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租金收入要交房產稅嗎

導讀:現在的房地產市場是相當火爆的,買房賣房,租房等業務都是頻頻發生的。很多認其實並不知道房產出租其實是需要繳納很多的稅金的。如果你是一位出租房屋的人,那一定要注意納稅問題。那麼房產租金收入要交房產稅嗎?

房產租金收入要交房產稅嗎

答:一、租金收入的20%的房產稅。 租金收入5%的營業稅 營業稅的7%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3%的教育費附加 ,1%的地方教育費 。還要租金收入0.03%的印花稅。

二、個人出租住房應繳納以下稅款: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4%計算繳納。營業稅: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計算繳納。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稅額的10%計算繳納。

2、個人所得稅: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稅額的10%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按財產財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

4、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是20%。印花稅:按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房產租金收入要交房產稅嗎


如何按照租金收入繳納房產稅

首先應予指出的是,稅務機關的上述做法不符合房產稅徵收的相關規定。《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檢發〈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財稅地[1986]8號)第十四條中關於個人所有的出租房屋,是按房產餘值計算繳納房產稅還是按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房產稅中規定,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因此,個人出租房屋,應按房屋租金收入徵稅。也就是說房產稅的徵收存在兩種形式,即從價計徵或從租計徵,不存在從高適用的“自由裁量權”徵收規定。

如果納稅人不申報或者不如實申報租金收入的,有意規避或偷逃房產稅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出租房屋稅收徵管的通知》(國稅發〔2005〕159號)的規定,稅務機關應按照《稅收徵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實行核定徵收。為合理確定出租房屋的應納稅額,各地可採取典型調查等方式,並參考房地產管理部門的有關資料,分區域確定房屋出租的計稅租金標準並適時予以調整。對房屋出租人不申報租金收入或申報的租金收入低於計稅租金標準又無正當理由的,可按計稅租金標準計算徵稅。就本例而言,如果稅務機關認為該銀行房產出租存在申報租金收入低於計稅租金標準又無正當理由的,則應按照上述規定進行納稅調整而不能簡單地按房產餘值從高計徵房產稅。

這裡還需要說明的是,此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徵收城市房地產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44號)關於出租櫃檯徵收城市房地產稅問題中規定,出租房屋以優先從租計徵城市房地產稅為原則,外商投資企業將房屋內的櫃檯出租給其他經營者等並收取租金的,應按租金計徵城市房地產稅。凡按租金計徵的房產稅稅額超過按房產價值計徵的,按租金收入計徵城市房地產稅;未超過的,按房產價值計徵。上述政策只是針對外商投資企業房地產稅收的徵收而言,並不適用內資企業的房產稅徵收,況且國務院令〔2008〕第546號廢止了《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外資企業及外籍個人房產稅徵管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9〕6號)也明確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組織以及外籍個人(包括港澳臺資企業和組織以及華僑、港澳臺同胞),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繳納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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