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寨交警大队查获两起交通违法行为

忻州网讯 4月4日,五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县城开展清明节前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一起酒驾违法行为,有力地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预防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当日晚20时57分,五寨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县城迎宾西街对小型轿车驾驶人张某检查时发现其神情紧张,支支吾吾,无法提供有效驾驶证,民警经进一步核实后确认,张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资格。对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张某无异议。当日,城区中队民警依法对张某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0元,并处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当日晚21时38分许,大队李家坪中队民警在对小型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索某军酒气扑鼻,初步认为驾驶员有涉嫌酒驾行为,后经检测发现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6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西省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给予索某军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温馨提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遇到突发情况,不能从容应对,从而引发交通事故,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法律,不可心存侥幸无证驾驶,否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饮酒驾驶害人害己,请各位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