。


喜阳阳的春天


题主换个角度思考一下,如果你家丈夫的姐妹,在你们村拆迁时来要求分赔偿款,你会怎么想。拆迁赔偿款,并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它是提前支付了本来远期收益的资产,是对当事人将来生活的一种保障补偿,理应是谁的生活受到了影响,谁接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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