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搶紅包”竟也是賭博!一個月涉案金額過百萬

在微信群裡發紅包,竟然也能構成開設賭場罪?一夥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群大量發紅包“牛牛”來進行線上賭博,短短一月期間涉案金額已過百萬。4月1日,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開設賭場罪對何某、鄭某、熊某等8人批准逮捕。

早在2018年9月,90後四川小夥鄭某便因為在一個微信賭博群內做輔助人員鋃鐺入獄,被判處緩刑6個月和罰金3000元。在緩刑期內,早已熟悉了微信群賭博套路的鄭某竟又故技重施,與湖南的95後何某合謀,再一次開設微信紅包群進行賭博。

曾入群參賭的人員小孫透露,他通過微信拉群的方式被加入一個名為“和天下”的紅包賭博群,向群內的財務支付寶充值了2000元兌換積分用於賭博。根據群公告的賭博規則,小孫按照搶到紅包的小數點後二位相加取個位數,算作“牛幾”並與群內莊家比數字大小。第一天小賺500元后,第二天小孫便將2000元輸光了。“賭博輸贏還是很快的。”小孫坦言。

那麼,在無常的賭局中,鄭某與何某的小團伙又是如何確保自己能夠穩賺不賠,並且最終短短一個月,獲得過百萬賭資的呢?原來,雖然這個紅包賭博群參賭人數時多時少,但每局真正在押的只有三兩人甚至一人,剩下的都是團伙內部的託在假裝參與。

經查明,為了建微信紅包群進行賭博,何某網購某計分軟件,又買來十幾臺手機創建新的微信號,而鄭某則專門負責在微信上拉人進紅包群賭博。在運營賭博群的過程中,這個十人不到的小團伙逐漸分化出了計分人員、財務人員、前臺微信群運營、賭場理手等不同職務。其中何某與鄭某按一定股份獲益,其餘人有的按盈利獲益,有的工資月結。據統計,涉案支付寶賬號內的賭資高達180萬餘元。

承辦檢察官提醒,利用微信紅包群組織賭博,不過是披了一層互聯網的外衣而已,其本質仍是一種不法行為。鑑於這種線上開設賭場傳播速度快、隱蔽性強的特點,對社會治安造成極大的隱患,更應嚴懲不貸。廣大市民也應時刻警惕,切勿“觸碰”此類法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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