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辦的招工手續,一年後解除勞動合同,後去北京務工,應該在哪裡辦理退休手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問題?

海闊天空長海


樓主你好,如果你在北京地區參保養老保險達到15週年以上,那麼這種情況是符合在北京地區辦理退休的。但是你要保證你的這個社保關係保留在北京地區,這樣的話就可以在北京地區正常辦理退休,享受北京地區的養老金待遇了。

當然如果你的社保關係不在北京地區,那麼很難轉移到北京地區。這種情況下,如果說不能夠正常的轉移回北京地區的話,那麼實際上你就享受不到北京地區的一個待遇了。如果真實轉移不到北京的話,那麼只能夠選擇自己的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享受戶籍所在地的一個退休金待遇。

所以說退休之前,如果你的這個社保關係能夠轉移到北京地區的話,那麼你完全可以享受北京地區的一個退休待遇,這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是如果說退休之前你不能夠把自己的社保關係轉移到北京地區,即使你有15年的一個參保年限,那麼因為你的這個社保關係不在北京,你只能回到自己的戶籍所在地,才能夠辦理退休。


社保小達人


何南迴答

你好

辦理退休手續的地點與你的社保年限有關,與你在哪裡工作多長時間並無太大關係(有的工作單位與社保單位並不一致)。

比如你在吉林工作一年,交一年社保,然後來到北京,交10年社保,後又到天津,交4年社保,這樣累加起來達到了最低交15年社保年限的限制,退休後可享受城鎮正式職工退休待遇。退休地是你交社保時間最長的地方即北京。

需要注意的是,你如果交社保和勞動的單位不一致,一定要保管好相關的勞動合同或其他能證明你在社保單位工作過的證明,有時候辦理退休時會用到(社保調查)。

如果你的社保與勞動單位一致,銀行工資流水及工資條(表)、招工表、報到證等均可以作為證據。

我是何南,希望解釋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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