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保险:老人“带病投保”打官司,保险公司被判赔27万!

有点儿保险常识的人都知道,有种拒赔叫做“带病投保”,意思就是检查出毛病了才去买保险,然后找保险理赔。这种观念在很多人脑袋里面都有。他们的理由就是,没有病我买保险干嘛?就是因为得病了才买保险,让保险公司赔,赔了才有钱治病……

海哥只想说,保险公司是盈利为目的的组织,而不是慈善机构,也不是你的爹妈。海哥也在很多文章的评论区遇到这种“神理论”的回复,往往的解决方式就是,直接一顿骂。

当然,不是所有的带病投保都是拒赔,有时候也是保险公司作死,自己把自己的可以拒赔的给作死了。

例如,本文的这个案例……


案例说保险:老人“带病投保”打官司,保险公司被判赔27万!


案例始末

2017年,在天津工作的武先生希望给儿子购买一份保险。结果朋友介绍了某保险公司北京公司的一位保险业务员。在经过一番咨询后,武先生觉得这家公司还不错。不仅为孩子投保了相关保险,武先生还给自己的父亲也投保了重疾险、寿险和住院医疗险三款保险。

这种投保人和业务员不见面,各自在各自的城市,属于异地投保。

武先生投保的几份保险,和业务员没有任何见面。所有的沟通都是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软件完成。甚至保险合同也是业务员通过电话询问后帮忙代签。最重要的投保告知也是业务员代填写。

2018年3月,武大爷被检查出下咽恶性肿瘤(即喉癌)。该病符合重疾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之一,因此武大爷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重疾保额27万。

保险公司在收到理赔申请,理赔部调查后,保险公司却作出了单方解除保险合同的决定,且表示已经缴纳的保险费用也都不予退还。原来,武大爷在投保前几天就已因患脑梗死、脑基底瘤住院治疗。

随后,武家将保险公告到了法院。


案例说保险:老人“带病投保”打官司,保险公司被判赔27万!


法庭上

武家人认为:

1、武先生说,业务员只告诉了他保费多少,而没有询问其父武大爷的健康状况。

2、武大爷一直由武先生弟弟在照顾,武先生投保时候,武先生并不知道其父武大爷才出院不久。

3、武先生说,他在投保一年后,知晓了健康告知的重要性,向保险公司补充告知了情况,并且将武大爷的病历邮寄到了保险公司。邮寄病历后,武先生还主动打电话询问补充告知后的核保结论,保险公司在电话中告知,武大爷的情况属于拒保,保险公司将解除合同。然而,诡异的是,一个月后,保险公司划扣了保费,并没有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


案例说保险:老人“带病投保”打官司,保险公司被判赔27万!


保险公司认为:

1、原则上保险公司不允许业务员代签名行为,为了防范代签名,保险公司根据监管规定会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合同犹豫期内拨打投保人电话,询问相关问题。回访电话中,投保人武先生称签名为本人签名,并且对于健康告知内容予以确认。

2、投保人武先生在投保时候,没有告知武大爷的健康状况。而被保人武大爷的健康状况,直接影响了保险公司是否承保的决定。

3、对于补充告知问题,保险公司辩解,保险公司认为:虽然合同解除的事由已经出现,但是保险公司一直没有取得查阅相关病案的授权,无法完成举证,解除权也就无法行使。在合同没有解除时,公司仍需按合同扣划保费。


案例说保险:老人“带病投保”打官司,保险公司被判赔27万!


石景山法院认为:

1、我国的《保险法》规定了投保前的告知事项,为询问告知模式。也就是由保险公司列出要问的内容,投保人按照询问问题告知。本案中,武先生只签订书面合同以及电话回访中均为告知,可以视同为保险公司尽到了询问义务,而武先生没有尽到如实告知的义务。

2、保险公司在得到武大爷系“带病投保”后,没有及时行使法定解除权,属于“躺在权利上睡觉”。在投保时候,保险合同已经含有授权保险公司查阅病案资料条款,以及授权确认书。保险公司任然划扣保费,导致其丧失了解除合同的权利。

石景山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支付武大爷三份保单共计26.7万余元的保额。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案例说保险:老人“带病投保”打官司,保险公司被判赔27万!


海哥说险

1、这个案例中,“带病投保”是确认无误的。无论如何,带病投保,都是一种给自己理赔找麻烦的事儿。海哥相信,肯定会有网络喷子会说,为何保险公司不在投保前和投保时去调查,理赔了就说带病投保。劳烦,调查是要有授权的,投保前,投保时都没有签署授权协议,况且,保险公司的投保健康告知询问,本身就是一种调查行为,只不过很多人以为是走过场,导致了成为“带病投保”。

2、《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投保时的核心义务之一是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果保险公司得知了没有如实告知,那么应该做出相应的决定并通知投保人。本案当中,保险公司的不知何故而没有解除合同,至于说的是没有授权,海哥是不信的。法律都规定了可以解除,投保人自己也快递了病历资料。还划扣了保费。只能说保险公司自己内部处理流程出了问题。


案例说保险:老人“带病投保”打官司,保险公司被判赔27万!


3、不是所有的“带病投保”都能有本案这么好运,保险公司自己作死导致成了必赔。虽然在投保时候,如实告知会给大家增加不少的麻烦,但是这是一种对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对被保人有有利的“麻烦”。千万不要有那些网络喷子说的“就是因为得病了才买保险,好让保险赔”的想法,保险公司是盈利为目的的组织机构,不是慈善机构。即使慈善机构,对于这种故意骗钱的行为也是不支持的。

4、趁健康,快买保险,已经成了很多年轻人的共识。父母是爱自己的孩子的,都不想给自己的孩子增加困难。然而,又有多少父母想过,病痛,意外等恰恰是给子女最大的恐惧。如果有足够的商业保险,海哥认为,才是真正的为子女减负,为父母减负。毕竟,现代社会,遇到的绝大部分问题都是和钱有关的……

你相信保险嘛?

本案例来自北京晚报。配图来自网络,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如果你遇到了保险纠纷,保险案例等,可以在评论区回复,也可以关注我们后私信我们。

如果你觉得本文对你有用,可以收藏,分享给朋友。欢迎回复你的观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