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了一個賺錢的商業模式,可以申請專利嗎?

2018年4月16日,美國商務部宣佈,在今後的7年,禁止美國企業向中興公司出售任何電子技術或通訊元件。中興在美國手機市場佔有11.5%的份額,僅次於蘋果、三星和LG。這次的禁令,對嚴重依賴美國芯片,缺乏核心技術的中興來說,可以說是滅頂之災。

中興事件,讓很多人開始反思:為什麼我們那麼擅長外賣,叫車,快遞,製造,卻不擅長芯片,醫藥,生物,高科技?我個人認為,最主要原因之一是:知識產權保護不力。

我們就來聊聊關於知識產權的話題,商業模式是否也可以像技術創新那樣,申請專利呢?

我想到了一個賺錢的商業模式,可以申請專利嗎?

比如今天我開了家公司叫ofo,發明了一種商業模式,叫“共享單車”,我把它申請專利後,別人就沒法再開一家摩拜來與我競爭了。

首先,專利所保護的究竟是什麼?專利可以保護的,不僅僅是一個產品、一個發明,也可以是做出產品的某種方法或者過程,甚至是一個步驟。

啊?原來過程和步驟也能申請專利啊?是的,你在亞馬逖買過東西嗎?你注意過沒有,亞馬遜網站右邊有個橙色按鈕,叫做“一鍵下單”

我想到了一個賺錢的商業模式,可以申請專利嗎?

這個"一鍵下單”就是亞馬遜在1997年申請的專利。具體來說,如果用戶已經完成購物,那在之後的購買中就不用再次提交支付、地址等信息,只用一次點擊就能完成購買。這就是一個"過程專利"。這個專利本身沒有特別大的技術創新,但因為亞馬遜申請得早,後來的電商網站就不允許使用了。所以在很長時間內,美國幾乎所有的電商平臺,都沒有"一鍵下單”功能。

那如果我也想擁有這個功能呢?可以,但你要向亞馬遜交專利費。亞馬遜光靠這項專利,每年就能賺24億美元。不過這個專利在2017年9月已經到期了,結束了長達20年的統治。

美國還有家在線旅遊公司 Priceline,可以在線預定機票、酒店、租車等等。它的商業模式,叫做“客戶定價。什麼意思?

比如我今天飛到西雅圖,約微軟老友一起吃飯。西雅圖的五星級酒店假設200美元晚,我拿出手機用 Priceline出價80美元要住,估計沒人搭理我。沒關係,我邊吃邊等,九點鐘可能就有酒店搭理我了嗎?還沒有?繼續等。酒店的房間,就是庫存。這種庫存和衣服不同,一旦過了半夜,就徹底清零了。

我想到了一個賺錢的商業模式,可以申請專利嗎?

所以,十點,它基本確定今晚有庫存風險後,就可能接下我80美元住一晚的訂單至少比空在那裡好。它決定晚上十點接單,旁邊的酒店就想,我提前半小時行不行?他為了生意,可能九點半就接了。而另一家呢,可能九點鐘就接了。你發現沒有,我在西雅圖一晚花多少錢住酒店,是我定的。這種特殊的定價策略,Priceline給它起了個名字,叫" Name yourown price"(就是客戶定價),並在1998年申請了專利,限制其他企業20年內不得使用相同模式。 Priceline也因此成為了美國最大的在線旅遊公司。所以在美國,商業模式是可以申請專利的。

那中國呢?在中國,很多互聯網公司之所以打的不可開交,很大的原因就是商業模式無法申請專利,只要有人發明了一種新的商業模式,第二天就會有成幹上萬個模仿者跳出來,開始幹團大戰。而因為互聯網是贏家通吃的世界,一千家公司打到最後只剩下兩三家,另外997家都死掉了,這些死掉公司所消耗的資源,對整個社會來說,是很大的浪費。

那如果商業模式可以申請專利,是不是就能避免這種同質化競爭,所帶來的資源浪費呢?中國的政策是如何規定的呢?其實現在中國已經可以申請商業模式的專利了。

2017年4月1日,中國開始實施新版《專利審查指南》,把專利保護範圍擴展至包含技術特徵的商業模式、和商業方法。

我想到了一個賺錢的商業模式,可以申請專利嗎?

新版指南在技術專利申請中新增了一條,內容如下:“涉及商業模式的權利要求,如果既包含商業規則和方法的內容,又包含技術特徵,則不應當依據我國專利法第二十五條排除其獲得專利權的可能性也就是說,並不是所有的商業模式都能申請專利,純碎的商業模式,比如只是想出了ー個賺錢的模式,這是不可以申請專利的;只有通過一定技術手段實現的商業模

式,オ可以申請專利。舉個例子,今天你想出來一個"共享單車"的點子,是不能直接申請專利的。怎麼才能申請呢?你要結合技術把它實現出來,比如通過智能硬件實現GPS定位、自動開鎖和自動結束,通過掃碼支付押金和租金等等,只有結合了技術手段的商業模式,專利才有可能申請成功。

我想到了一個賺錢的商業模式,可以申請專利嗎?

你覺得,商業模式可以申請專利,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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