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誠信託的教科書式案例:抵押物陷阱


中誠信託的教科書式案例:抵押物陷阱


相信很多信託投資者都有過這樣的經歷和感受:當每次向信託公司問及產品風險時,得到的回覆基本都是產品抵押物足值,能充分覆蓋項目風險。繼而給投資者展示抵押物的評估價值能超越項目金額的數倍。而這些抵押物絕大多數都是固定資產,尤以房產居多。

對此種現象,有業內人士稱其為“抵押物信仰”,甚至可以稱之為“房地產抵押信仰”。

但隨著近年來金融活動的複雜性增強、房地產調控的深入等等,使得“房地產抵押信仰”連連折戟。

中誠信託30億的礦產信託事件仍盤桓在很多人的腦海中尚未消逝,但之後仍然接連踩雷。去年仍能看到有投資者在中誠信託公司辦公樓前拉橫幅,該糾紛涉及到的是一款6年前就已到期但違約至今的產品。近期,來自中國裁判文書網的一個裁判文書再次披露中誠信託的另一個產品糾紛,這個產品糾紛追蹤起來也有3年之久了,涉及到重慶典雅房地產。

這兩個產品糾紛有個共同點,就是抵押物均為房地產,但在處置抵押物時均遇到了棘手麻煩,使得抵押物雖然看起來足值,但是卻難以處置兌現。

事實上,當一家信託公司曝出踩雷某項目時,往往能看到該項目還會牽連到更多的金融機構。在重慶典雅房地產上栽跟頭的不止中誠信託,還有更多的金融機構,僅看信託公司,至少還有廈門信託、西部信託、長安信託、陝國投信託等4家信託公司陷入其中。

抵押物被置換給自然人

國內金融機構多有“抵押物信仰”,在做項目風險盡調時,也更依賴抵押物的價值,甚至有時候看重抵押物價值超過項目本身的風險。但很多時候,抵押物的風險也非常高。從中誠信託折戟重慶典雅房地產這一案例可窺得一斑。

重慶典雅房地產是重慶一家本土老牌房企,在重慶的樓盤眾多,一度連續11年被評為重慶市巴南區納稅大戶,在經營了二十多年後,這家房企卻轟然倒塌,被破產清算,而受牽連者眾多,根據《重慶典雅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債務清冊(含擔保債務)》(以下簡稱《債務清冊》)顯示,重慶典雅房地產清單共有538項,其中債權人包括14家銀行、10家小貸公司、5家信託公司、13家投資(商貿)公司、多名自然人,以及數百個材料(工程)類公司。中誠信託就是其中一員,中誠信託與重慶典雅房地產的糾紛在業內人士看來,可視為信託業一則案例教材。

2014年,中誠信託向重慶典雅房地產發放3億元貸款,重慶典雅房地產以名下資產設定抵押權,作為向中誠信託履行債務的擔保。擔保約定:重慶典雅房地產以其名下位於重慶市巴南區雲錦路2號的282套住宅和負1-21車庫設定抵押權,作為向中誠信託履行債務的擔保,貸款金額3億元。

2015年信託計劃到期出現違約,重慶典雅房地產未能到期還款。

此時根據信託業的經驗來看,出現違約也不必過於緊張,把抵押品處置好,能實現兌付就可以。

中誠信託也的確是按照此思維流程進行。在重慶典雅房地產未能如期兌付後,中誠信託向一審法院申請對典雅地產及保證人張誼生、張鑫強制執行。一審法院於2015年11月27日作出執行裁定,查封了(2014)抵押第02111100364號《重慶市房地產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

信息顯示張誼生、張鑫正是重慶典雅房地產的第一大股東和第二大股東。啟信寶顯示,張誼生為該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東,實繳出資1.32億元。張鑫為重慶典雅房地產第二大股東,實繳出資4000萬元。

但就在看似順利進行時,卻出了岔子,半路殺出“程咬金”,給抵押物處置帶來不確定性。

就在一審法院查封了中誠信託和重慶典雅房地產簽訂合同中涉及的抵押財產時,出現一田姓的自然人出來阻撓,田某向一審法院提出執行異議,主張重慶市巴南區雲錦路2號典雅依山郡9號樓3單元5-2室房屋和負1-21車庫359號車位系其與重慶典雅房地產置換所得,並已實際佔有、使用該房屋和車位,請求解除對該房屋和車位的查封。

