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道路交通管理环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全县道路交通管理领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威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征集道路交通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现将征集线索范围通告如下:
1.交通违法处罚过程中违法销分、买分卖分,机动车假牌套牌、买卖假牌假证等妨害公安交通行政管理秩序、影响公安交警执法公信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2.车管所、机动车检测站等窗口单位周边“黑代办”进行非法中介、强行代理、高价代办、组织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作弊等扰乱窗口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3.买卖或使用盗抢、报废、拼组装等来历不合法机动车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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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毒驾、飙车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非法改装机动车上路行驶制造噪音扰乱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5.在道路运输领域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经营、控制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货源等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利用出租、公交车、大货车维权等名义煽动车主、驾驶人罢运、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等违法犯罪行为;
6.教练员、考试员在学员学习、考试环节中存在故意刁难、欺诈、替考代考、索要现金财物、内外勾结形成利益链条的违法犯罪行为;
7.在一定区域、路段有组织性地阻扰执法,如货运车辆集体超载、集中冲卡、恶意堵路、纠集多人多车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非法侵占公共道路资源开设停车场收取高额停车费,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8.在道路交通管理和机动车、驾驶人管理领域内外勾结,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或干扰、妨碍涉黑涉恶案件调查处理的工作人员;
9.伪造变造或买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号牌等各类证件的违法犯罪行为;
10.与物流运输企业或个人勾结从中获取利益、充当保护伞,选择性执法行为;
11.交通违法处罚过程中违规收取当事人现金,变更违法行为、降格处罚,胁迫驾驶员购买机动车辆保险,吃、拿、卡、要、收黑钱的工作人员;
12.事故处理中,违规收取事故保证金、停车费的工作人员;
13.内外勾结违规办理车辆检验、驾驶证检证业务;违规查询、倒卖个人信息的;
14.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的其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各行业、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认真受理每一条线索,并对其个人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其人身安全。凡是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联系部门:
威信县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0870-6125110
威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扫黑办
电话:0870-6121529
来源丨威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审 稿丨张朝坤
投稿邮箱丨[email protected]
威信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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