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區別與使用

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區別與使用

大家在購買藥品時偶爾會聽到處方藥、非處方藥這兩個名詞,那麼它們究竟指什麼,有什麼區別呢?

所謂非處方藥是指不需要醫師處方,患者根據自己的病情,依據所掌握的醫藥知識,按藥品標籤內容、說明書,即可自行購買和使用的藥品,在美國稱之為“可在櫃檯上買到的藥物”(Over The Counter),簡稱OTC。它們是在臨床使用多年,依據現有資料與臨床使用經驗證實為安全性大的藥品,具有“安全、有效、穩定、方便”的特點,多用於常見病的自行診治,如感冒、咳嗽、消化不良等。仔細觀察藥品包裝盒,我們可以發現非處方藥均有專有標示圖案,印著“OTC”,有紅色與綠色,分別代表甲類非處方藥與乙類非處方藥,乙類比甲類更安全,療效更確切,不良反應更小。

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區別與使用

處方藥是治療藉助於診斷手段來確診的疾病,憑有處方權的醫師開具的處方才能購買和使用的藥品,用於病情較重並需要在醫師、藥師、護士監督下使用的藥品。與非處方藥不同,處方藥沒有專有標識,其藥理作用強,易引起毒、副反應,應用不當易中毒,危及生命安全,這也是需經醫生明確診斷後,憑處方取藥的原因。處方藥的範圍有抗癲癇藥、抗精神病藥、降血壓藥、治冠心病藥等,以及經注射途徑使用的各類藥品。另外,同一種藥物因其劑型的不同和適應證的不同,可以同時將其劃為處方藥與非處方藥,並在劑量、療程和適應證方面加以限定。因此,如果對自己的病情把握得不是很準確,最好諮詢醫師後再用藥更穩妥。下面通過一張表做個簡要歸納:

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區別

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區別與使用

自行購買非處方藥時要仔細閱讀藥品標籤內容、說明書、有效期,另外,非處方藥有明確規定的使用時間、療程,並強調指出“如症狀未緩解或消失應向醫師諮詢”。以下歸納幾種常用品種的使用時間:

(1)解熱鎮痛藥:用於解熱時最多服用3日,止痛時最多服用5日。

(2)鎮靜催眠藥:用於失眠時,連續服用不得超過1周。

(3)抗酸藥與胃粘膜保護藥:服用1周。

(4)胃腸解痙藥:服用1日。

(5)感冒、鎮咳藥:服用1周。

(6)平喘藥:不推薦兒童使用,服用3日。

非處方藥的使用過程中,要重視向醫師和執業藥師諮詢,防止經驗性、盲目用藥,嚴格遵循藥品說明書的指導,不可自行增加劑量或服藥次數。藥物都有雙重性,雖然非處方藥的安全性較高,但仍有副作用。水能載舟,也能覆舟,藥可醫人,亦可害人。一定要合理、規範使用非處方藥,才能保證藥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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