這又是怎麼回事?時間回溯到2013年10月19日,重慶典雅房地產與田某簽訂《產權置換補償協議》,主要約定:典雅地產收購自然人位於巴南區花溪新村19號3單元6-1號房屋,提供重慶市巴南區雲錦路2號典雅依山郡9號樓3單元5-2號房屋給該田某進行產權置換安置。

於是,這次中誠信託“栽”了。一審法院於2016年12月20日作出裁定,中止對重慶市巴南區雲錦路2號典雅依山郡9號樓3單元5-2室房屋和負1-21車庫359號車位的執行。

抵押物無法處置,即無法向投資者交代,中誠信託別無選擇,只能繼續進行訴訟之路,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二審後認為,中誠信託關於應對案涉房屋及車位準予執行的訴訟主張不能成立。田某對案涉房屋及車位享有的民事權益足以排除中誠信託的強制執行。至此,法院判決中誠信託的上訴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中誠信託明顯被設計了。”一位信託業人士稱。

且不說是否被設計,抵押物在抵押之前就已歸屬他人,這點緣何中誠信託未能在盡調時期調查到?

此外,《全球財說》發現早在中誠信託向重慶典雅房地產發放信託貸款時,重慶典雅房地產在當地已經有與業主發生糾紛事件以及拖欠工程款事件,該公司在2015年就上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也就意味著在發放信託貸款時,該房地產公司已經出現危機,中誠信託緣何對這些風險視而不見?

《全球財說》向中誠信託瞭解此中緣由,但該信託公司未回答此問題。

對於該糾紛下一步將如何處置,“重慶典雅項目目前為單一機構委託人持有,我司一直按照相關合同約定,履行受託人義務;後續將通過多種方式積極化解項目風險。”中誠信託方面表示。

抵押物被出售

還有一個信託項目讓部分中誠信託的投資者感到無比鬧心,這個項目同樣是抵押物出了“么蛾子”。

2010年,中誠信託將全部信託資金6800萬元以貸款形式發放給瀋陽聖地雅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瀋陽聖地雅閣)。貸款期限為18個月,貸款年利率為15%,借款每滿半年計收一次利息,借款用途為用於借款人所有的“歐風小鎮”項目的開發。

抵押物為:瀋陽市棋盤山開發區高坎街道“歐風小鎮”一期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

投資者們在2010年投資6800萬元人民幣購買的中誠信託信託產品,本該在簽署合同後1年半即還本付息,但時至今日僅有利息到賬。

由於有對抵押物的信任,投資者對此也並沒有過多在意。“畢竟有抵押物在,中誠信託介紹的時候說抵押物價值一億,怎麼也夠償還我們資金了。”投資者對媒體表示。

直至2016年下半年,瀋陽市連續幾起訴訟才引起了投資者的警覺。這些訴訟均為購房者購買房產後,卻發現所購房產已被查封。而其中涉及的房產正是中誠信託上述產品的抵押物“歐風小鎮”。

也就是說抵押物被房地產商違法銷售給了部分購房者。

這造成了抵押物處置困難。2013年經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定中誠信託對“歐風小鎮”房產抵押物享有優先受償權。其後,中誠信託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4年2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預查封作為抵押物的房產。但此後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中,卻判定中誠信託不得執行購房者擁有的“歐風小鎮”房產,同時也判定涉案房屋所有權並不歸購房者所有。如此一來,價值一億元的被抵押房產既無法入住也無法被拍賣處理。

直至目前,尚未看到該糾紛處置結束的消息。

業內人士指出,這兩個案例在信託業並不鮮見。

由於房地產信託的多起違約,據消息報道,有包括中誠信託在內的多家信託公司被要求暫停新增房地產信託業務。

與此同時近年來中誠信託爆雷不少,除了前述兩個案例,去年還曝出中誠信託—宏圖高科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信託計劃違約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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