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寨交警大隊查獲兩起交通違法行為

忻州網訊 4月4日,五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組織民警在縣城開展清明節前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動,查獲一起無證駕駛、一起酒駕違法行為,有力地淨化了道路交通環境,預防了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當日晚20時57分,五寨交警大隊城區中隊民警在縣城迎賓西街對小型轎車駕駛人張某檢查時發現其神情緊張,支支吾吾,無法提供有效駕駛證,民警經進一步核實後確認,張某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資格。對於無證駕駛機動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張某無異議。當日,城區中隊民警依法對張某的違法行為作出了罰款2000元,並處5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當日晚21時38分許,大隊李家坪中隊民警在對小型麵包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索某軍酒氣撲鼻,初步認為駕駛員有涉嫌酒駕行為,後經檢測發現其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76毫克/100毫升,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西省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給予索某軍罰款10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

交警溫馨提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基本駕駛技能和安全駕駛心理,遇到突發情況,不能從容應對,從而引發交通事故,嚴重擾亂道路交通秩序,威脅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望廣大交通參與者嚴格遵守法律,不可心存僥倖無證駕駛,否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飲酒駕駛害人害己,請各位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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